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

(转)最高院前法官:很多无罪的都被判刑入狱了 黄应生|曾任最高法院法官 我从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就当法官、办案件,判过一些投机倒把、非法经营类案件。现在回头一看,当年被判刑的企业家,如果根据现在的法律、政策,好多都不构成犯罪了。 可是,他们最宝贵的年华,是在监狱里度过的,或许有的人现在都还没有出狱,真是造孽啊! 不仅我经办的案件,看当年其他的经济犯罪案件,多少企业家是无罪的,最后却被判刑入狱了,真是悲剧啊! 这不仅是企业家的悲剧,也是全社会的悲剧。 我有时甚至想,其实不是企业家在犯罪,而是机械执法的办案人员在“犯罪”,是他们无意中将最具开拓精神、最有创新能力的创业者、企业家送进了监狱! 假如马斯克、乔布斯生在中国,他们还能有现在的成就吗?是不是也将在监狱里了却残生?大家不妨扪心想想: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每年查办、抓捕这么多企业家,以至于民间调侃“企业家不是在监狱里,就是走在监狱的路上”?! 说实话,当时年轻气盛、一身正气的我,不仅不知道自己是在“造孽”,还洋洋自得以为立了大功。现在下海创业,身份转换了,真正实现了换位思考,才知道当年的自己是多么无知、肤浅! 当然,我也可以自我安慰,这是无心之过。因为当年的法律政策就是规定这些行为可以定罪的,虽然觉得有违人性、不近情理,但本着“恶法亦法”的原则,就随大流判决有罪了。 幸好,当年能轻判的尽量都轻判了,且没有判一个企业家死刑,这是我至今还可以原谅自己的原因。但无论如何,这也是一种平庸之恶。我永远记住,自己是“作恶”过的人,余生要努力为法治进步、个案公正鼓与呼,为曾经的过错“赎罪”。 当我到最高法院以后才发现,外地同期同类不少诈骗数额更大的案件,好多都没有顶格判处无期徒刑。难怪个别当事人家属听到判决结果后,一出法庭就当面诅咒我。 分析原因,主要是自己少见多怪,没有见过大世面,或许是自己穷怕了,没有物质上富裕过,才会把钱看得太重,以为两三百万元就是天大的数字,所以才理直气壮地对被告人下了狠手! 正所谓无知者无畏,有了偏见就更加心狠。痛定思痛,我逐渐跨越学科界限,更多地涉猎史学、经济学、心理学甚至佛学方面的知识,以克服无知和偏见。 见多识广后,确实比较中正平和了。比如,对诈骗犯罪就不再有偏见,而是相当客观理性,会更加认真地倾听诈骗犯罪被告人的辩解,也会更加审慎评估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和痛苦,在全面把握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作出让各方都基本满意的判决。 横向对比,成熟法治国家,一般要40岁,且有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后,才能当法官。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只有到了这个年龄,有了丰富的阅历、富足的生活、淡定的心态、足够的智慧之后,才能洞察人性、深谙法理、驾驭案件、平衡利益。 而一些法治欠发达国家,让初出校门、尚无社会经验、定力不足的穷书生承办重大刑事案件,不仅承办法官,而且司法体系,甚至整个社会都要为此承担不可预知的风险。 现在的司法改革,正在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已经遴选出来的员额法官都是专业化、精英化,且比较资深的法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也有了一定提高,假以时日,比如十年二十年,当法官们真正备受尊荣、衣食无忧、充满智慧、心平如水时,司法公正和权威就不再是一句口号了。 总结办案的那些年,虽然自己年轻气盛、无知偏见时办的个别案件略有遗憾,比如量刑重了一些,判的非监禁刑少了一些,但始终怀着“惩恶扬善、伸张正义”之心,没有办冤假错案,也没有以案谋私,总体表现,差强人意,自评合格!同时,也对个别案件中可能偏重的判决,向有关被告人及其家属致歉。 如今,下海创业多年,其中甘苦自知。再次呼吁全社会宽容创业者、善待企业家,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修改完善我们的体制机制、法律政策,营造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环境!如果没人创业了,企业家都躺平甚至外逃了,请问每年一千多万大学生到哪里就业? 希望法律人都具前瞻眼光、怀悲悯之心,拒绝平庸之恶,积极行动起来,改变现状、创造未来!
【女子被冒用信息背负13年犯罪记录难消除 警方回应】近日,陕西省汉中市的侯先生反映,2011年,贵州省一起刑事案件嫌疑人冒用他爱人白女士的身份信息,导致妻子13年来一直背负一条刑事犯罪记录,直至2024年才被发现。近一年来,夫妻二人多方辗转,虽已得到贵州警方和法院的“平反”,但消除犯罪记录却难如愿。侯先生介绍,2024年4月,他的爱人白女士在深圳住酒店时遇到警察查房,查验证件后意外得知,白女士的身份信息中有一条犯罪记录,案发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随后两人立即报了警。2024年7月,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派遣民警核查此事,采集了白女士的指纹及血液样本。“这件事很快有了结论。”侯先生说。一份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凤凰派出所于2024年9月出具的《公民涉案错误信息纠错调查报告》中写道:因2011年该局川心派出所在办理抢夺案时,办案人员审核不严,导致白女士被作为涉案嫌疑人录入了公安业务系统。报告中提到,目前相关系统已完成纠错工作,提请省厅在相关公安信息搜索系统的错误信息进行纠错。2024年9月,凤凰派出所向贵州省公安厅呈请省内案件纠错、司法数据纠错,并对法院数据等涉案错误信息进行纠错。但直至2025年,白女士的犯罪记录仍然存在。今年1月,白女士回到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泸州市,向当地派出所提供了贵州省公安部门与法院的证明材料。“因为事发于贵州,四川警方无法消除系统内的犯罪记录,只能在核验信息后开具了一份有效期为3个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侯先生说。侯先生告诉记者,他正在读大学的女儿即将毕业,他们很担心这个犯罪记录会对孩子未来招聘考试或政审产生影响。“从凤凰派出所向贵州省公安厅递交纠错申请已经过去近半年,这件事情迟迟没有进展,我又联系了经办这件事的民警,希望能尽早解决,却被告知这个记录很难消掉,甚至有可能无法撤销。”3月13日,民警告诉侯先生,此事已有派出所领导介入,后续由派出所的刘姓警官负责。刘警官称:“系统较多,已经更正了一部分,其余我会及时提交”;并表示“出具了证明就不会影响孩子报考或政审工作”“会加快进度办理此事”。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71590496?serialId=40e9aba2efcff451d29a79cacbaa3f57&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ivYv3WGE#搜狐新闻
朱韵和
7个月前
一个起义军官的遭遇 讲述人:刘福田 1913年生 采访时间:2008年6月8日 地点:大邑县安仁镇五星村 我最初在刘湘部队里当兵,跟着他出川去打过日本人,还随国军解放了香港,抗战后回到家乡。1949年时我是24军刘文辉手下的一个连长,当年随刘文辉起义,投奔了共产党。 我是本地人,对刘文辉、刘文彩很熟 悉,他们怎么一步步走出来的我十分清楚,他们的为人我当然也相当了解。 也许是太了解了,他们对我不放心。1964年他们找个理由,说我是刘文辉的伪军官,把我抓进了监狱。 那时的政策是:凡是国民党部队里连长以上的军官,都是反革命。但我是起义的军官,不应当算是反革命。可是他们不由分说,硬说我是伪军官,是反革命。 他们把我捆起来,到各种会上去批斗,然后宣布逮捕法办。 把我抓走后,我的家人也被从民安队赶走。我大儿子刘德均已经与我分家,他妻子马上就要生产(生小孩)了。因安置地连床都没有,他们哀求宽限了几天。生了孩子不到十天,他们就被赶出了家门。 我入狱后,我老婆拖着另外三个孩子,生活很艰难,刚满三岁的小儿子只得送给了人家。 1979年后,平反冤假错案,他们觉得对我量刑过重(无期徒刑),于是把我放了,这时我已经劳改了十五年。 量刑过重不等于没有罪,现在都没给我平反。不过,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成都军区发给我一张起义证书,民政局据此每月发给我几百元的津贴。原因嘛,是因为我曾经是起义军官。 采访后记 从汶川地震灾区采访完后,我匆匆赶到安仁镇,听说刘福田已经95岁高龄,便立马赶去,路上,真担心他已经老得无法接受采访。 没料到他虽然耳朵有些聋,但视力仍佳,身体仍健,每天,还能骑着电动三轮摩托在乡间的路上穿来穿去。他说,当年整他的那些人,一个个都先他而去了,而他还健健康康地活着,每月,还在领取几百元生活费,享受“起义军官”的待遇。 只是,他和他的家人,从1964年起,再也没能回到他们以前的家园。 ---对大地主刘文彩庄园的采访 作者: 谭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