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爆料
3个月前
🎯 重大错误 中共在国际栽大了! 美中APEC峰会结束后,美国总统川普先是预告,将启动核子试爆,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也针对区域安全做出重磅发言,民主同盟发起对北京一连串反制,政大教授宋国诚在《矢板明夫Newtalk》节目中分析: 习近平接掌中国时,原本条件极佳,可说是承接了“邓小平的遗产”,中国正处于世面大好的局势,但习近平却“活生生扮演了一个败家子的角色”,将邓小平时代累积的政治与经济优势逐渐消耗殆尽。 宋国诚以“稀土事件”为例指出,稀土并不稀缺,而且开采牺牲环保,得不偿失。“你十年磨剑,用之一时,但就像仙女棒,一烧完就没了。”他批评此举短视近利、愚蠢至极,不仅让世界看清中共的狠毒,也迫使各国重新调整对中策略,“这种短暂的闪亮,换不回长久的黑暗”。 当改革开放的红利不再,十五五规划还乐观吗?宋国诚认为,从邓小平、江泽民到胡锦涛所建立的“和谐国际环境”被破坏殆尽,外界虽称习近平为世界级领袖,但他并不具备相应的高度,“根本构不上那个水准”。 宋国诚研判,中国虽自称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这多半只是“吹牛”,因为真正的问题在于文化水平、国际视野与判断能力的欠缺。“人的智能有EQ、IQ,还有一个JQ,就是判断(Judgement)的Quotient,习近平的JQ很差,只剩下虚张声势。” 宋国诚以“稀土事件”为例指出,稀土并不稀缺,而且开采牺牲环保,得不偿失。“你十年磨剑,用之一时,但就像仙女棒,一烧完就没了。”他批评此举短视近利、愚蠢至极,不仅让世界看清中共的狠毒,也迫使各国重新调整对中策略。图:截取“YouTube”矢板明夫Newtalk 来源:新头壳
蔡慎坤
3个月前
从“民营”到“民有”:中国经济改革的法理升维——回应胡德平先生“民有经济”建言/赵晓 在中国改革史上,用词从来都是很重要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民营经济”——这三个词的更替,就是中国制度演进的缩影,标志着中国市场化历程中逐步解放思想、确立产权意识的三个阶段。 当下,胡德平提出将“民营经济”更正为“民有经济”,这不是用词问题,更非文字游戏,而是一场法理上的升维。这一概念要厘清的,不仅是经营权问题,更是所有权问题;不仅是政策激励问题,而是法律秩序问题。从“民营”到“民有”,意味着从“谁来经营”转向“谁是主人”。 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社会中,真正的改革不止于分权(“放权让利”等),而在于定权——界定清楚民间财富与国家权力的边界。强调“民有经济”这一提法,看似细微,实则触及中国现代法治与市场文明的根基。 在经济学中,产权清晰是一切市场效率的起点。从亚当·斯密到哈耶克、科斯、诺斯,制度经济学的共识从未改变:没有明确的产权界定,就没有自由的市场。 “民营经济”这一称谓的局限在于,它强调“经营层面”,却模糊了“产权层面”。“民有经济”则更直接地回答了一个根本问题:——谁是真正的所有者?这不仅是语言的纠偏,更是文明的定向。在法治文明中,产权是法律与经济的共同语法。如果产权不独立,市场就难有信心;如果产权不受保护,改革就会失去根基。胡德平先生的提醒,正切中今日中国市场困境的要害:民企的问题,不在内因、不在活力,而在外部环境——在制度与法治的不平等。 《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国家层面对民企的积极信号。但“促进”属于政策行为,而“保护”才是法治行为。政策鼓励,可以带来短期信心;法律保护,才能确立长期秩序。因此,胡德平先生提出制定“民有经济保护法”,意义远超一个名称。它标志着中国市场治理从“扶持思维”“利用思维”向“权利思维”“服务思维”的转变——也就是从“政府帮助你”到“制度保障你”。 若要从根本上改善营商环境,必须在法治层面作三项明确: 1、物权的神圣性:私人财产应受到宪法与民法的双重保护,任何形式的征收、冻结、侵占都须符合法律程序与补偿原则; 2、契约的平等性:民企与国企、行政机关应在司法上拥有同等地位; 3、法人人格独立性:不得混同法人责任与自然人责任,更不得以“连坐”方式惩罚企业家家庭。 这三条,不仅是技术条款,也是市场文明的底线。 胡德平先生引用 19 世纪英国工联主义者托·约·邓宁的名言——“资本的利润达到 100%、300%时会变得疯狂”,并指出:“资本若与特殊权力勾结,就会如此疯狂;而若制度公正,资本的胆怯与疯狂都会降至最低。” 这句话其实揭示了“法治的经济学”。资本从不天然道德,它依赖制度引导。在自由社会,资本因法律而敬畏;在权力社会,资本因不确定而畏惧。健康的民有经济秩序,应当让资本敬畏法律,而非畏惧权力。 这不仅关系市场安全,也关系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当资本相信法律,而非关系;相信契约,而非权势——一个社会才能真正进入现代文明。 回望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中国经济的成就巨大,但市场经济转型并未完成,“权贵经济”的泥潭与惯性仍在。中国许多地方的“营商环境”问题,说到底不是政策不优,而是权力与产权的边界不清。 产权模糊,滋生寻租; 司法不独立,损害信任; 行政干预过深,抑制创新。 因此,改革的方向早已不再是“放不放权”,而是确权与限权。 “民有经济”概念的提出,实质上是要在宪法与民法体系中,确立私有产权的制度自信——既承认国家的主导地位,也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这是从“政策型改革”走向“法治型改革”的关键一步。它让“市场经济”真正具备法律灵魂,也让“社会主义”具备现代文明的内核。 胡德平先生在文末引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关于“智力器官”的段落,谈到人工智能对劳动形态的改变,颇具启发意义。 这也提示我们:未来的生产力,不仅由物质资本驱动,更由智识资本与制度资本共同塑造。 在这种背景下,民有经济不再只是“资本力量”,而是创新力量与社会信任的容器。保护民有经济,就是保护社会创造力。推动法律清晰,就是推动文明前行。当“上层建筑”能自觉为经济基础服务,当法律成为生产力释放的加速器,而非阻力器时,中国的制度现代化才算真正完成。 2025 年 4 月 30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该法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首部民营经济专门法,旨在通过法治的方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信心,是有重大积极意义的。然而,“民有经济”的概念提法未能纳入,这是重大的历史遗憾。 从“民营”到“民有”,是一次从政策到法理的跃迁;从“促进”到“保护”,是一次从行政到司法的升级;从“经营”到“所有”,则是一场文明的自我确认。真正的现代化,不在技术的进步,而在制度的确立。真正的自信,不在口号,而在让每一个民有者心中无惧——无惧任意征收,无惧行政干预,无惧关系绑架。
11月4日至9日,福建福州福清市,一名网友发布视频控诉:其朋友杨雨涵 被父母与学校教官违背意愿强行送入一所所谓的“戒网瘾特训学校”,至今已失联八天。 据其描述,杨雨涵在事发前多次表达担心父母会将她送往类似机构,并提前录下视频声明自己“绝不会自愿前往”。10月28日晚,她最后一次发来“有急事”的信息,随后仅留下一个拨打妇联电话的截图便彻底失联。29日起,朋友多次尝试联系未果,报警求助却被警方以“父母有监护权”为由推脱,仅简单联系家长后便结案。 知情者称,杨雨涵长期遭受父母殴打、威胁和精神虐待,甚至曾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束缚用药。本次所谓“教育”实为非法拘禁,而当地部门与警方却以“家事”为名拒绝介入。福清妇联证实28日晚确曾接到一名女孩求助电话,对方称“父母要绑架她去戒网瘾学校”,但最终仅对家长进行“批评教育”。 随后经多方确认,杨雨涵被送往贵州修文一处名为“素质教育中心”的机构,但相关部门并未采取实质救援措施。与此同时,举报人被警方约谈,施暴者甚至反以“侵犯肖像权”为由指控举报人;妇联工作人员因对方拒绝提供个人信息,直接将其拉黑。 朋友在视频中指责称,这一连串荒唐举动暴露了当地部门的冷漠与推诿。 她强调:监护权不是非法拘禁的通行证,“家教”不能成为暴力与禁锢的借口。在确认杨雨涵安全、获得自由之前,呼吁社会持续关注。
朱韵和
3个月前
死囚家属学习班 (张志新平反后,《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曾访问了张志新女儿曾林林,听她回忆了参加死囚家属学习班的情况。这段回忆虽然没有刀子割破喉管的血腥场面,但同样,更是人间至痛,令闻者心碎。) 曾林林:那是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曾林林和她爸爸曾真、 弟弟曾彤彤到县城开会。她爸爸和她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他们推门进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曾林林的心里却直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 渖阳法院来的人要我们坐下,说是给我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我记不全,大意是一段讲什么阶级斗争,一段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我妈妈,并问了爸爸一些话。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我:“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我摇摇头。我确实不知道。我当时只知道妈妈是个反革命,是听人说的。她怎样反革命,我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渖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自妈妈被捕以后,同我们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渖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强装镇静,强忍着泪。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我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我说:“我们什么都不要。” 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啼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人在教育我,说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我和妈妈划清界限。他要我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我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我说的。当时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 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我谈话的人,他们又嘀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写完之后,要我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 爸爸领着我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的一个窝窝掰成两半,分给我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 我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我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把渖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我翻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拍着我,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邻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我们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 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我所谈在学习班上,渖阳法院的人要我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我妈的案卷中找到,特摘抄如下: ……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曾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 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我也未满18岁。这份笔录就算不是法院来人的“杰作”,但在那样的年代,彤彤和我除了这样说,又还能说些什么?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此一种选择。 曾林林,张志新大女儿。
朱韵和
3个月前
1972年2月12日凌晨,由于肺心病在心律失常的情况下严重缺氧,毛泽东休克了。护士长吴旭君立即请来心脏病专家胡旭东抢救。毛泽东侧身躺在床上,面色青紫,已完全昏迷。经过20分钟紧张地抢救,毛泽东又苏醒过来。这次重病之后,毛泽东的健康状况再也没有得到恢复。政治局决定,由周恩来、王洪文、张春桥 、汪东兴领导一个一流专家组成的医疗组,日以继夜,关注毛泽东的病情。 当毛泽东转危为安时,他表演了一出病中交权的戏,为周恩来设置陷阱。 据在场的保健医生李志绥记述,当时的场景如下: 毛将头转向周恩来说:“我不行了,全靠你了……” 周立即插话说:“主席的身体没有大问题,还是要靠主席。” 毛摇摇头说:“不行了,我不行了。我死了以后,事情全由你办。” 我看江青双眼圆睁,两手握着拳,全身好像要爆炸了。 周恩来则小腿收回,两 手撑在膝盖上,上身挺直,微微前倾,好像凝固起来。 毛的这些话,明明地是将国家的党、政、军大权交给了周恩来,而且是当着江青的面讲出来的,我那时还余悸未定,全身大汗,没有体会到毛那时话中的意思。今日走笔,我想这是毛泽东第一 次面对自己的死亡。 毛又说:“就这样定了,你们去办吧。” 以周恩来政治上的炉火纯青,自然不会像林彪那样轻信毛私下谈话交权的许诺 ,若真交权应召开中央委员会,起码是政治局会议,当众宣布,并由中央作出相应的决议才能算数。病榻之前,当着江青的面做戏,老谋深算的毛是什么意思?周知道毛最想得到的回答是:“我建议在主席生病期间,由江青同志代主席,主持中央工作,我将像辅佐主席一样,辅佐江青同志。” 周如果这样说,是得满分的答卷。毛还得谦让一下,“就让江青当个上传下达的联络员吧。”然后,把周的建议作为中央文件印发全党。是周恩来推荐江青接班 ,不是毛泽东要搞家天下。周这样做,可换取全身而退。 周如果真的接了权,很快就会被打倒。以周的明达,岂能跳这个陷阱?他选择了第三个答案:拖。过了几天,毛的身体稳定下来,周恩来郑重其事地对张耀词说 :“请你向主席报告,我们还是在主席领导下工作。”把毛抛过来的采球又扔给了毛。 ---“毛泽东秘诏批周公” ·辛子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