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1ng
3周前
有朋友质疑我怎么说完就没声儿了,理解大家对进展的关心。 或许大家在抖音快手上经常看那种一个视频接着一个视频的更新救援进度。但是在实际现实工作中,人权工作往往隐秘而复杂的,过程中为了确保被营救者的安全,很长一段时间都难以公开细节。 我目前唯一可以透露的是,戚洪先生目前正在得到很多人的帮助,所有的事情都在多方专业力量的协同中推进。 而为什么要帮助他,其实很简单,但又不仅仅是应该和理所应当那么简单。 在白纸革命结束后,在我极度无助,一筹莫展的时候,第一时间得到了来自几位前辈的帮助,才得以顺利度过最无助的时刻,解决重要的问题,应对中共的压力。 所以对我自己而言,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如今自己有了一些能力,亦希望和其他人一样,能够把这份帮助其他在国内做事的人的责任传递下去。 另一方面,在海外能对国内做出的营救实在有限,曾经我亦曾近乎哀求对方可以留下更多信息方便日后救援,最后却眼睁睁看着对方失联。这是我的伤痕。 所以,很多事在大家眼里不过是划一下的新闻,但实际上在事情结束之后,全都是海外人权工作者忙碌的身影。这个人是谁,这个人在哪,最后能为这个人做什么,如何为这个人争取权益....尽管因为涉及与国内的隔绝,与对方家属的沟通,救援任务困难重重。但也正因为有他们在,才让真正的行动者们,在新闻热度过去之后,依然不会孤单。 这些事情,正在做事的人几乎从不去提及,即使被误解,也恪守着为他人着想的职业道德,是在人们所看不见的地方闪耀着的群星,亦是我们能够在前线安心作战的保障。希望有一天可以传颂他们的故事。
我突然发现一件事 一个国家的法治,首先要看法律,但法律是死的 关键还是要有独立的、受过高等良好教育的法官,以及可以独立practice law不受恐吓和胁迫的律师 中国的问题其实在后者 所以才“法之不法,国将不国,人人自危” 如果中国是个法治国家,我现在回国其实也未尝不可 因为就算政府要抓我,首先也得起诉我,走公诉流程,这至少得几个月时间,在判决之前我是自由的。 然后我会请律师,走证据调查,法律解释,当庭辩诉三大流程,最后让12个独立的中国公民听完我的故事再进行判决。 这样,我有信心保证自己不会被抓起来。因为我批评中国政府一:是受保护的言论自由,二:我说的都是真话,共产党确实是受苏联资助的外来政权,毛泽东确实害死了几千万人,抗日战争确实就是偷了国民党的桃子,三:我说的话也完全没有造成真政权被颠覆、武装叛乱,判刑毫无事实依据 理应当庭无罪释放 但现在的中国,我不敢回去 因为:法之不法,国将不国,人人自危 意识形态先行,脑袋先行,没有逻辑和理论,不讲事实。社会中所有成年人都沦为巨婴 “人情社会”的本质就是“巨婴社会”,人人都无法摆脱一种“脱离”法外的情绪化牵绊。 更具体的说,田园中式女拳就是这种巨婴法制的产物。 这样的国家不会有前途 这个国家的法官和律师 最终也会变成行尸走肉 变成喜欢听“大展宏图”开头背景中婴儿突然大叫的 巨婴
武力與暴力的區別主要在於其目的、合法性以及使用背景的差異,以下是簡要分析: 1. **定義與內涵**: - **武力**:指使用物理力量或武器來達到某種目的,通常與合法性或正當性相關。武力可以是個人、團體或國家在特定情境下(如自衛、執法、軍事行動)使用的力量,強調其目的性和控制性。例如,警察在維持秩序時使用武力,或軍隊在合法戰爭中的行動。 - **暴力**:指以傷害、破壞或恐嚇為目的的物理或心理力量,通常帶有非法的、破壞性的或無控制的特性。暴力往往與傷害他人、違反法律或道德規範相關,例如街頭鬥毆、家庭暴力或犯罪行為。 2. **合法性**: - **武力**:通常在法律或道德框架內使用,如國家授權的軍事行動、警察執法或個人正當防衛。武力可能受到法律規範,且其使用需符合比例原則。 - **暴力**:通常是非法的,缺乏正當理由,或超出合理範圍。例如,隨意攻擊他人或破壞財產的行為通常被視為暴力。 3. **目的與動機**: - **武力**:目的通常是為了保護、維持秩序或實現某種正當目標。例如,國家使用武力抵禦外敵入侵,或警察使用武力制止犯罪。 - **暴力**:目的往往是為了傷害、報復、恐嚇或滿足個人私慾,缺乏合理或正義的動機。例如,幫派鬥爭或恐怖主義行為。 4. **社會觀感**: - **武力**:在特定情境下,社會可能接受或認可武力的使用,例如在戰爭或危機中保護公眾安全。 - **暴力**:通常被社會譴責,因為它破壞和平、傷害無辜或違反倫理。 **舉例說明**: - 一名警察在制止搶劫時使用武力(如手銬或警棍)屬於武力,因為這是合法且有目的的行為。 - 一名歹徒在搶劫時毆打受害者屬於暴力,因為這是非法的、傷害性的行為。 **總結**:武力與暴力的核心區別在於合法性、目的性和社會認可度。武力通常是合法且有控制的,服務於正當目標;而暴力則往往是非法的、破壞性的,且缺乏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