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诉讼案宣判。被告张某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据此前报道,22年9月,在北京朝阳区畅颐园小区内,李女士13岁的爱犬西高地犬Papi被小区内某男子投毒致死。当日,包括Papi在内共11只宠物犬中毒身亡。半个月后,投毒嫌疑人张某某被逮捕。 次年1月,法院以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立案。23年10月日,该案件作为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开庭审理,案件未当庭宣判,经历九次延审判。 期间,李女士辞去自己的工作,自学法律、研究法典,打没有先例的官司,串联其他原告统一阵线,经历抑郁、经济压力,面对网暴,忍受审判的一再延期,纠正媒体和大众的刻板印象,甚至要自己主动设置议程以免失焦,说话还要滴水不漏尽可能避免被误读和歪曲。 她给媒体写了一封信,她说: 我们永远不会去问一个遭遇不幸的人:“你是否做了什么才导致了这场不幸?”比如,我们不会去质疑一个被侵扰的受害者当时的衣着。因为我们都认同,问题的核心是施害者的行为,而非对受害者行为的回溯性审视。 我的三年坚持,与其说是为一条狗,不如说是为了一份被践踏的亲情、一个生命的尊严,以及一个“恶行必须付出代价”的朴素公义观。如果希望能让更多人理解这份情感,或许可以不侧重于让我去“解释”爱是什么,而是通过讲述这三年来的具体经历一一那份失去后的崩坏,诉讼的艰难,以及无数个深夜的躯体化。 受害者维权的时候,通常会落入一个叙事陷阱:「受害者的完美程度」与「其所受伤害的正当性」有关。 这个案件的核心,从来不是「一个完美受害者控诉施害者」,而是「任何公民针对一个恶意剥夺生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所进行的法律追责」。无论我是否百分百符合一个“完美养宠人”的想象,投毒这一行为本身的恶性性质都不会因此改变。 将「投毒」与「不文明养犬」在叙事上反复并联,甚至潜意识里进行“各打五十大板”的平衡,是对犯罪行为严重性的淡化,也模糊了公共讨论应有的焦点。 解决矛盾,靠的是严格执法、加强管理,而不是混淆视听,为刑事犯罪披上‘无奈反抗”的外衣,更不应该模糊焦点和对立撕裂中,忽略了那些真正威胁我们每一个人安全的犯罪行为。这两条线不应被模糊,更不应成为为犯罪行为开脱的潜在语境。 时隔近3年2个月,该案在北京一审宣判。被告张某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被告当庭提出上诉。 判决书写:近年来因犬只饲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了人与人的矛盾,面对矛盾纠纷,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 每一名养犬人,都应该有文明养犬的义务和责任,但个别群众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并非投毒者虐待动物者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