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之275期:九年前(2017年3月12日)原新疆兵团某垦区退休法官、民事庭庭长黄云敏因参与和指导当地退伍军人合法维权抗争被抓捕,后被以“宣扬极端主义”和“持有极端主义物品”两罪并罚重判10年刑期。狱中这九年,其一直被当局违法剥夺家属的探视权,最近家属方接到其报平安电话 #黄云敏,1959年7月1日出生,绰号“黄老邪”,祖籍河南省新野县,新疆自治区南疆疏勒县人,民主维权人士黄晓敏之胞兄,退伍军人,新疆南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土木休克垦区退休法官、民事庭庭长,法律工作者及维权代理人,退伍军人维权代表。 1979年12月,曾在青海省西宁市服兵役; 1982年12月,曾退伍返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45团务农; 1984年9月,曾进入该兵团武警第三支队; 1988年7月,再次退伍转业,同年进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劳改系统工作; 自1992年起,曾在兵团农三师土木休克垦区法院工作,并担任法官及民事庭庭长; 2007年8月,因经常替弱势群体维权和进行法律咨询,并在工作态度及意识上与上司发生矛盾冲突,随被提早从兵团土木休克市法院退休; 自2008年起至被捕前,开始从事各种维权代理活动; 2009年2月,曾因频繁为弱势群体代理维权案件,指导并参与其中,随遭到当局的报复性打击,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持有枪支”刑拘,30天后被免于刑事处罚释放; 2017年3月7日,因长期代理农场职工维权案件,并积极参与和指导当地退伍军人合法维权抗争,再次惹恼当局,遂被新疆建兵团第三师公安处警方行政拘留; 3月12日,又被以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刑拘; 4月17日,被图木休克市公安局警方以“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正式逮捕,指控其因传播了 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市发生大规模骚乱与暴力事件的“7﹒5暴恐视频”,还对维权群体“教唆上访”,宣传“去上访,上访也不犯法”等意识,所以构成犯罪; 2017年9月19日,其案在新疆喀什垦区法院正式开庭受审,2018年8月22日,终被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至2027年3月11日。此前被羁押于新疆喀什垦区公安局看守所, 目前羁押在:新疆自治区南疆喀什地区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监狱。 通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监狱,邮编:843803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黄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