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

蔡慎坤
5个月前
王沪宁1988年以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副教授身份赴美国访问,期间在多个城市(纽约、芝加哥、旧金山、华盛顿等)考察、访问并做田野观察。他用近一年的时间记录下对美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的观察与反思,回国后整理写了一本有关美国的重要著作《美国反对美国》,该书于1989年出版,今天看来,依然具有独特的洞察力。 “美国反对美国”并非指外部的对立,而是指出美国社会内部自身存在的矛盾与冲突——制度理想与现实运作之间的对立。简言之: “美国最大的敌人,不在外部,而在美国内部”。王沪宁认为,美国既是现代文明的代表,又充满了自我矛盾:一方面,它倡导自由、民主、个人权利、创新精神;另一方面,它又面临贫富悬殊、种族分裂、社会异化、政治空洞化等问题。他称之为美国的“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断裂。 他指出,美国文化的核心是个人主义,这种价值观推动了创造力与经济活力,但也导致了社会的分裂、家庭的解体与公共精神的衰退。 “美国的强大来自个人主义,美国的问题也来自个人主义。” 美国制度设计非常精巧(宪政、法治、市场机制),但王沪宁认为它越来越脱离社会价值与公共目标。结果是:政治陷入形式主义;公共政策受利益集团操控; 民众对政治失望而犬儒化。 他观察到,美国的物质极大丰富,但社会弥漫一种“空虚的繁荣”。消费成为信仰,精神生活贫乏,人们陷入对金钱和享乐的追逐,上帝渐渐远离美国人的生活。 王沪宁在书中警告,美国的社会分层、种族矛盾、教育差距正在扩大,这些问题将严重削弱美国的凝聚力与竞争力。
1、不管别人杀不杀人,你都可以杀人。只要你愿意承担法律后果、经济赔偿和道德谴责。 当然,杀人是个非常极端的举例。可以温和一点,比如嫖娼,嫖娼是违法行为,只要愿意承担被行政拘留、经济处罚和家人谴责,那么你就可以嫖娼。在民事领域也一样,撕毁合同、违约没有错,只要你愿意承担违约风险和责任。 什么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遵循的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探寻违法行为和承担代价之间的必然因果关系,对和错很多时候是模糊的,杀人的不一定就是错的,被杀的也不一定就是对的,谈论对错在很多时候是没有意义的。 从这个角度说,二大爷的评论并没有问题,只要他可以为他的公开言论承担代价。二大爷的删帖也没有问题,如果是他因为觉得自己过激了,那么删帖道歉也没事;或者觉得语气还轻了,删帖换更重的语气也行。但是通过删帖来降低影响逃避责任,那这个行为就有待商榷了。怂很多时候都是心虚的代表,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被追究本身是不是合法的合理的。再举个例子,我可以每天不停地嘲讽徹言做的包子难看,那么我就要承担徹言反击我,每天不停嘲讽我长得丑的代价,同时,我也要承担哪天徹言脑子一抽,拿刀捅我的代价,当然,他也要承担拿刀捅人的代价。 2、不管是举报什么,你可以指责美国的举报制度,不能指责遵循制度去举报别人的人。至于被举报者是什么下场,我们无非有两种情况可以选择:①觉得被举报者是因言获罪,美国进入美式文革期,背离了民主自由的理念,那么你有嘲讽、开骂甚至用脚投票离开美国权力。②你也可以相信美国的司法制度、行政制度可以做出来公正的裁决。 一个好的政策可以激发人的善意,一个坏的政策可以激发人的恶意,不批判政策而去批判遵循政策的人,最终都只会沦为网络谩骂,毫无价值。原因很简单,我们都不是上帝,我们没有办法预见未来,我再举个例子,二大爷被举报了,最后真的被查出来是中国派往美国的间谍,那么,举报还有问题吗?间谍行为是犯罪吧?不举报就可能错失一个抓住间谍的机会。 所以,举报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收到举报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决定。 三、跑到美国就是因为言论自由。把美国和言论自由划等号,本身就是一种应然的愿景。应然的事情多了去了,天下不该有饥荒,儿童不该被饿死,世界不该有战争,老人应该得到赡养。 而实际上呢,每天都有儿童被饿死,世界仍然不和平,美国可以言论自由,也可以言论不自由。 简中推上为什么这么多争论?是因为很多做梦主义的知识分子在国内发不了言。他们就都来推上霍霍外网了。在他们的理念中,世界应该是美好的,权力应该是人民的,金钱是罪恶的,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可是,老百姓的眼睛雪亮过吗?老百姓从来都是两眼一抹黑的。这个世界的权力从来不是人民的,权力是统治阶级的。社会是被分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世界不是美好的,一部分人有钱有权,必然是另外一部分人没钱没权。 总结一下,少一点幻想,美国不是谁的爹,谁也不是美国的爹,美国没有必要给你言论自由的权力,你也可以用脚投票离开不给你言论自由的国度。认清现实是残酷的,但是至少比认不清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