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滥用

10月17日,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劳东燕在微博转载一篇评论文章,题为《DNA数据库与权力的隐秘延伸》,关注内蒙古锡林浩特警方集中采集男性DNA一事。 文章从“技术的权力延伸”“法律的失语”“隐私的再政治化”“效率与权利的冲突”“身体政治的隐忧”等八个方面,对这一事件背后的社会与法律风险进行了系统分析。 文章指出,人脸识别和指纹录入之后,DNA信息采集意味着治理技术的又一次跃升。但与前者不同,DNA不仅识别“我”,还识别“我们”。它是家族、血统与潜在亲缘的社会档案。一名男性的采样,就可能将整个家系纳入国家监控的半径之内。 评论认为,这种以Y染色体为基础的“家系排查”虽在刑侦领域屡有突破(如白银案、南医大案),却也拓展了公权力在生物层面的边界:从追踪个体到追踪基因共同体,技术的精准同时扩大了权力的范围。 文章批评称,锡林浩特的采样并无法律依据。按照《刑事诉讼法》,DNA采集仅限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与案件直接相关人员。而以“完善公民身份信息”为名的全员采集,显然超越了法律授权。所谓“自愿”采样,在基层行政压力下往往流于形式,“当警察上门、村医随行、干部动员时,自愿还能剩下多少?” 评论进一步指出,技术中立的神话掩盖了权力的不对称。技术的中立性一旦脱离法律监督,就可能成为无边界的权力工具。 文章还提出,“Y库”不仅是侦查手段,更是一种“血缘化治理”的象征。它复活了传统父系社会的宗族逻辑,把“家族”重新带回政治场域。当国家在基因层面标定公民身份,公民就不再仅是基于权利义务的个体,而被重新定义为“某一血脉的一员”。 如果侦查效率成为唯一目标,那么强制安装摄像头、全员基因采样也会让犯罪“无所遁形”。但那样的社会仍值得追求吗?现代法治的意义不在于最大化控制,而在于限制控制。真正的文明,不在于破案速度,而在于不因破案而牺牲无辜者的权利。 作者还警示,DNA数据几乎无法“退出”,其时间上的“永久性”意味着一旦入库,信息可能伴随整个家系被长期追踪,而中国尚无明确的立法规定采集程序、使用范围与退出机制。 锡林浩特事件曝光后舆论反响平淡,缺乏广泛的社会讨论。作者指出:“隐私的丧失往往不是剧烈的剥夺,而是缓慢的滑坡,每一次以安全和便利为名的采集,都是一次权力边界的后退。” 评论结语写道,DNA数据库不仅是一项技术工程,更是一场权力实验。它让国家在“安全”与“控制”之间不断试探底线,也迫使社会重新面对一个根本问题:在追求秩序的名义下,我们究竟愿意交出多少属于身体、属于自己的东西?而谁又能保证,这些数据不会被用在另一个“合法”却危险的方向?
我可能也体验了一下什么是人情社会?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下午出去带狗狗们出去河边游泳,这个地点我已经玩了很多次了,水很干净,人很少。 但是偏偏今天下游位置(距离我100m)出现了一群做帐篷桨板租赁生意的人。 他问我要不要租他的东西,我说我都带了,船和天幕都有,然后就没好脸的走了… 过了一会儿,他就走过来找事了,说我不能让狗下水,因为有狗毛,会影响他做生意,我直接就无语了,说这是自然流域,你无权干预我的游玩! 再何况我距离他100多米,那么宽的河,怎么可能有狗毛? 眼见说不过我,这人就叫来两个纹身光膀的跟班准备动手了,我直接报警,警察来了明确告诉我,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无人可以干涉。 但警察走后那人还是不停地来恶心我,好像不把我赶走他就不罢休… 没办法,我只好先走了,然后把这事告诉了当地认识的老板,老板直接搞来当地政府人员,然后用几分钟查到了这个人的信息。 接着就是晚上联系他所在的村干部,然后直接上门教育…不知道会不会没收他的无证经营财产…或者套个什么罪名… 总之老板说,让我明天继续去玩,肯定看不见他了… 这事情到这里我就有点后悔了,虽然这种地痞流氓确实可恨,但我觉得好像自己也做的挺过… 一旦开始对人不对事,很多事情不做绝了就停不下来… 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反正明天我是不敢去那里玩了,我怕这伙黑社会做不了生意,直接打击报复我了……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