Colin Wu
2个月前
关于中国内地炒美股交税问题,财新这篇最新文章说得很明白了,结论如下:确实在追查;主要查 100 万美金以上账户;2021 年之前的不管;被查的基本都用富途老虎。 摘录了一些核心内容如下: 香港服务高净值客户的客户经理确认,不少客户已经收到税务部门自查通知,要求申报从 2022 年到 2024 年境外银行或者券商账户上的收入和盈利,大部分被要求申报的客户拥有的资金量超过百万美元,这些客户来自北京、山西以及厦门等地。 5 月 9 日,一位武汉市民刘陌收到一条短信:“提醒您自查自 2021 年至今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记录,是否包括您全球所得,如有遗漏,建议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进行申报或更正申报,如果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会对您的征信产生负面影响。”随后在 5 月 13 日,刘陌在个人所得税 App 收到类似的自查提醒,两天之后,武汉税务部门再次电话提醒他去个人所得税办公室面谈。 刘陌告诉财新,他从 2021 年开始频繁交易美股,截至 2024 年,仅仅在老虎证券上的交易额就有大约 1500 万美元,另外他在富途证券等其他券商平台上同样也会“炒美股”,刘陌自认为不算高净值人群,“我的账户资产总额一直没有超过 100 万美元,现在也只剩下几千美元了。” 事实上,地方税务机关针对境外收入追缴税款的行动已经持续一年时间,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业务合伙人叶永青告诉财新,从 2024 年中至今,该所收到关于境外收入缴税的查询和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被追缴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境外的投资收益,比如利息、股息。” 税务部门目前的追缴大部分是基于中国已经收到的 CRS 账户信息,CRS 信息交换的第一步是 100 万美金以上的账户。他认为,后续 CRS 信息交换的门槛会进一步下降。这个体系未来将成为常态化的管理工具。 参与 CRS 的地区的税务部门之间会交换信息。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开始正式参与 CRS,2018 年 9 月起首次对外交换信息,已有超过 100 个国家参与 CRS,包括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日本等热门移民国家。中国香港亦已参与 CRS,因此香港地区的券商均需要遵守 CRS 要求,按香港税务局要求收集相关数据并申报。以内地开户者较多的富途证券为例,其官网的账户信息中明确表示,为了履行 CRS 及香港的法律责任,富途证券(香港)必须报告客户的税务信息。具体来说,这些税务信息除了客户自己填写的声明表格中的数据以外,所持富途香港账户的年末帐户结余或总价值;账户的股息、利息、卖出金额入账项目等信息都将通过 CRS 传给客户所属税务国家的相关部门。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的公式是: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有人一天交易了五次股票,两次盈利、三次亏损,当天亏损,那么是按单次还是一天抑或一年的盈利所得来计算纳税额,这要看不同地区税务部门的理解。“叶永青坦言,在他所经手的个案中,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盈利情况与税务部门沟通,“如果说投资者上半年盈利,但下半年把盈利都亏进去了,但征税却只考虑盈利的部分而无视亏本,甚至让投资者把本金都赔进去,那就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征税逻辑了。” 另一香港金融机构人士透露,他有一位来自南方沿海城市的客户账户内大约存有 1000 万港元,大约有 3 万港元的股息,税务部门要求自查后,该客户按要求缴纳了 6000 港元的股息税。另一位客户多次买入大蓝筹的股票,也收到了税务部门自查的要求,但是该客户在股票交易中实际上并没有获得投资收益,与地方税务局沟通之后也无需补缴税款。 至于追缴年限,叶永青表示,他所经手的案例中大多数追缴的是 2022 年至 2024 年的所得,暂未看到追征期超过五年的个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近日市场流传一种说法,国内居民如果不想就海外投资收益缴税,就到在美国这些不受 CRS 协议约束地注册的券商去开户。因为这类券商不参与 CRS 数据申报,有关收益就可以向中国税务当局隐瞒。叶永青强调称,就算是在不参与 CRS 的国家或地区开立的证券账户,纳税人被要求自查时,也不应该在申报时隐瞒。“那不属于‘合理避税’行为,而属于‘逃税’!”逃税行为一旦最终被发现,不仅面临追溯处罚,情节严重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全文:
Colin Wu
2个月前
CZ 在播客详细说了自己在美国狱中的经历: 光是入狱流程就够折磨人的了,要脱光接受搜身、展示臀部,被关进牢房里。我第一个室友是个“双重谋杀犯”,是的,第一次进牢房,就被分配给了一个杀了两个人的人。 在监狱里,没人管你是谁,他们不会因为你是 CZ 或者你有钱就对你特别照顾。我被告知是被“中央监管”了,意思是某个上层单位会特别监控我,这大概是唯一的不同。但监狱里的狱警、囚犯们基本没人知道我是谁,他们就是按照程序办事。 按说我属于白领犯罪,即便有罪,也应该被安排在最低安全等级的监狱。但因为我不是美国公民,哪怕我是自愿飞过去配合调查,也只能被安排在“低安全等级”的监狱。而这个等级的监狱里,是有杀人犯的。 我的那个室友,他的刑期是 30 年,犯了两起谋杀案。因为他表现良好,坐了 12 年之后,从中安全等级被转到了低安全等级,这已经是他能到的最低等级了。他永远不能被转到最低安全等级的监狱。而我也被分配到了那里。再加上亚洲人、太平洋岛民和美洲原住民会被归为一个“种族组别”,所以我就和一位美洲原住民住一个牢房。虽然一开始很害怕,但后来我们相处得还可以。 那个环境真的很吓人。一开始进监狱时,会有登记、拍照、换衣服、搜身,然后才被带进牢区。牢区是三层楼高的建筑,两个长廊对面是对称的牢房,一共大约有 240 个犯人。你走进那里的瞬间,会看到大块头、有面部和头部刺青的人在那大声叫嚷,非常吓人。 我一走进去就被安排到一层的第五号牢房,我试着开门但打不开。几秒后一个大块头的家伙走过来对我说,“门不是那样开的,得让狱警来开。”那一刻我就意识到:大家都知道我是“新来的菜鸟”了。其实他们从我的服装一眼就能认出来。 最煎熬的其实是心理压力。我一直担心他们会让我坐牢超过原定的四个月。在美国监狱系统里,这种“意外延长”很常见,他们可能会突然给你加一个新指控,就变成“加州旅馆模式”:你能进来,但永远出不去。 如果一开始就跟我说“100% 保证四个月就放你出去”,那我还能接受。但现实不是这样,中间有太多反复。即便我被转进“中途之家”(服刑尾期的半开放式管理),最后一个半月还是被 ICE(移民局)抓回去,因为他们说我的签证过期了。 但问题是,是他们要求我留下来处理法律事务,我们也申请了签证延期。他们一边强制我留在美国,一边又用签证过期为由把我关进拘留中心。三天后律师帮我把拘留令撤销了,但他们也没让我回到中途之家。这一连串荒谬的经历,我之后会在我的书里写得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