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

1个月前
(转)归去来的侯镇邦终于1951年被虹桥土改工作队灰硐民兵押回灰硐并很快“公审”。 所谓“公审”,那其实是一场土改工作队主持的“群众揭发批斗大会”,和后来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批斗是同一个路数。通常,此类批斗于口号声中充满唾沫、拳脚、绳子、棍棒乃至棉花与煤油。回过头看,关于侯镇邦的那场批斗或曰“审判”稍微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从头至尾浸透着一种喜剧般的风格,一种怒目切齿中的黑色幽默。有人揭露他是“蒋介石爪牙”,他说:“我够不上”。这是开场。中间,有人质问其数年前宴请某大户长工是何居心,他说:“我应该如是”。审问者说:“你这是拉拢老干人”。接着,一长工揭发其家人总是将精肉自家吃了,肥腻腻的留给长工,虽过于撩拨人们的舌下腺体,毕竟将“审判”推向了高潮。最后,上来一位老者,轻言慢语:“他们叫我上来给你两嘴巴,哎,你也老了!”。然后,轻轻地走了下去。整个“审判”,侯镇邦三缄其口,很少作声。因为承认是罪该万死,否认是死不认帐。“审判”最终在一片“打倒”声中结束。 第二天,侯镇邦由民兵枪决,终年六十一岁。罪名包括“镇压红军”、“反革命宣传”、“敲磕百姓,鱼肉人民,贪污人民血汗”等等。在人命如草菅的岁月,能死得明明白白,已属大礼,奢侈已极。入土时,侯镇邦身着内裤一条,死前,侯镇邦似无片言留下,乐天知命,心若止水,正所谓“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1个月前
土改分配:分房分地分老婆 文/漉水青荷 1、几种分配方法斗了地主之后,就该分土地、分房屋、分财物了。土地法大纲要求彻底平分土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不那么简单。就土地而言,有水田、旱田,也有坡地、园地,有的肥沃,有的贫瘠,有的近便,有的偏远。仔细分来,可谓三六九等,差别很大。就分配对象来说,是按人口分配,还是按劳动力分配,需要考虑。另外,分了土地以后,有没有条件和能力耕种,也是问题。房子的情况与此类似,因为同样人口的贫雇农无房户,不可能分到一模一样的房子。至于包括牲畜、农具、衣物、粮食在内的财物分配,则更难做到公正、合理、平等、有序。如果再考虑到人为的因素,就更不好办了。1947年12月5日,《晋绥日报》第二版刊登一篇文章,《介绍碧村的分配方法》。文章说,该村从10月初开始分配,总结出几种分配方法。第一种是“将果实折价,依贫苦程度,由农会大会决定每户应分数量,由个人去选择。”具体来说,是先将财物按米折价,再把贫苦农民分成十个等级,规定每个等级可以分几斗几升,同等级还要按贫苦程度决定顺序,最后让个人选择自己所需要的财物。第二种是“按需要搭配”。这种方法是先让贫苦农民申报自己需要什么,再进行调查、登记,最后由“分配委员按照各人的需要负责搭配”,并首先满足最贫苦者的需要。第三种是“估量搭配”。这种方法也是先由个人申报需要什么,然后经大会审查,“由分配委员会根据贫苦程度,人口多寡,估量搭配。”文章认为,三种分配方法中,第一种比较好,特别是分配大量土改成果时最合适。“其好处是:首先满足了最贫苦群众的要求,每人能够选择称心适意的物品。分配委员不能有所偏爱,将好的东西搭配给他愿意搭配的人。”相比之下,后两种方法、特别是第三种,就有不少缺点。 2、“折价分配”模式12月12日,该报第四版又发表署名孙达可的文章,题目是《退赃还债的“百货商场”——介绍寇庄对衣服家具按等自挑的分配》。这篇文章生动地描述了当时分配土改“成果”的真实场景和整个过程,既有文采,也是一份难得的历史资料。出人意料的是,就是这样一篇文章,也成为反面教材,受到严厉批判。为了说明问题,并了解当时情况,现将该文照录于下。 最近朔县寇庄对斗争果实的分配,土地、粮食、布匹、牲畜等都好办,惟有衣服家具难分,后经群众讨论,想出用赶集式,按等顺序,自由挑选的办法,把果实分配场,成为农民收回自己血汗,地主退赃的“百货商场”。结果,农民既各自得到自己所满意的东西,对贫雇农的照顾,也更明确彻底,特介绍如下: (一)红火热闹,百货俱全。分衣服那天,是在庙里,二百多件衣服,挂满了前后两进庙院,农民们所最喜爱的皮袄皮裤、粗蓝大布,一堆一堆的。叫不上名,见也没见过的红绸绿缎,光华耀眼,还有什么狐皮、灰鼠、毡毯被褥、大氅斗蓬、绒帽皮鞋等等,一绳一绳的挂着堆着,有些竟因为许久埋在地下,而沤烂了,带着破伤放出腐朽的气味。每件衣服上都用纸块标明着抵债的评价,干部们分工,谁招呼那一堆,谁招呼那一绳。为了便于保管,家具的分配场在一个被扫地出门的地主院里,更是百货俱全,红火热闹。西北角上,摆满了贫雇农争着先挑的犁、锄、耧、耙等农具,和四辆“扇车”,接着是一排盐、曲、醋、酱的堆子和整箱的洋火水烟。西南角是数不清的大小铜器和铁器,新的坏的,有地主李鸿举家中举人贺喜时的“旗座”宫灯,也有恶霸地主武善周,藉日本人没收、抢夺去的“串壶”、铜杓、铁锹、桶箍等……,每样都是一二十件,庙上丢了多年的四对铁灯笼,半套锣鼓家具,中农侯富山丢了多年的小盘秤,和硬逼着向人要去的“蝇耍”铜灯等等,都摆在那里,等待着物归原主。最耀眼的,是东北角上的三十几顶洋箱、檀木桌椅、金漆立柜,和一大堆雕刻的门窗隔扇,人们有的指着那几件是谁家的,因为欠利被“楼院”抬去(地主李鸿举住着高楼,老百姓管他家叫楼院)。挨着是几十样细瓷家具、钟表、挂屏、穿衣镜,以及玉笔筒、玛瑙瓶、象牙镇尺、玉带钩之类淫奢摆阔的“珍品”。另一角是百多个从地下挖出,藏了粮食油醋的大坛大瓮,和两堆“五经四书”、“醒世真传”一类害人的字纸、字画挂画、喜联,更是挂满了三间房子。这满院的家具除了碎小不成件的,也都是贴着纸块,标明顶债多少,干部们分工负责,各管一部,更有两个总负责人,随着进来挑货的“顾主”帮助帮助挑选,检点算账。 (二)谁最穷苦,谁先挑选。事前根据群众所划定的成份,再由群众讨论,分出等层,从贫雇农到中农,共分五等,每个等层,按果实评价总和,与各等层间贫苦差度,决定每人分得果实实数,在同一等层里,再按三代,受剥削轻重,贫苦程度,决定先后次序,谁最穷苦,谁先挑选。分配时,在锣鼓欢呼声中,按着所决定等层次序的名单,被请进场里挑选,谁先被请进去,谁就更加喜欢,而为大家所羡慕。一等贫农石丑小,父亲刚刚饿死不久,家里只剩三口人,这回分到衣服果实,值白洋二十七元(编者按:给白洋以合法地位是政治错误。)他伸手先挑了一件最好的羊皮袄、一条棉裤,接着拿起一件洋布灰大衫、一条单裤、一顶皮帽、一双皮鞋、一领毡子、一条褥子,和丈五白布,家具果实,他共分到值白洋二十九元,他笑迷迷的,一进场便先给他那新分到的大犍牛抱起一张好犁,转身挂了五十斤盐,三大包水烟,他说可以换粮吃,锅、坑席、铧子、水罐、炉盘、铁铲、饭碗、饭盘、箩、箩架、串壶、板凳、鞍架,……他什么都没有,什么都需要,在这些零用东西上,他挑的不能放手,还是工作团同志们劝他挑了一顶评价七元,“楼院”的大洋箱,最后又搬走了三块石盖,一把铡草刀,四个大瓮,并搭配了碟碗、茶盘、茶壶、小秤等家具,和五斤铜制钱,三块曲。看的人们都说:“这可真是翻过来了,有吃的有穿的又有用的(按:石丑小另外分粮三石七,布九疋)。谁穷谁先挑,东西又好,价钱又便宜!”在挑选中,还可以看出成份,真正穷苦的贫雇农,对那些绸缎衣服、细瓷家具,理都不理,专挑破皮袄、烂棉套。贫农威有,不同意大家说他是半二流子,那天,一伸手竟先挑了一把酒壶,一个酒瓶,和茶壶靠椅,于是大家都吵起他是半二流子。破落地主李映喜、李登元,都装成贫农,那天,李映喜竟先挑了他当年顶洋烟账的几件檀木雕刻桌椅,李登元是先挑绸大衫和精致的茶点桌、鱼碗,于是引起工作团同志的更加怀疑,后来果然都闹清了。 (三)众人关心,大家满意。由于成份等层的划分,特别是同一等层内,谁前谁后,分配次序的决定,都是经群众讨论来的,大家比三代,比穷苦,比谁受的剥削大,因此,谁在谁前边,大家都很注意,而互相议论,在挑选中间,更是大家都注意,场里还有什么东西?那件被谁挑走了?快轮到自己了!自己该挑什么?自己挑完,也还注意谁再挑啥?挑时,好些是一家男女老少都进场,和赶集一样,王德、王新月一家父子五人,在场里开起家庭会议,父亲和王新月,是看中了那套厚茸茸毛板全好的皮袄皮裤,冬天好出门闹生产,新月的妈妈,却看中了那床红洋布面的棉被子,因为十来年了,全家五口没盖的,争论一阵,还是为闹生产的意见胜利了,新月的妈妈,也就笑嘻嘻的抱起了那件皮袄。这样一直挑到最后,人们都是由他自己决定,在两件之中,愿挑那件,因此都挑到了他自认为满意的东西。分家具从早饭后,中午只休息一阵,一直挑到阳婆快落了,院子里四周窑顶上,还是挤满了黑压压的人,一阵锣鼓,一阵欢呼,比唱台大戏还红火,分衣服那天,还唱起秧歌,更是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外村来参观的男男女女,也足有百多人,把个两进院,挤得满满的。 (四)事后检讨,利多弊少。这样赶集式的“百货商场”分配办法,事后搜集群众反映,加以检讨,好处是: (一)不但由群众依成份划分等层,而且由群众规定同一等层内的先后次序,阶级路线,更为明确精细。 (二)每个人所分的果实,都由自己挑选决定,人人取得自己所满意的东西,评价即使稍有出入,个别干部即使搞鬼,便宜也为在前边的贫雇农所得。缺点是:(一)各户前后次序,虽由群众规定,但对个别户,还考虑欠周,不够恰当。 (二)对较贵重衣物与大家都想要的实用物品,还难自由挑选,而事前计划不够,以致后来不得已,把狐皮斗篷、扇车之类的东西,只好动员几家中农够分,对盐、烟等物,又只好限制,不能完全贯彻自挑原则。 (三)特别是因为分价与挑货,很难碰的正好,遂对前边贫雇农放松,分的超过原规定数,后又将评价提高,使个别下中农中农,对此有些不满。 3、“折价分配”受到批判这篇文章给人的感觉是领导土改也真不容易。面对如此复杂的问题和局面,工作团和贫农会居然能想出这种办法,既要执行政策,又要尽可能维持“公平”。从作者的口吻来看,也非常欣赏这种办法。但是《晋绥日报》发表这篇文章,却是供批判用的。其实,《晋绥日报》发表《介绍碧村的分配方法》时,就在编者按中说:“我们发表碧村分配果实的几种方法,目的是希望各地土地改革同志对这一分配问题展开讨论,交流经验,到底那一种方法(不限于本文三种方法)最能满足贫雇农要求,则有待各地在实际分配中,依靠贫雇农去研究。根据实际经验证明,作价分配,并不能完满地满足贫雇农要求,相反地有利于中农,因此实质上是富农路线的分配方法。 本文只作为一个参考材料,以供各地土地改革同志研究,使分配工作真正作到充分切合贫雇农的利益。”也许是感到这样做力度不够,未能引起广泛注意吧,该报在刊登孙达可的文章时,又专门配发长篇批判文章:《打价钱分果实办法要不得——评寇庄与碧村的分配办法》。文章在编者按中指出:“达可同志《退赃还债的“百货商场》一文,介绍了朔县三区寇庄打价限价分配果实的方法。那篇文章是九月间写的,寄来之后,因有原则错误未予发表。但是这种分配方法后来流传到兴县黑峪口一带,五日本报二版碧村分配方法中之头一种,听说就是从这里学来的。又听说各地类似的作法颇为不少,因此觉得有加以批判之必要。现将达可同志的文章刊出,连同碧村分配方法,一并提出我们的意见,以供各地同志参考,并且希望引起进一步的探讨。如有不同意的意见,希望展开讨论。下面是我们的意见,先从达可同志一文谈起”。(《晋绥日报》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头版)这篇文章从八个方面进行批判。因篇幅太长,将它缩写如下: (一)需要的不给,给的不需要。正确的分配原则,本来应该是按照贫苦程度与实际需要,缺甚分甚,首先满足贫苦农民的要求;但是打价限价的分配方法恰好相反。这一点,从达可同志的文章中可以看得很清楚:王新月一家五口,十年没盖过被子了,如果按实际需要分,他们应当分到被子。但因分法限定价额,为要取得皮袄,就不得不忍痛割爱。于是在十年之后的伟大土地改革之后,这个五口之家,还是没有盖的。“一等贫农石丑小”,一方面是他所需要的东西没有分到,另一方面是他所不需要的东西分到了。他需要的东西是“锅、炕席、铧子、水罐、炉盘、铁铲……”,但是他所分到的东西却是“碟碗、茶盘、茶壶”,还有三块曲,这是吃茶喝酒的东西,不是“一等贫农”当前所需要的。 (二)给贫农限制,给中农包票如果按照贫苦程度与实际需要,缺甚分甚,而不打价限价,那末王新月家便可以理直气壮地再要一床被子,石丑小也可以再要几件东西。他们可以和中农们比家当,讲道理。中农们如非家中确实缺少而又无力购买,便没有理由也参加分配,多占便宜。单看各家分配价额,一等贫农比五等中农确实要超出好多,这就使贫雇农感觉“比人家中农分得东西已经多了,还好再说什么呢?”而中农们反倒理直气壮起来,感觉“我这一份已经比你们少得多,连这一份都不给够我那怎么行?”因此寇庄分到后来给中农的比原订价额稍微差了些,他们就“对此有些不满”。这就是说,打价限价的结果,叫贫农作难,而使中农气壮。因此,它必定要走富农路线。 (三)少数突出,苦乐不均寇庄的分配,一方面是没有满足贫苦农民的需要,另一方面在某些物品的分配上,却又超过了一部分农民的实际需要。“一等贫农石丑小”,一家三口就分了九疋布,而他另外还“先挑了一件最好的羊皮袄、一条棉裤、接着拿起一件洋布灰大衫、一条单裤、一顶皮帽、一双皮鞋、一领毡子、一条褥子和丈五白布。”这是穿的戴的。吃的上面,这个三口之家“分粮三石七”而外,还“转身挂了五十斤盐、三大包水烟,他说可以换粮吃”。此外还分了一条大犍牛和“大洋箱”等各种日用家具。至于王新月家是甚么成份,作者没有写。他一家五口十多年没盖过被子,想必也是个贫农吧?可是他家能分到的东西比起石丑小来就少得多,以致皮袄与被子都不可兼得。同是贫苦农民,分配如此悬殊,多的多,少的少,苦乐不均。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状况,不但影响贫雇农内部的团结,而且直接以后经济生活的发展。这也是一种富农路线 (四)村不离村,本位主义石丑小之所以分得那末多,还因为寇庄是一个很富裕的村子,它的果实特别多。相比之下,山地村庄的贫苦农民(比如兴县四区),不要说铺盖,炕上有块破席片都稀罕。本报十一月二十日报道的保德化树塔是一个不算穷的村子,但是在今年天旱的时候,全村义仓仅余三十斤粮,而一个贫农单身汉张红奴,竟因为几斤粮为难到服毒寻死的地步。按照“天下农民一家人”的精神,寇庄应该取出很大一部分来帮助山地贫苦农民翻身才对。工作团不向这方面引导,而把它一古脑集中分配到这个村子,显然是极不合理的。这是一种村本位主义,同时又是另一种富农路线。 (五)商人作风,包办代替以上三种富农路线,好像与打价限价没有多大关系,其实不然。你看他们的工作原则,和一个“百货商场”多少相似:第一,它是“打价限价,先来先挑”。第二,它是“搭配起来,一次分定”,这就像“百货商场”里的“大拍卖”,而且“货物出门,概不退还”。至于干部们的组织分工,当然也像一个“百货商场”。由此可见,这场分配不但抹煞了群众的要求,而且抹煞了群众的习惯,是商人作风不是农民作风,是干部包办代替,不是群众自己的意愿。按作者的说法,这是“经群众讨论,想出来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恐怕也是中农想出来的。因为这种作法离不开能写会算和懂物价行情的人,除了地主富农,这种人多半是中农。因此只有他们才会积极主张和支持这种办法 (六)限价排序,遏止斗争分配工作本来是一场剧烈而深刻的斗争,是贫雇农路线与富农路线的斗争,也是贫雇农起来与中农及旧干部党员中有富农思想分子的斗争。其中有经济意义,也有政治意义。若不是贫雇农起来积极斗争,确实掌握领导权(政治果实),彻底战胜富农路线,分配工作是无法做好的。可是打价限价与“按等顺序”以及搭配起来一次分定等办法,恰恰遏制了这种斗争。既然按等顺序依次轮流,那么分在后面的要想过问争论就被遏制了;既然搭配起来,那么愿要这件不愿要那件的争论便被遏制了;既然一次分定,那么要求重分、要求调整、要求修改的争论也被遏制了。达可说这种方法是群众规定的,这当中自然有争论,但是更尖锐的争论一般还在具体东西的分配上。由于限价顺序,后面的斗争被腰斩了。打价限价是对贫雇农的限制,也是对中农的保证,因此被遏制的乃是贫雇农的斗争。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寇庄工作团的思想本来就倾向于中农。你看分到后来,为“动员几家中农伙分”狐皮斗篷和扇车,他们感觉是多么“不得己”!个别中农“对此有些不满”时,他们又多么重视。而王新月一家在土改之后依然盖不上被子,他们却不当回事,反而说新月他妈抱起那件皮袄(同时也丢下那条被子)时,是“笑嘻嘻的”。 (七)恩赐观点,取乐心情出现这些问题,从根本看是因为寇庄工作团有恩赐观点,在思想上看不起贫苦群众,也不相信他们。所以就要按照自己的趣味与爱好去开设“百货商场”,而不管群众是否需要。他们不管石丑小迫切需要锅、炕席、铧子之类的东西,而劝他挑了一个“大洋箱”,是站在群众之上来“布施”群众,“打发”群众,同时又在看群众的“红火热闹”。他们的思想深处,潜藏着一种城市市民和商人追逐新奇、趣味、刺激的疯狂情调,甚至是封建纨绔子弟的情调。 (八)批评了对的,表扬了错的至于碧村的三种分配方法,实际上是两种。一种是打价限价,一种是按照贫苦程度与实际需要,自报公议,缺甚分甚。文章作者特别推荐前一种,举出它的两大好处,说后一种有许多缺点。这是批评了对的,表扬了错了。 他们说前一种方法“首先满足了贫苦群众的要求”,根据寇庄的事实是不可能的。他们说“每人能够选择称心适意的物品”,其实做不到。他们说“分配委员不能有所偏爱,将好的东西搭配给他爱搭配的人”,也过于乐观。比如在碧村邻近的王家塔,一个中农当分配委员,把好被褥藏起来,贫雇农分时他说已经分出去了,轮到中农分时他又“想了起来”。总而言之,打价限价分配果实的办法,根本不合乎农民的习惯和贫雇农的要求,如果再搭配起来一次分完,就更不利于贫雇农了。 农民的习惯与要求是“抽补”,“缺甚补甚”,按照贫苦程度,首先满足贫雇农要求。衣服家具多分几类,多分几次为宜。谁该不该分,该分什么,可以自报公议,由贫雇农首先讨论,再和中农一块展开争论,不要一次分完,也不要一次分定,多争论几次,多修改几次,不忙作最后决定。分配能否公平合理,关键就在于争论。争论之后,大家都没有意见了,各取各的东西就是了。对于贫雇农来说,打价限价是有害无益,根本要不得!4、分房分地分老婆在土改中,除了分地、分房、分东西之外,还要分老婆。 鲁顺民采访白建华之后,在《“左”倾风暴下的黑峪口》一文中说:“‘左’的表现最严重的莫过于把那些斗争对象的老婆闺女给当斗争果实硬性分给贫雇农。斗死的不必说,就是没有斗死的也分。”刘象坤被斗死后,他那五十多岁的老婆被分配给一个贫雇农。“这个贫雇农还有些看不上她,过了两年多就蹬蛋了。”王作相被打死后,他的闺女被分配给一个贫农,这个贫农还不错,两人凑凑乎乎过下来。贫农团长任奴儿也分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这个女人的丈夫土改时跑到内蒙,人还活着就把人家的老婆当作土改果实分了。 土改过后,那人从内蒙回来,不敢进村,就住在黄河对岸陕西神木一个村子里,通过传递消息,终于把老婆接走了。这两口子有一个闺女,也分给一个年轻后生。后来也跑到内蒙了。 文章说,任奴儿这个人不讨厌,就是有点懒。他懒到什么程度,恐怕许多人不会相信。有人在地里碰见他,给他两颗葫芦,他只拿一个,还是拣小的,说大的太重拿不动。到了枣树地,主人让他摘点枣子充饥,他只摘一把就懒得再摘了。土改后三年多,他就在新分的窑洞里饿死了。 文章还说:土改时“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富裕中农冯万礼的闺女就分给了贫雇农。”在被分配的妇女中,最典型的是任公纯的闺女任有莲。任公纯出身贫寒,因为受到牛友兰资助,考入太原第一师范。毕业后通过考试在内蒙当了县长,后来又经过商。 他有三个女儿,都读过书。土改时,任有莲和母亲被关押起来,要硬性分配给贫雇农。由于母女俩死活不从,便遭受绳子抽,棒子打,烙铁烫等酷刑。最后,农会给她挑了一个军人。任有莲结婚后,一直不回婆家,直到1955年才离了婚。
1个月前
(转)真实的土改:分房分地分老婆 1、几种分配方法斗了地主之后,就该分土地、分房屋、分财物了。土地法大纲要求彻底平分土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不那么简单。就土地而言,有水田、旱田,也有坡地、园地,有的肥沃,有的贫瘠,有的近便,有的偏远。仔细分来,可谓三六九等,差别很大。就分配对象来说,是按人口分配,还是按劳动力分配,需要考虑。另外,分了土地以后,有没有条件和能力耕种,也是问题。房子的情况与此类似,因为同样人口的贫雇农无房户,不可能分到一模一样的房子。至于包括牲畜、农具、衣物、粮食在内的财物分配,则更难做到公正、合理、平等、有序。如果再考虑到人为的因素,就更不好办了。1947年12月5日,《晋绥日报》第二版刊登一篇文章,《介绍碧村的分配方法》。文章说,该村从10月初开始分配,总结出几种分配方法。第一种是“将果实折价,依贫苦程度,由农会大会决定每户应分数量,由个人去选择。”具体来说,是先将财物按米折价,再把贫苦农民分成十个等级,规定每个等级可以分几斗几升,同等级还要按贫苦程度决定顺序,最后让个人选择自己所需要的财物。第二种是“按需要搭配”。这种方法是先让贫苦农民申报自己需要什么,再进行调查、登记,最后由“分配委员按照各人的需要负责搭配”,并首先满足最贫苦者的需要。第三种是“估量搭配”。这种方法也是先由个人申报需要什么,然后经大会审查,“由分配委员会根据贫苦程度,人口多寡,估量搭配。”文章认为,三种分配方法中,第一种比较好,特别是分配大量土改成果时最合适。“其好处是:首先满足了最贫苦群众的要求,每人能够选择称心适意的物品。分配委员不能有所偏爱,将好的东西搭配给他愿意搭配的人。”相比之下,后两种方法、特别是第三种,就有不少缺点。 ---------------------- 2、“折价分配”模式12月12日,该报第四版又发表署名孙达可的文章,题目是《退赃还债的“百货商场”——介绍寇庄对衣服家具按等自挑的分配》。这篇文章生动地描述了当时分配土改“成果”的真实场景和整个过程,既有文采,也是一份难得的历史资料。出人意料的是,就是这样一篇文章,也成为反面教材,受到严厉批判。为了说明问题,并了解当时情况,现将该文照录于下。最近朔县寇庄对斗争果实的分配,土地、粮食、布匹、牲畜等都好办,惟有衣服家具难分,后经群众讨论,想出用赶集式,按等顺序,自由挑选的办法,把果实分配场,成为农民收回自己血汗,地主退赃的“百货商场”。结果,农民既各自得到自己所满意的东西,对贫雇农的照顾,也更明确彻底,特介绍如下: (一)红火热闹,百货俱全。分衣服那天,是在庙里,二百多件衣服,挂满了前后两进庙院,农民们所最喜爱的皮袄皮裤、粗蓝大布,一堆一堆的。叫不上名,见也没见过的红绸绿缎,光华耀眼,还有什么狐皮、灰鼠、毡毯被褥、大氅斗蓬、绒帽皮鞋等等,一绳一绳的挂着堆着,有些竟因为许久埋在地下,而沤烂了,带着破伤放出腐朽的气味。每件衣服上都用纸块标明着抵债的评价,干部们分工,谁招呼那一堆,谁招呼那一绳。为了便于保管,家具的分配场在一个被扫地出门的地主院里,更是百货俱全,红火热闹。西北角上,摆满了贫雇农争着先挑的犁、锄、耧、耙等农具,和四辆“扇车”,接着是一排盐、曲、醋、酱的堆子和整箱的洋火水烟。西南角是数不清的大小铜器和铁器,新的坏的,有地主李鸿举家中举人贺喜时的“旗座”宫灯,也有恶霸地主武善周,藉日本人没收、抢夺去的“串壶”、铜杓、铁锹、桶箍等……,每样都是一二十件,庙上丢了多年的四对铁灯笼,半套锣鼓家具,中农侯富山丢了多年的小盘秤,和硬逼着向人要去的“蝇耍”铜灯等等,都摆在那里,等待着物归原主。最耀眼的,是东北角上的三十几顶洋箱、檀木桌椅、金漆立柜,和一大堆雕刻的门窗隔扇,人们有的指着那几件是谁家的,因为欠利被“楼院”抬去(地主李鸿举住着高楼,老百姓管他家叫楼院)。挨着是几十样细瓷家具、钟表、挂屏、穿衣镜,以及玉笔筒、玛瑙瓶、象牙镇尺、玉带钩之类淫奢摆阔的“珍品”。另一角是百多个从地下挖出,藏了粮食油醋的大坛大瓮,和两堆“五经四书”、“醒世真传”一类害人的字纸、字画挂画、喜联,更是挂满了三间房子。这满院的家具除了碎小不成件的,也都是贴着纸块,标明顶债多少,干部们分工负责,各管一部,更有两个总负责人,随着进来挑货的“顾主”帮助帮助挑选,检点算账。 (二)谁最穷苦,谁先挑选。事前根据群众所划定的成份,再由群众讨论,分出等层,从贫雇农到中农,共分五等,每个等层,按果实评价总和,与各等层间贫苦差度,决定每人分得果实实数,在同一等层里,再按三代,受剥削轻重,贫苦程度,决定先后次序,谁最穷苦,谁先挑选。分配时,在锣鼓欢呼声中,按着所决定等层次序的名单,被请进场里挑选,谁先被请进去,谁就更加喜欢,而为大家所羡慕。一等贫农石丑小,父亲刚刚饿死不久,家里只剩三口人,这回分到衣服果实,值白洋二十七元(编者按:给白洋以合法地位是政治错误。)他伸手先挑了一件最好的羊皮袄、一条棉裤,接着拿起一件洋布灰大衫、一条单裤、一顶皮帽、一双皮鞋、一领毡子、一条褥子,和丈五白布,家具果实,他共分到值白洋二十九元,他笑迷迷的,一进场便先给他那新分到的大犍牛抱起一张好犁,转身挂了五十斤盐,三大包水烟,他说可以换粮吃,锅、坑席、铧子、水罐、炉盘、铁铲、饭碗、饭盘、箩、箩架、串壶、板凳、鞍架,……他什么都没有,什么都需要,在这些零用东西上,他挑的不能放手,还是工作团同志们劝他挑了一顶评价七元,“楼院”的大洋箱,最后又搬走了三块石盖,一把铡草刀,四个大瓮,并搭配了碟碗、茶盘、茶壶、小秤等家具,和五斤铜制钱,三块曲。看的人们都说:“这可真是翻过来了,有吃的有穿的又有用的(按:石丑小另外分粮三石七,布九疋)。谁穷谁先挑,东西又好,价钱又便宜!”在挑选中,还可以看出成份,真正穷苦的贫雇农,对那些绸缎衣服、细瓷家具,理都不理,专挑破皮袄、烂棉套。贫农威有,不同意大家说他是半二流子,那天,一伸手竟先挑了一把酒壶,一个酒瓶,和茶壶靠椅,于是大家都吵起他是半二流子。破落地主李映喜、李登元,都装成贫农,那天,李映喜竟先挑了他当年顶洋烟账的几件檀木雕刻桌椅,李登元是先挑绸大衫和精致的茶点桌、鱼碗,于是引起工作团同志的更加怀疑,后来果然都闹清了。 (三)众人关心,大家满意。由于成份等层的划分,特别是同一等层内,谁前谁后,分配次序的决定,都是经群众讨论来的,大家比三代,比穷苦,比谁受的剥削大,因此,谁在谁前边,大家都很注意,而互相议论,在挑选中间,更是大家都注意,场里还有什么东西?那件被谁挑走了?快轮到自己了!自己该挑什么?自己挑完,也还注意谁再挑啥?挑时,好些是一家男女老少都进场,和赶集一样,王德、王新月一家父子五人,在场里开起家庭会议,父亲和王新月,是看中了那套厚茸茸毛板全好的皮袄皮裤,冬天好出门闹生产,新月的妈妈,却看中了那床红洋布面的棉被子,因为十来年了,全家五口没盖的,争论一阵,还是为闹生产的意见胜利了,新月的妈妈,也就笑嘻嘻的抱起了那件皮袄。这样一直挑到最后,人们都是由他自己决定,在两件之中,愿挑那件,因此都挑到了他自认为满意的东西。分家具从早饭后,中午只休息一阵,一直挑到阳婆快落了,院子里四周窑顶上,还是挤满了黑压压的人,一阵锣鼓,一阵欢呼,比唱台大戏还红火,分衣服那天,还唱起秧歌,更是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外村来参观的男男女女,也足有百多人,把个两进院,挤得满满的。 (四)事后检讨,利多弊少。这样赶集式的“百货商场”分配办法,事后搜集群众反映,加以检讨,好处是: (一)不但由群众依成份划分等层,而且由群众规定同一等层内的先后次序,阶级路线,更为明确精细。 (二)每个人所分的果实,都由自己挑选决定,人人取得自己所满意的东西,评价即使稍有出入,个别干部即使搞鬼,便宜也为在前边的贫雇农所得。缺点是: (一)各户前后次序,虽由群众规定,但对个别户,还考虑欠周,不够恰当。 (二)对较贵重衣物与大家都想要的实用物品,还难自由挑选,而事前计划不够,以致后来不得已,把狐皮斗篷、扇车之类的东西,只好动员几家中农够分,对盐、烟等物,又只好限制,不能完全贯彻自挑原则。 (三)特别是因为分价与挑货,很难碰的正好,遂对前边贫雇农放松,分的超过原规定数,后又将评价提高,使个别下中农中农,对此有些不满。 --------------------------------- 3、“折价分配”受到批判这篇文章给人的感觉是领导土改也真不容易。面对如此复杂的问题和局面,工作团和贫农会居然能想出这种办法,既要执行政策,又要尽可能维持“公平”。从作者的口吻来看,也非常欣赏这种办法。但是《晋绥日报》发表这篇文章,却是供批判用的。其实,《晋绥日报》发表《介绍碧村的分配方法》时,就在编者按中说:“我们发表碧村分配果实的几种方法,目的是希望各地土地改革同志对这一分配问题展开讨论,交流经验,到底那一种方法(不限于本文三种方法)最能满足贫雇农要求,则有待各地在实际分配中,依靠贫雇农去研究。根据实际经验证明,作价分配,并不能完满地满足贫雇农要求,相反地有利于中农,因此实质上是富农路线的分配方法。本文只作为一个参考材料,以供各地土地改革同志研究,使分配工作真正作到充分切合贫雇农的利益。”也许是感到这样做力度不够,未能引起广泛注意吧,该报在刊登孙达可的文章时,又专门配发长篇批判文章:《打价钱分果实办法要不得——评寇庄与碧村的分配办法》。文章在编者按中指出:“达可同志《退赃还债的“百货商场》一文,介绍了朔县三区寇庄打价限价分配果实的方法。那篇文章是九月间写的,寄来之后,因有原则错误未予发表。但是这种分配方法后来流传到兴县黑峪口一带,五日本报二版碧村分配方法中之头一种,听说就是从这里学来的。又听说各地类似的作法颇为不少,因此觉得有加以批判之必要。现将达可同志的文章刊出,连同碧村分配方法,一并提出我们的意见,以供各地同志参考,并且希望引起进一步的探讨。如有不同意的意见,希望展开讨论。下面是我们的意见,先从达可同志一文谈起”。(《晋绥日报》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头版)这篇文章从八个方面进行批判。因篇幅太长,将它缩写如下: (一)需要的不给,给的不需要。正确的分配原则,本来应该是按照贫苦程度与实际需要,缺甚分甚,首先满足贫苦农民的要求;但是打价限价的分配方法恰好相反。这一点,从达可同志的文章中可以看得很清楚:王新月一家五口,十年没盖过被子了,如果按实际需要分,他们应当分到被子。但因分法限定价额,为要取得皮袄,就不得不忍痛割爱。于是在十年之后的伟大土地改革之后,这个五口之家,还是没有盖的。“一等贫农石丑小”,一方面是他所需要的东西没有分到,另一方面是他所不需要的东西分到了。他需要的东西是“锅、炕席、铧子、水罐、炉盘、铁铲……”,但是他所分到的东西却是“碟碗、茶盘、茶壶”,还有三块曲,这是吃茶喝酒的东西,不是“一等贫农”当前所需要的。 (二)给贫农限制,给中农包票如果按照贫苦程度与实际需要,缺甚分甚,而不打价限价,那末王新月家便可以理直气壮地再要一床被子,石丑小也可以再要几件东西。他们可以和中农们比家当,讲道理。中农们如非家中确实缺少而又无力购买,便没有理由也参加分配,多占便宜。单看各家分配价额,一等贫农比五等中农确实要超出好多,这就使贫雇农感觉“比人家中农分得东西已经多了,还好再说什么呢?”而中农们反倒理直气壮起来,感觉“我这一份已经比你们少得多,连这一份都不给够我那怎么行?”因此寇庄分到后来给中农的比原订价额稍微差了些,他们就“对此有些不满”。这就是说,打价限价的结果,叫贫农作难,而使中农气壮。因此,它必定要走富农路线。 (三)少数突出,苦乐不均寇庄的分配,一方面是没有满足贫苦农民的需要,另一方面在某些物品的分配上,却又超过了一部分农民的实际需要。“一等贫农石丑小”,一家三口就分了九疋布,而他另外还“先挑了一件最好的羊皮袄、一条棉裤、接着拿起一件洋布灰大衫、一条单裤、一顶皮帽、一双皮鞋、一领毡子、一条褥子和丈五白布。”这是穿的戴的。吃的上面,这个三口之家“分粮三石七”而外,还“转身挂了五十斤盐、三大包水烟,他说可以换粮吃”。此外还分了一条大犍牛和“大洋箱”等各种日用家具。至于王新月家是甚么成份,作者没有写。他一家五口十多年没盖过被子,想必也是个贫农吧?可是他家能分到的东西比起石丑小来就少得多,以致皮袄与被子都不可兼得。同是贫苦农民,分配如此悬殊,多的多,少的少,苦乐不均。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状况,不但影响贫雇农内部的团结,而且直接以后经济生活的发展。这也是一种富农路线 (四)村不离村,本位主义石丑小之所以分得那末多,还因为寇庄是一个很富裕的村子,它的果实特别多。相比之下,山地村庄的贫苦农民(比如兴县四区),不要说铺盖,炕上有块破席片都稀罕。本报十一月二十日报道的保德化树塔是一个不算穷的村子,但是在今年天旱的时候,全村义仓仅余三十斤粮,而一个贫农单身汉张红奴,竟因为几斤粮为难到服毒寻死的地步。按照“天下农民一家人”的精神,寇庄应该取出很大一部分来帮助山地贫苦农民翻身才对。工作团不向这方面引导,而把它一古脑集中分配到这个村子,显然是极不合理的。这是一种村本位主义,同时又是另一种富农路线。 (五)商人作风,包办代替以上三种富农路线,好像与打价限价没有多大关系,其实不然。你看他们的工作原则,和一个“百货商场”多少相似:第一,它是“打价限价,先来先挑”。第二,它是“搭配起来,一次分定”,这就像“百货商场”里的“大拍卖”,而且“货物出门,概不退还”。至于干部们的组织分工,当然也像一个“百货商场”。由此可见,这场分配不但抹煞了群众的要求,而且抹煞了群众的习惯,是商人作风不是农民作风,是干部包办代替,不是群众自己的意愿。按作者的说法,这是“经群众讨论,想出来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恐怕也是中农想出来的。因为这种作法离不开能写会算和懂物价行情的人,除了地主富农,这种人多半是中农。因此只有他们才会积极主张和支持这种办法 (六)限价排序,遏止斗争分配工作本来是一场剧烈而深刻的斗争,是贫雇农路线与富农路线的斗争,也是贫雇农起来与中农及旧干部党员中有富农思想分子的斗争。其中有经济意义,也有政治意义。若不是贫雇农起来积极斗争,确实掌握领导权(政治果实),彻底战胜富农路线,分配工作是无法做好的。可是打价限价与“按等顺序”以及搭配起来一次分定等办法,恰恰遏制了这种斗争。既然按等顺序依次轮流,那么分在后面的要想过问争论就被遏制了;既然搭配起来,那么愿要这件不愿要那件的争论便被遏制了;既然一次分定,那么要求重分、要求调整、要求修改的争论也被遏制了。达可说这种方法是群众规定的,这当中自然有争论,但是更尖锐的争论一般还在具体东西的分配上。由于限价顺序,后面的斗争被腰斩了。打价限价是对贫雇农的限制,也是对中农的保证,因此被遏制的乃是贫雇农的斗争。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寇庄工作团的思想本来就倾向于中农。你看分到后来,为“动员几家中农伙分”狐皮斗篷和扇车,他们感觉是多么“不得己”!个别中农“对此有些不满”时,他们又多么重视。而王新月一家在土改之后依然盖不上被子,他们却不当回事,反而说新月他妈抱起那件皮袄(同时也丢下那条被子)时,是“笑嘻嘻的”。 (七)恩赐观点,取乐心情出现这些问题,从根本看是因为寇庄工作团有恩赐观点,在思想上看不起贫苦群众,也不相信他们。所以就要按照自己的趣味与爱好去开设“百货商场”,而不管群众是否需要。他们不管石丑小迫切需要锅、炕席、铧子之类的东西,而劝他挑了一个“大洋箱”,是站在群众之上来“布施”群众,“打发”群众,同时又在看群众的“红火热闹”。他们的思想深处,潜藏着一种城市市民和商人追逐新奇、趣味、刺激的疯狂情调,甚至是封建纨绔子弟的情调。 (八)批评了对的,表扬了错的至于碧村的三种分配方法,实际上是两种。一种是打价限价,一种是按照贫苦程度与实际需要,自报公议,缺甚分甚。 文章作者特别推荐前一种,举出它的两大好处,说后一种有许多缺点。这是批评了对的,表扬了错了。他们说前一种方法“首先满足了贫苦群众的要求”,根据寇庄的事实是不可能的。他们说“每人能够选择称心适意的物品”,其实做不到。 他们说“分配委员不能有所偏爱,将好的东西搭配给他爱搭配的人”,也过于乐观。比如在碧村邻近的王家塔,一个中农当分配委员,把好被褥藏起来,贫雇农分时他说已经分出去了,轮到中农分时他又“想了起来”。 总而言之,打价限价分配果实的办法,根本不合乎农民的习惯和贫雇农的要求,如果再搭配起来一次分完,就更不利于贫雇农了。农民的习惯与要求是“抽补”,“缺甚补甚”,按照贫苦程度,首先满足贫雇农要求。衣服家具多分几类,多分几次为宜。谁该不该分,该分什么,可以自报公议,由贫雇农首先讨论,再和中农一块展开争论,不要一次分完,也不要一次分定,多争论几次,多修改几次,不忙作最后决定。分配能否公平合理,关键就在于争论。争论之后,大家都没有意见了,各取各的东西就是了。对于贫雇农来说,打价限价是有害无益,根本要不得! ------------------------------------- 4、分房分地分老婆在土改中,除了分地、分房、分东西之外,还要分老婆。 鲁顺民采访白建华之后,在《“左”倾风暴下的黑峪口》一文中说:“‘左’的表现最严重的莫过于把那些斗争对象的老婆闺女给当斗争果实硬性分给贫雇农。斗死的不必说,就是没有斗死的也分。”刘象坤被斗死后,他那五十多岁的老婆被分配给一个贫雇农。“这个贫雇农还有些看不上她,过了两年多就蹬蛋了。”王作相被打死后,他的闺女被分配给一个贫农,这个贫农还不错,两人凑凑乎乎过下来。 贫农团长任奴儿也分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这个女人的丈夫土改时跑到内蒙,人还活着就把人家的老婆当作土改果实分了。土改过后,那人从内蒙回来,不敢进村,就住在黄河对岸陕西神木一个村子里,通过传递消息,终于把老婆接走了。这两口子有一个闺女,也分给一个年轻后生。后来也跑到内蒙了。文章说,任奴儿这个人不讨厌,就是有点懒。他懒到什么程度,恐怕许多人不会相信。有人在地里碰见他,给他两颗葫芦,他只拿一个,还是拣小的,说大的太重拿不动。到了枣树地,主人让他摘点枣子充饥,他只摘一把就懒得再摘了。土改后三年多,他就在新分的窑洞里饿死了。文章还说:土改时“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富裕中农冯万礼的闺女就分给了贫雇农。”在被分配的妇女中,最典型的是任公纯的闺女任有莲。任公纯出身贫寒,因为受到牛友兰资助,考入太原第一师范。毕业后通过考试在内蒙当了县长,后来又经过商。他有三个女儿,都读过书。土改时,任有莲和母亲被关押起来,要硬性分配给贫雇农。由于母女俩死活不从,便遭受绳子抽,棒子打,烙铁烫等酷刑。最后,农会给她挑了一个军人。任有莲结婚后,一直不回婆家,直到1955年才离了婚。
1个月前
中共建政的最初三年,在国内有“三大运动”,即:1)土改2)镇反与肃反3)三反五反。它们预示了其后统治的基本特征。 这三大运动,一个着眼于农村的土地和财产制度,一个着眼于对原政权人员以及政敌的政策,一个着眼于城市工商业者,毛以国家暴力为后盾,三管齐下,形成了某种定于一尊的肃杀气氛,奠定了 中共极权统治的基础。它们以蔑视法治、侵犯人权(财产权与生命权)为特征,是典型的反宪政运动。 三大运动之后,一个建立在恐惧之上的庞大“党国”体系,从此确立。士绅阶级与中产阶级悉数被灭,土地由此路径而渐归“国有”。从此,中共,成为一个奥威尔所描绘的《1984年》式的“老大哥”党。中国,成为《1984年》式的“新世界”。正是由此起步,,中国开始了“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的血腥征途。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悲剧,至此连绵不绝,接踵而至。而在之后的每一场大悲剧中,似曾相识,人们都不难发现它们与这三大运动的血缘关系,不难发现它们之间共同的模式,共同的氛围,甚至,共同的语言……。 毋庸置疑,这个邪恶帝国,储安平石破天惊一语道破的“党天下”,正是在三大运动的阴影笼罩下,举行了它的奠基礼。 ---“党天下”的奠基礼 ——中共建政初期的三大运动 作者: 陈奎德
2个月前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是一部宣扬共产党土改的“红色经典”,该书1951年获“斯大林文学奖”。 近年,发现了丁玲的一批遗作,有一篇谈到该书,其中说“《桑干河上》是一本写土改的书,其中就要有地主,但是要写个什么样的地主呢?最初,我想写一个恶霸官僚地主,这样在书里还会更突出,更热闹些。但后来 一考虑,就又作罢了,认为还是写一个虽然不声不响的,但仍是一个最坏的地主吧。”(《人民日报》2004年10月9日) 2006年《南风窗》杂志记者田磊重访了桑干河畔的温泉屯(小说原型),采访了当年参加土改的农民,老人们叙述“那时的温泉屯,其实并没有特别大的地主恶霸。但是,每个村都要斗地主的,后来,就斗了顾家三兄弟,顾家一共有300亩地(每兄弟100亩),算是地主,还有,就是李家三兄弟,可这都是些破落地主。” “地主其实人不坏,还经常资助四邻,碰上天灾歉收的年头,那些‘地主’还会在大戏台上煮粥给饿肚子的乡亲吃。”分地后,“村民们暗地里会觉得对顾家和李家有点不公平,……分到的地并没有去种,树上的果子,摘了之后也都在家里放着,没有吃,也没有拿去卖。”“毕竟,那是人家的东西呀!”作者评述,“实际上,村民们的经验与政权的想像是存在差距的,一般乡民显然不会把自己日常生活中熟悉的邻居和乡亲看成是‘阶级敌人’,他们有自己的生活逻辑,只有强大的意识形态灌输之后,人们才有所接受和改变。”(《南风窗》2006年田磊“重访桑干河畔”) 丁玲的这部小说,就体现了政治对“名实错置”的有意制造。这也就是:强大的意识形态灌输,改变了人的生活经验和常识,熟悉的邻居和乡亲成了阶级敌人。土改及这部“革命史”,就是这样创造来的。 ---丁玲小说虚构恶霸地主 阶级斗争歪曲中国社会 作者: 一平
3个月前
农会的发明的四队 1927年之前南方的土改期间叫打土豪分田地,有一件重要的发明叫做戴高帽游街,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在四十年后,在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三、四十年代北方的土地改革中又有许多新的发明创造。 1、听房队: 为了揭清地主的底细农会专门组织积极分子人员深 夜到地主家院内窗下偷听地主家人在说些什么话?计划如何对付农会和土改工作队,有无掩埋浮财,这是听房队的工作。一次在一户富农家偷讯息,这家人夫妻俩人有三个孩子,经济困难,他夫妻两人经常因穷困吵架,一天他妻子娘家送来十几斤红薯,孩子们都忙着想吃,她丈夫说:先送给我父母几块红薯,妻子不高兴的说:天阴沉沉的,马上会下雨,你给他们送红薯干啥?于是他们就吵起架来。 听房队听到阴沉沉的天这句话,如获至宝,说:解放区的天是明亮的天,这女人说阴沉沉的天是反动言论,于是向农会汇报,农会就组织大会批小会斗,这个妇女实在受不了啦,就喝农药自杀死亡。她丈夫很后悔,第二天上吊自尽了。留下三个孩子,11岁、13岁、15岁;好歹他们生活还可以自理,但是邻居们提到这件事情都骂听房队,这是共产党的一大发明,至到20年后我听到此事时,给我说这件事的人仍然咬牙切齿的说:”听房队最坏良心。” 2、打狗队: 地主家一般养狗,为了扫清对听房队的干拢,总会组织专门人员白天把地主的狗打死。叫做打狗队。打狗队千奇百怪,打死地主家的狗、是为了方便去地主家偷听消息。我们高林内守墓家人养了四只大黄狗,全被打狗队的人打死了,他们为了盗墓方便,怕这几只狗影响他们盗墓动作。 3、闻香队: 地主家浮财未尽,还在吃好的,炒菜必然散发出来香味,农会组织专门人员到地主院子里去闻炒菜的香味,根据闻到的香味顺藤摸瓜,找出正在“享受”的地主进行处理。在河南滑县有一六口人之家,其丈夫抗日战争中阵亡,其妻四十多岁领着四个未成年的孩子,最大的11岁,家中有80多亩地,她租给别人耕种,收租为生,当地许多人都会同情她,在土地改革时她被划成地主成分,等可遭了塌天大祸。有一天她把油罐中的油给孩子炒了一次菜,被闻香队发现了,开她的斗争会,用尽了各种折磨,最后把这个寡妇婆双手捆起来扔到河里淹死了。四个孩子哭成泪人,至今尸体都没有见到,这四个孩子生活无依知靠讨饭为生流亡到山西,直至80年代才回到原籍,这是1962年当地农民告诉我的事例。 4、抹油队: 这个队最为新奇,如果地主家还有好的衣服,当他们穿出来的时候,抹油队上去,给他们抹上一些大车油,大车油不是植物油也不是动物油和矿物油,现代的人很少见到过。黑如沥青,做为旧时农村大车润滑用的,那时的大车轮子没有轴承,多半是用枣木等硬木做成的滑动轴套、走起路来,吱吱作响,经常需要润滑,大车外出上要带上个瓶子,装入润滑油随时使用。也因地制宜的变成了阶级斗争的工具。有一家地主,过年时外婆送给9的孩子两件新衣服,孩子穿上很高兴的去学校,在路上正巧遇到抹油队,他们把小孩的衣服前后抹的都是黑油,小孩哭着回家了。这件事情村民们感到很不服气,人口皆碑,把抹油队这种坏作风宣传的很广泛,时间也很长。民众一致认为他们不应该这样对待孩子。那时农村有人对这四个队做的歌谣: 四大奇举 天苍苍夜茫茫, 听房队四处猖狂。 立奇功逼人命, 如虎似狼。 风呼呼雨哗哗, 打狗队叫呱呱。 狗的特点保主人, 打死他没良心。 日落西山月半圆, 太空乌云难见天。 抹油队真奇见, 发明者羞在人间。 ---高耀洁:留下惨痛的往事 中国人都该记住
4个月前
闹得最大的、令人最痛心的是分地主、富农的老婆和分闺女。在分房分地结束之后,土改积极份子又忙着分起地主的老婆和闺女来做媳妇,地主都被斗死了,或逃亡失踪了。这些女人被农会干部统统招来,作为财产再分配给村里讨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没被斗死,可他的老婆还是被农会干部强行夺走,再分配给 别的男人。不仅仅地主富农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富裕中农的闺女就分配给了贫雇农作老婆,这个现象不仅河南有,全国多个地区都有这种现象,说白了,全国都有这种分女人的事情,更使人难以忍受的、更惨的是有些女子不服从分配,拒绝做他人的老婆而自杀。如张庄的小淑芳,她才16岁,上吊自杀…… 据同学们告诉我,第二年春天,出现挖财宝风潮,开始以村为单位,即让地主、富农净身出户,把他们的财物拿来分掉。后来觉得本村互相都是熟人或亲属,不好下手,便发展成为以区甚至以县为单位的联合扫荡,村与村、区与区之间互相扫堂子。不仅仅是地主,一些富裕中农也未能幸免。 上述是全国“土改”运动的一个缩影。20世纪40年代末,在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极大多数在“土地改革”运动中,被杀害了。我下农村医疗队时,到过河南滑县,那里的农民说:滑县土改时杀人很多。一个寡妇领着五个小孩,大的女孩才十二岁,因无劳动力种田,把十几亩地租给他人耕种,这个可怜的女人,土改时划成地主成分,小会批、大会斗,最后把她扔河里淹死了。还要把她12岁的女儿分给30多岁的男贫农作童养媳,这个12岁的女孩投井自尽了,这幕惨绝人寰的事件,老百姓永不会忘记,在1962年听农民老太婆给我说的。 ---高耀洁:蒋公预言成事实分老婆分闺女禽兽横行
4个月前
土改:无法无天的痞子运动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我的故乡成都也和全大陆一样,被卷入了共产党所谓土地改革(简称“土改”)的运动中。这个所谓的运动说白了,就是以“革命”或“改革”的名义,对别人(地主、富农)合法的私有财产,公开进行抢劫。而且不仅抢别人的农田土地以及与农田土地进行生产活动有关的如 耕牛、农具、种子、肥料之类,还要抡劫别人的住房、粮食、衣被、金银、玉器、字画、钞票……一句话,凡是能吃、能穿、能用、能卖,特别是值钱的东西,通通洗劫一空。还美其名曰“算地主的剥削帐”,分地主的“浮财”。 这个“帐”,“算”得之特别,恐怕世界上超一流的数学家,也解不开它这个“无理方程式”。比如说,张三有10亩田租给李四,李四已租了5年,每年收了多少租乘以5,叫张三全部退出来。但事情到此并未完,还要算张三的父亲,曾经拥有这10亩田多少年也得退。事情到此还未完,张三的父亲是从王五的手中把这田买过来的,王五“欠的帐”也得张三来还。总之一句话,经过吊打捆斗,各种酷刑,把你家中弄得分文俱无,一贫如洗,才可望“过关”,多少人挨不到这一步,就被那些痞子活活整死,或自寻短路了。 有个女地主,人称何二婶,其夫是国民党的军官,随军去了台湾。她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叫何琳,小女儿叫何娟。何琳的丈夫是飞行员,49年她随夫去了香港。何娟留在成都当教师,才二十出头,尚待字闺中。土改中,村农协会给何二婶一算“剥削帐”,竟要何二婶退出5000万元(系当时旧币,大约合现在10万元左右)的“浮财”。一个小小妇女地主,哪有那么多钱?但不讲理的农会硬说她私藏了金银要她交出来。何二婶跪地叩头求饶,也根本无用。 这时村农会中有个姓姜的农民武装民兵班长,原是个乡村中的小混混痞子。见此情景顿时感到机会来了。原来土改中一般老实的农民,根本不愿去斗地主,觉得同是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无缘无故去整别人,也太不要良心了。但土改工作队就要来“发动群众”,给农民做“思想工作”,也就是用一套花言巧语给农民灌输仇恨意识,说“你们穷,就是地主把你们剥削穷了,我们共产党就是来解放你们,从地主手中把土地夺回来,交给你们,让你们世世代代过好日子”。多动听呀,多有诱惑力呀!而且又找来文工团之类的文艺宣传队,通过文娱节目,大肆煽动阶级仇恨。那时电影还很稀奇,农民都叫它为“电火戏”。绝大多数农村根本没有电,所以不可能演“电火戏”,最普遍的就是话剧或歌剧之类。最“经典”的剧目就是那个贺敬之胡编乱造的《白毛女》。什么黄世仁、喜儿,把这些随意杜撰的东西,戴上“革命”的神圣光环,再加上重复一千遍,于是谎言就变成了真理。地主被人为的妖魔化以后,阶级斗争就被煽动起来了。特别是农村中那帮游手好闲,既不想种庄稼,又不愿做生意,但又要想吃好、穿好的混混、痞子,他们也做过发财梦,也打算过抢劫杀人,但就是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贼胆。现在有了伟大的党和政府来给他们撑腰,不但杀人成了合法,劫财成了革命,土改工作团的干部还给他们许愿说“在土改中立场坚定,表现好的将来可以和我们一样当干部”。这真是万无一失、包赚不赔的买卖,比天上掉馅饼还好的事。所以他们斗争地主,整起人来,什么歪点子,坏主意都想得出,什么手毒心狠的事都办得到。九里堤村村农会中,那个所谓的农民武装民兵的姜班长就是这种人。 他见过何二婶的小女儿何娟,是个身材苗条清秀美丽的姑娘。不过他除了斜起眼睛多看人家几眼,背后说几句下流话过点“嘴巴瘾”以外,就只有在被窝里自己去做点“性幻想”的美梦。但现在自己“翻身”了,机会终于来了。于是他便跑去对土改工作队的人说“何二婶最爱她的小女儿何娟,何娟在城里教书,只要把何娟抓回来一斗争,何二婶为了疼女儿一定会把什么钱都交了出来”。这土改工作队也是有任务的,如果收缴的地主“浮财”完不成上面下达的任务,不但得不到表扬,提升,还会被批判搞“和平土改”,思想右倾,弄不好自己都得丢饭碗。所以“管他黑猫白猫,只要能把地主的银子弄出来就是好猫”。于是便同意了这姜痞子的“建议”。 那时要抓一个人,既不需逮捕证,也不要什么传唤证。只消村农协会写张白条盖个农协会的章就行了。姜班长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把一个还在课堂上给学生讲课的小何老师抓回村里来了。农民协会不过是个群众团体,就像钓鱼协会,登山协会一样。竟然可以抓捕人,这也许又是中国特色吧! 何娟被抓回村以后,姜班长和他的几个狐朋狗友,先是逼着她去“劝”她母亲何二婶交出私藏的金银。这金银天上不落,地下不生,没有就是没有,拿什么来交?于是他们就说何娟思想顽固,要来给她“端正一下态度”,也就是斗争她。他们几个人把何娟弄到一间屋里去,对她似乎特别“客气”、“照顾”,既不打,也不捆。几个人你拉一下,我扯一下,这个撞过去,那个抱过来。借口何娟身上藏有金银、钞票,进行“搜身”检查,乘机就在人家身上乱摸乱捏……用尽了猥亵、调戏、侮辱的各种手段。此时何娟这个弱女子,如同一头羊,落在狼群中一样,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答,斗争地主的女儿谁敢来过问?何娟老师不堪凌辱,最后投水自尽。一个有知识的花季少女就这样凋谢了!身后还落得一个“坚持反动立场,自绝于人民”的罪名。 何二婶痛断肝肠,几天不吃不喝,终于也随女儿一道去了。土改中整死一个地主比踩死一只蚂蚁还简单。谁也不会来过问,谁也不敢来过问! 这场土改,通过痞子们的“努力”,把大量的民间财富搜刮一空。其中90%以上都流入党国手中,少数残汤剩菜如衣被、农具、日用品等物,农民也确实得到了一些好处。尤其是农民按人分得了田土,还慎重其事地颁发了田契给农民。上面盖有鲜红的官印。并说“这田土就永远归你所有了,这是党和毛主席的恩情啊!”许多农民真是感动得痛哭流涕,高喊“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 ---一笔“剥削帐”土改:无法无天的痞子运动 作者: 严家伟 图:1952年7月,广东省佛冈县土改期间成立的“人民法庭”对“地主”进行审判。
4个月前
冯志轩:松北土改亲历记 土改分为七个阶段:土地调查、土地评级、评定阶级成分、挖财宝、流血斗争、分浮财、分土地和发土地证。 第四阶段是挖财宝。怎么挖?先挖人——毒打地主和他们的子女,毒打子女时还要让地主亲眼目睹。然后是挖地——掘地五尺。毒打地主的方法是把他们吊在屋梁上,其高度是脚趾刚 好触地,既不能站立,又不能倒下,就像在跳芭蕾舞,晃来晃去。毒打其子女的方法是扒光衣服,把两臂绑在扁担上,用皮鞭猛抽。此法非常有效,绝大部分地主立即把藏财宝的地点招供了出来。第二天,民兵们威风凛凛地背着套筒子(旧步枪,俗称烧火棍),跟着几个农会积极分子,到各地主家去取东西。聚敛的财物有衣服、被褥、首饰、家具等,一切杂物应有尽有,集中存放在农会的房间里,由民兵看守。这些日用品和贵重物品当时叫浮财,所以也叫分浮财。简言之,挖浮财的手段无非是打人、流血、挖地、刨墙。 五六天之后就进入了第五阶段,即流血斗争,后来又叫刮骨斗争。报刊上宣传说这就是阶级斗争。真正是夺人心魄,血腥残暴。 在松花江北的广大地区,土改运动中的兽性暴行是普遍的。就我所知,肇源县东部相邻的几个屯子,如东海丰屯卢家被打死两个人,二站镇尚家被打死一人,自杀一人,南小城子屯邢家被打死两人,其中一人是用马拖死的。被打死的人中,有的是地主本人,有的是被株连的家属。不论用什么方式把这些人弄死,不需要任何手续,只要土改工作队长宣布一下树吉(书记)讲话就可以了。粗麻绳、皮带、皮鞭成了致人死命的凶器,子弹、刀斧、毒气等杀人凶器相形见绌,前者更直接、更简单,无需操作知识,且杀人的成本低廉。被打死的地主占多大比例?以寇家屯乡为例,六个打死两个,比例为三分之一。据专家估计,土改杀害了3-5百万人。 土改运动中流血斗争阶段,还有一个花样,叫串联斗争。一个区的各个乡之间相互交换着斗争地主,一个乡的贫雇农可以到任何别的乡去斗争那里的地主。 土地改革还在进行的时候,另一个运动——扩兵支前运动,已经开始了。县里直接派出扩兵工作队。他们先到寇家屯乡政府,给乡政府里的人讲解扩兵的目标和做法,接着召开全乡贫雇农大会,进行扩兵动员。 一九四八年过年刚去,上午十点左右,县扩兵工作队就到屯子里来了。队长看上去四十几岁,讲话直截了当:“现在人民解放战争形势很紧,前线需要人。今天开会就是为了扩兵支前,支前就是支援前方打胜仗。大家都来了,我先给你们讲一讲,为什么要扩兵?道理讲清楚了,咱们就报名。扩兵就是扩大部队作战的士兵。有了拿枪的兵,才能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共产党来了,你们翻身得解放,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你们要用实际行动报答共产党毛主席。” 农民们傻呆呆地听着。“大家报名,快点!本人去也行,孩子去也行。”扩兵工作队队长着急地催促着,询问着,焦躁之情溢于言表。农民以沉默和不理睬作了回答。会场出奇的静,好像是一种交易谈不成出现的尴尬场面。队长脸上掠过一丝难堪的表情。农民分土地、分浮财时的那种近乎疯狂的兴奋情绪此刻不见了。 会场仍是鸦雀无声,看来扩兵任务实在难以完成。队长又喊叫起来:“我告诉你们,胜利果实你们已经拿到手了,要不要拿起枪来保卫这些胜利果实,你们自己想一想——国民党来了你们怎么办?”接着他赤裸地威胁道:“你们分了人家财产,分了人家土地,打死了人家的人,你们得了这么大的好处,你们不去当兵?你们说,谁去!你们等着地主家的人回来反攻倒算杀你们吗?!” 我离讲话的人仅四米左右,只见他横眉立目满脸通红,声音有些颤抖。扩兵动员会已经开到过午了,乡里的干部直接点名道姓地动员。最后经过逐家访问动员,全乡共有七个人被扩兵。
4个月前
6个月前
说真话就是造谣 讲述人:刘世柄 1936年生 采访时间:2008年6月7日 地点:安仁镇川湘路 陈列馆(即庄园)所在民安大队有三个生产队,民安一队、民安二队和民安三队。我家以前就在紧靠陈列馆的民安一队。我们全家解放前有30多亩田,土改时根据人口和田地划成分,我爸爸划成地主,他根据排行叫刘元明(音 )。我爸这个人,人缘很好,又是个小地主,所以,土改时没受多少苦。我只记得有一次把他和其他地主们捆到文彩中学的操场上去斗。武装队的队长刘光原(音)来捆我爸,他对我爸说,你不要怕,今天主要是要扫你们的脸(即让你们出丑)。他说了这话我爸爸就不害怕,他后来给我讲,他旁边那些地主,吓得惨,以为要杀头。 我爸爸死于1960年,是饿死的。当时一半的人都饿死了,我们生产队死得只剩下七八十个人,这个事哪个都晓得。 陈列馆搞起来后,很多人来参观,有些参观的人就要问附近的农民关于刘文彩的事,比如说水牢呀等等。我的亲叔伯哥哥刘世润是民安的党支部书记,他的老汉(爸爸)有一天坐在陈列馆外面耍,参观的人从陈列馆出来,看到老人,就问他:“你们原来这儿做了水牢没有?”老人说:“啥子水牢哟,那个地方原来就比较高,是专门用来藏贵重东西的。” 就为这句话,刘世润立马被叫到公社去挨批评,并且警告他,不准他老汉再造谣。刘世润为这事气得在屋里睡了几天。 1964年,陈列馆周围,也就是民安一、二、三队,所有戴有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帽子的人统统被赶走,说是为了防止这些人说坏话、唱反调。所谓的“唱反调”就是害怕你说出刘文彩的真相。 我不是地主,但是我是地主子女,成分高,也要收我房子,强迫我外迁。我那时结婚不久,老婆刚生了娃娃,才四个月。我不走,他们就在我家的门上封上封皮(封条),我还是不干,把封皮给它撕来甩了,就不走。 很快有人给我报信,说公社党委书记孟富清(音)把一支手枪交给郑泽安(音),要他打上门来收拾我。郑泽安没文化,是个粗头粗脑的人,解放后当了武装队的队员。我得到这个消息,晓得大事不好,当即就弃家外逃,逃到外县去了。 他们打上门来,没找到我,于是强迫我爱人廖秀芳走。 廖秀芳:他们把挑筐上的棕绳抽下来,打算把我捆走,但是我娃娃不好办,于是就没捆。他们把娃娃背在我背上,用了条被子围起。我娃娃又哭又吐,在路过桤木河大桥时,我气不过,背着孩子就往河里跳,那时人多,他们把我拉住了。 刘世柄:后来我回来,已经回不了原来的家了。妈妈、妹妹都被赶走了。我也只得走了。在那个驱逐地,住的茅棚连门都没有,我便回去在自己家中下了一扇门来挡风雨,为这事他们又扣了我四百斤谷子。 ---对大地主刘文彩庄园的采访 作者: 谭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