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唱《歌词祖国》遭男子死亡诅咒 10月16日,媒体接到郑州网友孙女士求助称,10月1日当天,她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条5岁女儿演唱《歌唱祖国》的视频,视频发出后得到了不少网友的点赞与暖心评论,“小宝贝唱得很好听”“未来美好的祖国花朵”。 10月5日,一条归属地来自江西的网友评论打破了评论区的温馨与美好:“你生得出来还不是夭折。”两分钟后,该网友再次发布评论:“大家鉴定一下,这妞会怎么死。”孙女士看到后非常气愤,同时,孙女士的女儿也向妈妈发出疑问:“我以后还能再唱《歌唱祖国》的歌曲吗?”孙女士为了给女儿一个交代,随即选择报警。10月6日,孙女士收到当地派出所的接报案回执。 10月9日,办案民警与孙女士联系称,已与发布该评论的网友俞某某取得联系,俞某某称可向孙女士提供经济赔偿,孙女士认为经济赔偿无法弥补对女儿心灵造成的伤害,更不能接受这种恶意言论以金钱形式被轻易消解,“我不要任何经济赔偿,要求必须依法追究他的责任。” 10月13日,俞某某被传唤至郑州,在民警询问时,俞某某明确表示,自己与孙女士素不相识,更没有任何过节,“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发布这样的评论。”孙女士告诉记者,最终,俞某某被行政处罚500元,并发布道歉视频。
这个老猿之前因为西贝的事,我给他科普了什么是预制菜,以及速冻锁鲜技术的优势,然后就把我拉黑了,现在都开始截图阴阳了。 大家都是中国人,你大言不惭的来一句“色情服务怎么就不是正经业务了”的质疑,好家伙,意思是中国的法律在你这都是废纸吗?是正经业务的话,你家人朋友亲戚有几个从事色情服务行业的?你老猿做数字游民去过那么多省份城市,你去问问当地人,谁会认为色情服务是正经业务? 另外,我看有不少人也在说色情行业应该去除有色眼镜看待,我说两点: 1·不是你有一双看世界的眼睛,在中国的法律就不适用于你了,你只要是中国人就仍然需要遵循中国法律,不要人格分裂,做着中国人反而要去遵循美国法律,类似香港玩偶在 O 站的行为,如果其人还是中国国籍,就是涉嫌提供、传播色情物品,因为依据中国法律“属人原则”是涉嫌违法的。 我不清楚其人目前还是不是中国国籍,所以我无法评价,但是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有着与绝大多数中国人一样的文化价值观,我评价色情服务是不正经业务,一点毛病没有。 2·我本身也提倡色情服务行业可以适当合法化,一个社会过分性压抑不是好事,在此不过多讨论色情业合法化的社会价值了。 但目前现实中的中国,色情业不合法,中国绝大多数人的文化道德观念也不会支持色情业合法化。 回到我原帖中要表达的意思,我其实说的也很清楚,归根结底是价值观念的不同,是推特上的拜金主义、唯金钱论占据了主流,用王朔的话说:成功不就是挣点钱,让傻逼们知道嘛? 推特上很多人都在批评拜金的捞女、创业的婚姻,在我看来与拜金主义是一样的,以为人生的成败就是以赚钱多少来衡量,我不赞同这类价值观。 人们只看到了拜金主义“成功”的正向回报,而忽略了其他人性的闪耀点,更忽略了走在这条路上的失败者。他们可以为了拜金而丢掉自己的人格、尊严,但那些拜金不成功的人没有人会看到,那些曾经在洗浴干过色情服务的人,想洗白找个老实人其实都是不容易的,大部分人的人生就是一不小心,没有回头路,悲剧的人生从年轻时踏入那条河就注定了。 说了这么多,很多人会说我传统、保守,那是你的评价,我并不认为“不激进、不极端”就是保守,还有个词叫务实,说好听点叫识时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