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隽
2个月前
转。 中共要求加拿大承认台湾属于中国,加拿大的答复令北京傻眼。 中国要求加拿大承认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加拿大外交部提出五点理由反驳: (一)台湾并非加拿大所拥有之领土,所以加拿大没有权利承认台湾主权归属于谁。如果是加拿大所拥有的北极圈诸小岛与中国有争议,加拿大才有权利承认其归属。这是从罗马法以来的所有权法理。国际法当然也依此原则适用。 (二)没有任何国际法理论使加拿大有“权利”承认、或有“义务”承认与它无任何关系的台湾的主权归属。中国要求加拿大做这种承认毫无道理。 (三)即使加拿大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份,实际上并无任何法律效果或意义。因为加拿大国民、飞机、船舶要进入台湾,拿北京政权所发签证根本无效,还是要向台湾当局申请签证。承认其对台湾实效统治,这等于是立刻又以具体行为否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 (四)加拿大若在国际条约中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依条约必须履行原理,加拿大势必派兵攻占台湾,负责把台湾交给中国以履行条约。这是多么荒谬的一件事。 (五)台湾如果的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则北京政权又何必要求各国承认。例如,海南岛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国本不必要求他国承认。反之,台湾若非中国领土,中国即使到处去要求他国承认,实际上也没有国际法效果。如果台湾是有纷争的领土,中国也应该去找与该领土有关的当事国交涉及承认才有国际法效果。强迫无关的第三国承认是毫无意义。 据说中国外交部收到这“五点答复”,哑口无言,自此不敢再要求加拿大承认台湾是中国的领土。 一方面是加拿大神回,另一方面亦可见到老共是法盲,常识盲,政治盲,文盲.....
Suyutong
2个月前
重贴旧文:李元钧对王丹性骚扰的指控不成立——即便按照李元钧的一面之词,我们也可断定,他对王丹性骚扰的指控是不成立的。 1、按照李元钧的讲述,李元钧和王丹都是同性恋,而且彼此都知道对方是同性恋。 2、当王丹邀请李元钧去美国“见世面”时,李元钧应该意识到这表明王丹对他有意;否则,以他作为社运工作的新手,和王丹又刚刚相识,王丹凭什么要偏偏邀请 自己去美国“见世面”呢?王丹并不是邀请一个旅游团或观访团,而李元钧是作为该团一份子而受到邀请。王丹邀请的是李元钧个人,而李元钧是作为个人被邀请。 这中间包含的意思应该是很清楚的。 3、在王丹这方面,当王丹看到李元钧欣然应允,他自然会以为这表明李元钧愿意,因此当李元钧来到纽约,两人独处时,他对李元钧搂抱亲吻,并试图与李元钧发生关系。 4、李元钧说他刚刚动了手术,王丹就停止了动作。 5、因为李元钧说他刚动了手术,因此王丹会以为李元钧当时的拒绝只是不方便,并不表示不愿意,所以他后来还讲了一些话表示他的意愿;但只是话语,没有任何动作。 6、之后,王丹看到李元钧没回应,于是就不再有所表示。 在整个过程中,王丹主观上都不是在不顾李元钧的意愿而行事。换言之,王丹对李的行为,都是建立在他以为李元钧愿意的基础之上的,因此不是性骚扰。一旦李元 钧表明不接受——不论是出于不愿意还是不方便,王丹都再也没有采取任何动作,这说明王丹是尊重对方意志的。因此王丹没有对李元钧性骚扰。 退一步讲,即便李元钧先前接受王丹的邀请来美国并不是他愿意和王丹发展关系,其实他想的就是不来白不来;即便他对王丹说他刚动手术只是托词,其实他就是不 愿意,那他也应该知道,自己的这些表现实在太容易招致王丹的“误会”,因此王丹的做法实在是情有可原,绝非性骚扰,是不应责怪的。 有些事,在同性之间不是问题,在异性之间才是问题。例如男人在女人面前脱裤子,会被视为耍流氓;但若是在男人面前脱裤子就不算耍流氓。又,同性恋者之间的 关系,和一般的同性关系与异性关系都有所不同。在男男之间发生的某些言辞和动作,若是发生在男女之间,会被视为性骚扰,但若是发生男男之间就不算。据了 解,在同性恋酒吧或同性恋俱乐部,甲男在未征得乙男同意之前就对乙男亲吻、搂抱。这种事并不少见。一般都不认为是问题。如果乙男表明不愿意了,甲男还要这 么做。那才可能构成问题。 更何况,在李元钧这件事上,李元钧是欣然接受王丹的邀请来美国的,因此王丹的做法更不是问题。 结论:李元钧对王丹对其性骚扰的指控不成立。 注意:我不是说李元钧的指控证据不足,我不是说李元钧所讲述的事情的真实性有待证实或缺少证据。我说的是,就算李元钧所讲述的事情全部为真,他对王丹性骚 扰的指控也是不成立的。这不需要再搞什么调查,也不需要再去听取王丹方面的叙述,因为单单是对李元钧文本的分析就足以否定李元钧的指控。 《光 传媒》首发。2023年6月14日。 链 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