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记录

依娃:大饥荒三部曲之三《寻找人吃人见证》自序 在这里我区分一下书中记载的人吃人事件和人吃人现象。 1:人吃人事件,是指有见证人亲眼看见,或者知道人吃人发生的具体村子、吃人者的姓名、和被吃者的关系,怎么吃的,最后吃人者的结局等等。这样的见证相对比较完整。 2:人吃人现象,是指见证人 虽然看见沟里、地里有被人刮去肉的尸体,但是也说不上是谁的尸体,谁刮食的。还有些是因为时间流逝的缘故,吃人者的名字、和被吃者的关系都记忆不清楚了。做为现象记录。 在这本关于大饥荒年间人吃人的专著里,我完全按照口述记录下人吃人事件和人吃人现象,光是看这些题目就已膛开肠流、砍腿刮肉、吃路人吃个人的娃娃。令人触目惊心、惨不忍睹。但是发生过的历史,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无法假装不知道的。人之所以称之为人,是因为人有情感、有记忆、有判断、有良知。我是一个人,在历史的一个极端黑暗时期,我的同类曾被当食物一样被人吃掉,他们的肉被煮熟咀嚼,咽进了人的肠胃。我的同类曾经因为极端的饥饿,被逼迫吃人肉求生,杀吃自己的孩子求生。今天,活着的我、吃饱饭的我知道了,我不去刨根问底、不去记录,我会感到羞愧、会觉得对不起他们。不把大饥荒中的人吃人写下来,我觉得我不配做人,没有一个人起码的尊严。
朱韵和
5个月前
和陈露文的谈话,根据我的记录共有六次,每次都在两三个小时以上,出书始终是她最关心的事。她说,很多人都是想利用她发财。北京也有人找她,要她为党史留下材料,被她拒绝。我相信,她是有心出版一本比李志绥回忆录更为真实的书,记载她和毛的前后十余年的情缘。她一再说明,所以要价数百万美元,是 要得到补偿,“蹂躏了我的全部青春”,有一次非常伤感的诉说,“毛把我害得这样惨,弄得我和任何男人都不能满足,结婚的欲望也没有了!”但是,她并不缺钱。她也想出名,甚至说,以后要别人提到毛就知道我,像杨贵妃和唐明皇一样。 她非常自信。声称沾上了毛的灵气。其实,也有毛的不可一世和无知,造就她的野心。大陆给她“封口费”,让她炒楼,一次损失三千六百万,面不改色。她气愤地骂,英国美国当她垃圾,不给她移民,视她比一个流亡学生还不如。她要出一本超过李志绥的书给他们看看。 她不讳言,对毛的至高崇拜,怀念毛。她说时常托梦,毛对她说,“只要不跟别人一道反我就好,对我的事,实事求是就行了,我不怕暴露。”她说,毛是天才,超凡脱俗。毛喜欢她,也是因为她聪明、坦白、反潮流,不仅仅是她漂亮性感。江青也是和毛的性格相互吸引,她是绝对忠于毛的。毛身边的人,如“汪东兴很坏,干了很多你想象不到的坏事”。 她说,她不怕国安追杀,他们找她谈了五次,要她回国去住,给她房子。她不要。但是香港不安全,她一定要走。到外国生活,和儿子相依为命。她预言毛派还会在中国上台。 从一九九七年,她对我寄与希望,出版她的回忆录,匆匆十四年过去,事如春水了无痕。她在哪里?别来无恙?在大时代的洪流中,多少风流人物都已瞬间即逝,她想做的“乱世佳人”之梦,不过是一代暴君的一个注脚而已。 她说的这些故事有多少份量?读者和红墙中人自可判断。“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也算一篇故事新编吧。 ---中共高层只有陈云林彪不玩女人 作者:金钟
朱韵和
6个月前
“记录在案”的双重标准 1983年4月23日,中央组织部下发“中组发[1983]6号文件”:《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高等院校学生造反组织重要头头记录在案工作的意见》。文件说:“对造反组织的重要头头和有严重问题的人,应由大学认真负责地将经过调查核实的材料,通知其现在单位和有关省委组织部,记录在案。今后 ,凡从文革的大学生中选拔领导和选派出国,必须与他们原大学联系,取得其当时的表现材料。”“记录在案”工作由青年干部局负责。阎淮写道: 1983年4月27-29日,我代表中组部在北京大学“留学生宾馆”,主持北京各高校党委副书记和组织部长参加的“记录在案座谈会”。在开场白中我说:“我理解‘记录在案’就是去年社会上清理文革中有问题的‘三种人’(即: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在大学的翻版。不同的是,‘清理’是面对面,定性后严肃处理;‘记录’是背对背,青年学生就不处分了,记下来以后留神就行了。”三天会议,就是贯彻“6号文件”。······但会上不乏“杂音”,北大书记提出:“高干子弟当头头,是否记录?”北工大跟着“敲边鼓”:“鼓吹血统论的谭立夫呢?”清华组织部长与我熟悉,也将一军:“老阎,你们清华红卫兵推倒二校门,你朋友贺鹏飞记不记?”我公开保证:如实向上级反映,一周内明确答复。私下向清华领导交底:“老人家们”此举专为“整治”批斗他们的造反派,岂能拿自己子弟开刀!成立青干局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对付造反派红卫兵。 会议结束次日,我回中组部向李锐汇报会议情况,并请示“高干子弟问题”。李锐:“你对清华领导说得好,就是那么回事!”随后,李锐向秘书又述一份电话稿,让部办公厅立即通知北京组织部,转告各大学——文革初期保守的老红卫兵头头,不在“记录在案”范围。 ---杨继绳:《进出中组部》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