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之266期:今天(2026年3月2日)是公盟创始人、青年法学家、教育平权和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先生53岁生日 他,上书人大废除收遣制度;他,创立公盟;他,撰写人权报告;他,推动基层民主选举;疫情期间他因发表致习近平《劝退书》而被捕,后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重判14年 #许志永 先生大事年表: 1973年3月2日许志永出生河南省民权县; 1990年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律系; 1995年在兰州大学法律系攻读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7月-1999年9月在《南方周末》等单位实习; 199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师从朱苏力,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之后为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2003年,因孙志刚在广州收容站被殴打致死,许志永等三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废除收容遣送制度; 2003年10月,许志永与滕彪、俞江、张星水共同创办公益性民间组织“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 2003年11月当选为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2006年获得连任; 2004年,其与范亚峰、滕彪、秋风、王怡等法律学者共同起草完成《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 2005年,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因无法继续在北京民政局注册,改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在北京工商局注册(当年,为了撰写《中国信访报告》,许志永曾在北京南站的“上访村”住过两个月,曾多次探访京城内关押上访民众的“黑监狱”,并受到不法分子的殴打); 2005年下半年其为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2006年初,许志永主持撰写2005年度《中国人权发展报告》。同年12月,公盟着手开始对以北京为主的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状况和法律保障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关注城市新移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 2007年,其主持《关于国内法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衔接》的研究报告; 2008年6月,许志永与公盟大力协助北京维权律师推动北京律协的民主选举。8月下旬,律师们起草了《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和《北京律师协会选举程序(草案)》等文章,这些文章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被各界关注。9月中旬,向北京市近16000名律师分别发出信函。9月13日,直选律师开办的《律师沙龙》网站开通运行。11月,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协发出《关于敦促律协换届审计并公开财务的公开信》。12月,北京市律师协会七届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推动律协直选的活动以失败告终; 2009年7月,公盟被政府取缔,并以“涉嫌偷税”之名义指控许志永,8月13日,许志永被以“偷税罪”的名义被正式逮捕,之后又被取保候审,获得暂时自由; 2010年3月,“公盟”改名为“公民”,继续从事公益维权活动。组织发起倡导以“自由,公义,爱”为主旨的新公民精神的新公民运动。同年8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解除了对许志永的取保候审; 2011年11月,许志永参加北京海淀区北邮选区基层人大代表竞选,因在竞选过程中受到官方层层阻挠,未能列入正式候选人名单,所以最终落选;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当选总书记后,许志永发出《致习近平先生的公开信:一个公民对国家命运的思考》。当月24日,许志永被北京国保人员带走; 2022年12月22日,其在《纽约时报》中文网发表「一名汉人对一名自焚藏人的哀悼」,对藏区连环自焚事件中「为自由而死」的藏人的关注; 2013年2月26日,许志永在北京地铁站口发放传单,呼吁在京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楼前聚众,表达要求教育权平等的呼声。27日遭北京国保传讯; 2013年4月12日,许志永应香港中文大学和滕彪的邀请,计划去香港参加“孙志刚案十周年研讨会”。在机场过了边检候机之后被限制人身自由,从此被软禁在家。7月16日正式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引发广泛的抗议。8月22日,许志永被正式批捕; 2014年1月26日,许志永被判刑,罪名为“妨害公共安全罪”。刑期4年,羁押在天津柳林监狱。2017年被释放; 2019年4月,许志永于网路上公开「竞选2021:扎根社区,服务社会,2021年竞选区县人大代表」的行动倡议,呼吁支持者以参与基层区县人大代表选举,来实际进行民主演练,透过争取选民的支持,让人民参与民主自治; 2019年12月7日和8日,许志永等人在厦门市组织了一次公民运动人士聚会; 2020年2月初,许志永就2019年—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问题发表有关呼吁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让位”的《劝退书》; 2020年2月15日,许志永被广州市警方从番禺海鸥岛杨斌律师处抓走,并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同年6月19日,又被山东省烟台市警方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2021年8月5日其案被起诉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0日,其案在山东省临沭县法院宣判,许志永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4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8年,刑期至:2034年4月16日。2023年11月24日其案二审维持原判 2024年1月初外界悉知:许志永已转监到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的鲁南监狱服刑,鲁南监狱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西黄山前村西500米。其邮寄地址:山东省日照市979信箱15分箱。 自2020年2月被捕至今,许志永已连续在狱中度过他的第七个生日。 中国人权在此敬祝义人许志永先生53岁生日快乐!狱中平安健康,一切顺利!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许志永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之264期:5年前今天(2021年2月28日)何桂蓝被捕 她,原香港《立场新闻》记者 她,返送中运动实战记者 她,2020年香港立法会民主派初选参选人 她,在47人案被裁定“共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判刑7年 她,12被告唯一“就定罪上诉”的不认罪者 她就是香港战地记者“立场姐姐”何桂蓝 #何桂蓝:女,1990年8月24日出生,原英属香港籍人,现英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双国籍国民,英文名:Gwyneth Ho Kwai-lam,绰号“立场姐姐”,原《立场新闻》记者、英国广播公司中文网记者、台湾媒体《报导者》特约记者,亚洲出版协会(SOPA)「2018年卓越新闻奖—卓越专题特写奖」优异奖(Honorable Mention)获得者,香港返送中运动实战记者,2020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民主派初选参选人,民主派政治人物,中国在押政治犯。 早年曾在香港可风中学读书,后就读于清华大学英文系;工作后又相继在丹麦奥胡斯大学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攻读新闻专业; 2011年清华大学毕业后,曾先在香港电台当实习记者,来年起,开始长期在《主场新闻》(后来更名为《立场新闻》)做报道人,又在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任专题记者,主要撰写港澳社会运动之报导;同期,还在台湾网络媒体《报导者》(被中共当局视为「台独」媒体)兼任特约记者,主要实录编写反送中运动的信息文章;因其平日文笔言辞敏锐、犀利,并在反送中运动直播采访中显示出独特的风格,故而在香港颇为闻名,遂很快遭中共当局的伺机打压; 2020年7月25日,香港立法会选举,其等十数人积极参与中民主派选区的初选,并以第一高票成功出线,不料却被香港特区政府以其曾签署《反对港版国安法的声明》、争取外国制裁、否决财政预算案等为理由讯问,5天之后,其等10数名民主派参选人的参选资格均遭剥夺; 2021年1月6日,其及其他近50名民主派初选参与者统一遭香港警方以港版国安法中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大抓捕;一天后虽被暂短保释,但至2月28日再被香港警务处国安处警方以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指控其曾在201 9年7月反送中运动中,直播对占领立法会的示威者采访,直播黑社会背景者在元朗袭击市民并打伤其本人,响应监警会相关报告中“伪造真相”,以及2020年曾经到支联会号召举行纪念六四活动的维园聚会等; 2021年3月4日,其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因其拒不认罪,又拒绝保释,随被继押候审;同年12月9日,又在香港区域法院再次庭审,被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判囚6个月,至2022年6月9日刑满,但仍被以「47人案」参与者为理由被收监续押; 2024年5月30日,其在47人案中被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定「共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并指其最为激进,试图改变香港现有政治制度,反对「一国两制」;因其拒不认罪,亦不作任何求情,2024年11月19日,终被重判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28年8月28日。目前何桂蓝被羁押于香港大榄女惩教所。 2026年2月23日,香港47人案其中12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何桂蓝是唯一一位就定罪上诉(即不认罪)而不对刑期上诉者,凸显她对所从事的行为及意志的坚定不移,以及对港府滥用司法判对其重判刑7年刑期的蔑视。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何桂蓝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之261期:2026年2月24日辽宁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贪腐举报人,维权律师陈伟红在狱中度了过他58岁生日。只因其举报小官巨贪遭报复陷害,被罗织贪污、行贿、诈骗三项罪名重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80万元,刑期至2033年10月14日 #陈洪伟,1968年2月24日出生,别名陈宏伟,辽宁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贪腐举报人,维权律师。 2007年,陈洪伟曾因康平县开发区管委会与开发区朝阳工业园内养殖小区的被拆迁户谈判陷入僵局,被该管委会聘请为法务工作代理,前去与被拆迁户协商拆迁事宜;为支持政府工作,其接受了此一聘请委托,并以先难后易等方式耐心做到与拆迁户的协商工作; 2007年5月—6月,曾先后三次从开发区财政局借款共计103万元,且自搭1.46万元,全部如数如约支付给被拆迁户作为补偿款;2018年6月,曾因对当地政府的招标行为及相关部门官员的贪腐问题不满,声称要对县里的主要领导温某予以举报。 2018年10月15日,被沈阳市辽中区警方以涉嫌“行贿罪”抓捕,沈阳市监察委作出了《批准留置通知书》,决定对陈洪伟进行留置,留置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月24日; 2019年1月24日,又被以涉嫌“贪污罪、行贿罪”转为刑拘,后知被疑指与十几年前其协助当地开发区拆迁和送某领导洗浴卡有关;同年1月30日,被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并被关押于沈阳市和平区看守所; 2019年12月30日,被沈阳市辽中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其不服判决,立即上诉;2020年6月,经沈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坚称无罪,再次提起申诉;2021年4月7日,经沈阳市中级法院再审,依然维持原判,驳回申诉;刑期至2033年10月14日。 据陈洪伟妻子刘香兰说,其丈夫被抓判刑,疑与他举报康平县官员温某有关,温某原来是康平县新城区管委会主任,后来任过县发改局书记。 陈洪伟一案详情可根据《民生观察》刊登其妻刘香兰女士的申诉书做进一步的了解: 目前陈洪伟在辽宁省康平监狱(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北三家子街道,邮递区号:110500)服刑。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陈洪伟 #陈宏伟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260期:香港“47人案”12名被告上诉全数遭到驳回。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星期一(2月23日)驳回香港民主派初选“47人案”中12名罪成被告就定罪或判刑提出的上诉。 人权组织称,香港当局“错失纠正不公义判决的机会”,并呼吁当局将47人全部释放。 12名被告上诉被当局驳回 12名上诉被告包括曾经担任立法会议员、绰号叫“长毛”的梁国雄; 前香港九龙西区立法会议员黄碧云; 曾在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与《立场新闻》等媒体担任记者的何桂蓝; 前香港北区区议员及前任民主党副主席林卓廷; 其他提出上诉的被告还有邹家成、吴政亨、余慧明、何启明、陈志全、郑达鸿、杨雪盈、黄子悦等。 根据香港政府新闻网的消息,上诉庭法官认定涉案者谋划初选的目的,就是迫使香港特首辞职、瘫痪政府、强迫中央政府宣布结束“一国两制”、甚至顛復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因此驳回被告针对定罪上诉的请求。针对刑期是否合理,法庭认为原审以七年为量刑基准“没有明显过高”,对被告不予减刑。 上诉失败后,12名被告将按照高院先前的裁决服刑,刑期为四年五个月到七年九个月不等。 另外,香港律政司对原审中被判无罪的刘伟聪提出上诉,也被上诉法庭驳回并维持无罪判决。不过,根据香港政府新闻网,律政司将“审慎研读判词,并研究是否提出上诉”。 案情回顾 2019年,香港反修例运动爆发后,香港民主派曾在香港区议会选举大胜。香港法律学者戴耀廷提出民主派应进一步争取在立法会选举过半,也就是35个席位以上,即“35+计划”。 2020年7月1日,中国开始强行实施《香港国安法》,并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 同月,香港民主派举行了立法会初选,有几十万选民参加。当局将这次初选活动定性为颠覆罪案。 国际特赦组织说,中共当局将政党为选举自行举办的初选视为对香港存续、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真实威胁。但这“并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要求对‘国家安全’罪行适用的高门槛。” 2021年初,香港警察大规模拘捕参与立法会初选活动的55人,其中47人随后被以“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2023年,当局对“47人案”进行正式审理,历时118天,47人中有31人认罪,16人不认罪。 民主派初选案(47人案)于2025年7月上诉庭处理相关聆讯后,今日(2026年2月23日)作出裁决,驳回所有上诉。案件中,47名民主派人士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5人罪成、2人脱罪,最终共12人提出上诉;律政司则以「案件呈述」方式对无罪的刘伟聪提出上诉。 上诉庭最终裁定,刘伟聪原判无罪、律政司上诉遭驳回;其余12人的上诉亦遭驳回。 众上诉被告原判刑期: 就定罪及刑期上诉 邹家成,囚7年9个月 吴政亨,囚7年3月 余慧明,囚6年9个月 林卓廷,囚6年9个月 梁国雄,囚6年9个月 何启明,囚6年7个月 陈志全,囚6年半 郑达鸿,囚6年半 杨雪盈,囚6年半 黄碧云,囚6年半 就定罪上诉 何桂蓝,囚7年 就刑期上诉 黄子悦,囚4年5个月 人权组织:错失纠正机会 香港上诉庭驳回上述12名被告的上诉后,国际特赦组织香港海外分会发言人张超雄发表声明说:“今日法院驳回上诉,再次突显香港严峻的人权状况,并又一次揭示47人案大规模政治检控的本质。” 声明说,“这12名被告并无触犯任何国际公认的罪行;他们仅仅因行使表达自由、结社自由及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便被判处长期监禁。” 声明说,法院未能推翻这些错误的定罪及判刑,“错失纠正这场大规模不公义的重要机会。”声明说,和平反对政府不是犯罪,呼吁“当局必须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仍被关押的‘47人案’被告。” “47人案”指的是4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控违反《香港国家安全法》,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被定罪的案子。这起案件也被称为“泛民主派初选案”,是中共在2020年在香港设施《国家安全法》以来,最大规模的国安案件。几乎涉及香港民主派几乎所有知名政治领袖与社运人士。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47人案 #12名被告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258期:西安常玉春牧师于2026年2月21日在狱中度过其58岁生日。只因印刷销售基督教书籍,2020年7月其与妻子李琛慧均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监视居住,一年后二人又均被以“非法经营罪”重判7年,并处罚金25万元。期间遭遇酷刑虐待 #常玉春,曾用名常玉光,1968年2月21日出生,家住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上城小区41号楼1单元3层10号,基督徒,陕西光义爱圣印务公司法人代表。 自2015年6月起,其所属印务公司大量印刷了与基督教信仰有关的资料及图书,随引起地方当局的高度关注与警惕; 2020年7月21日,西安市文化执法部门联合西安市国家安全部门对其公司进行了查封与鉴定,现场扣押各种宗教类书籍21万余册,后又经陕西省新闻出版和电影质量检测中心对其中《改革宗信仰》等24种图书鉴定,认定该24种图书为“未经批准擅自印刷的出版物”的非法出版物,随于次日(7月22日),与其妻李琛慧被西安市高陵区警方一并抓走,后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同年10月12日,又被更换罪名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十天后即10月22日,被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指控其在无印刷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印刷业务,印刷非法出版物,扰乱市场秩序,起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故而应予以逮捕。 2021年8月19日,被西安市高陵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5万元;其不服上诉;2021年11月15日,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最终仍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至:2027年9月1日。 常玉春目前在陕西省富平监狱(陝西省富平县庄里镇建材路1号,邮政编码:711711)服刑。 2025 年3 月 6日星期四,常玉春儿子常圣义带着弟弟妹妹到监狱探望了他们的父亲,回来后于3月9日透露:近期他们探视了父母,得知父亲常玉春在指定监视居住时曾遭受酷刑,连续14天不允许睡觉、上厕所。14天后脱裤子连同大腿上的皮一起撕下来。在监狱也被牢头狱霸长期霸凌,被殴打致掉牙... 常玉春牧师和李琛慧夫妇一同被判刑7年。他们的孩子在此恳请大家为他们的父母代祷,求神加给他们力量,面对恶者的攻击,面对不间断的搅扰,试探,暴力的胁迫,愿神的荣光显现,愿他们知道自己不过是人!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常玉春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257期:著名记者董郁玉被捕4周年。四年前今天(2022年2月21日)资深评论家、前光明日报评论部副主任、专栏作家董郁玉在与一位日本外交官共进午餐时被当局拘捕,2024年11月29日其被以“间谍罪”重判7年。它印证了《2025年世界新闻自由指数》排名中,中国排在倒数第三的现实 #董郁玉,1962年出生,辽宁省抚顺市人,六四亲历者,前美国哈佛大学和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访问学者,《光明日报》评论部副主任,自由派思想者。 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在加入《光明日报》报社后不久,他参加了1989年的民主抗议活动,他因此被判在钢铁厂服苦役一年。之后,他回到工作岗位。曾为国内历史杂志《炎黄春秋》撰文,为《纽约时报》中文网撰写过评论;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一直在撰写文章和专栏,强调中国需要接受更多自由思想、对外界更加开放。 2006年至2007年曾任哈佛大学尼曼研究员、2010年是日本庆应大学的访问学者、2014年是北海道大学公共政策大学院(研究生院)访问教授。 2022年2月21日,董郁玉与一位日本外交官在北京新侨饭店午餐时被当局拘捕。后被以“间谍罪”正式逮捕,面临审判。他在官媒光明日报工作了30多年,被抓捕时距离退休还有三个月。几十年来,勤于笔耕的董郁玉与包括外交官和记者在内的外国人士保持着频繁的往来,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写作需要。但据董郁玉的家人说,现在当局正在将这些往来视为证据,认为他可能是日本或美国的间谍。 董郁玉被捕后,来自全球各国的超过60名学者、记者和知识分子联名签署了一份公开信,要求公正对待董郁玉。签署者包括披露水门事件的《华盛顿邮报》资深记者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曾任白宫副国家安全顾问的前《华尔街日报》驻华记者博明(Matthew Pottinger)、七十年代就前往中国学习的中国问题专家夏伟(Orville Schell)等人。公开信说:“正如全世界所有的记者一样,董郁玉经常和他国外交人员、记者、学者见面,这其中也包括我们中的一些人。我们的见面计划经常是在微信上商定的,也一直都是公开的,见面地点都是公开场合。” “我们中还有一些人是董郁玉在国外学习时候的同学,比如2007年度哈佛尼曼学者。我们非常欣赏董郁玉开放幽默的性格,对世界问题的洞察力。他好学且客观,是一名优秀的中国文化使者。” “我们所有人都可以证明董郁玉具有高度的学术道德和水准。我们就彼此国家以及世界形势进行了坦诚公开的交流,这种交流是正常的‘民间外交’的一部分,也是一直以来为中国政府所支持的。”公开信呼吁中国政府重新考虑董郁玉可能面对的严厉处罚:“和外国外交人员、记者、学者的联系不应该成为构成间谍罪的理由。如果是这样的话,谁还愿意来中国,和中国的记者、学者以及外交人员见面?” 2024年11月29日,董郁玉被以间谍罪判刑7年,刑期至:2029年2月20日。 2025年11月13日,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其家属坚称董郁玉无罪,批评法院判决是“迫害行为”。辩护律师莫少平则说,“判决不合逻辑,也没有任何证据能支撑间谍罪指控”。 董郁玉,一位长期在体制内工作的知识分子,仅因与外国外交人员正常交往、表达独立见解,便被罗织重罪、重判入狱——这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时代的注脚。这也冷酷地印证了上年度由无国界记者组织发布的《2025年世界新闻自由指数》中,总共180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排名178位,仅次于北韩和厄立特尼亚,倒数第三的现实。 当理性表达被定为罪名,当思想交流被视为威胁,新闻与言论的空间便愈发逼仄。四年过去,我们记住这个名字,不只是为了纪念,更是为了不让沉默成为常态,请记住这位含冤入狱的媒体人董郁玉。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董郁玉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255期:2026年2月18日广东河源市知名维权律师,反腐举报人刘尧于在狱中度过其64岁生日。只因其实名举报了河源市委书记何某、市公安局局长彭某,随于2025年12月被刑拘,一年半后被罗织罪名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罪重判20年,这是他在狱中度过的第10个生日 #刘尧 曾用名邹荣来,1962年2月18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人,原深圳市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原河源市知名维权律师,反腐举报人。 早期,刘尧自学成为律师;自2003年开始,曾在广东深圳执业,并在农民与开发商及地方官员之间的“征地”纠纷案中代理维护农民的权益; 2007年12月,曾因参与一场农村抗议活动而被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警方刑拘逮捕,至2009年4月而被河源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4年;后因此判决结果在中国律师界引起群体性抗议,在李方平和浦志强等维权律师的一系列代理上诉下,2009年改判1年6个月,缓刑2年。 2015年11月,其实名举报了河源市委书记何忠友非法支持广东康泉十八国际生态健康旅游城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农地,包括基本农田的专案和修建高尔夫球场等(即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2、15、17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基本农田),同时,还举报了时任河源市公安局局长彭定邦,毫无理由地停止调查12名商人销售假冒著名韶关钢铁公司品牌的钢材,请求纪检委对彭定邦涉嫌受贿问题尽快调查。 2015年12月26日,刘尧被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以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后撤销指控)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 2016年6月24日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执行逮捕; 2017年4月24日,被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140万元人民币;对此判决,其本人称,他之所以被起诉和定罪,皆因长期举报河源市党政官员的贪腐行为,从而被河源市60多名纪检、检察和法院官员“帮助腐败党政高官报复陷害”。拘刘尧的代表律师李方平披露:当事人刘尧根本就是无罪的,现正为他提出申诉,刘尧坚持希望透过法律途径还自己清白。后其上诉、申诉,结果均遭驳回,刑期至:2036年3月24日。 据悉,刘尧的儿子及妻子亦卷入案件中,均被判刑。其子则被指是敲诈勒索罪一案的共犯,故被判刑4年3个月,其后任妻子因无法生育而抱养一名小孩,应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判刑1年。 刘尧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他曾不畏强权,致力于揭露社会不公和腐败,然而,正是这种勇敢的行动,让他成为了政府眼中的“危险人物”。官方对他施加的严厉刑罚,被不少人视为对维权者的压制与惩戒,而非公正的法律裁决。 刘尧的遭遇引发了对司法独立性和权力滥用的质疑。为何一名敢于为民请命的律师,最终沦为狱中囚徒?他的故事提醒我们,在一个法治国家,法律应当是维护正义的工具,而不是打压异见的武器。刘尧的命运,正是这一时代良心犯的真实写照。 目前刘尧在广东省阳春监狱(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松柏镇(阳春监狱一号大院103信箱) 邮编:529615)服刑。 本推在此祝刘尧先生狱中一切平安,六十四岁生日快乐!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刘尧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253期:劳工维权法律援助者;“肖氏诉讼法”发明者肖青山今天在狱中度过59岁生日。 肖青山常以国家领导人冠冕堂皇的大话套话为幌子,举牌喊口号,其长期为访民、受打压的公共知识分子及遭迫害的法律界人士发声,终于2021年十一前夕失联被捕,后被判刑四年六个月 #肖青山,本名肖高升,1967年2月17日出生,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下厅村人,家住吉安市吉州区白鹭苑16栋1单元1402室,劳工维权法律援助者,“肖氏诉讼法”发明者,实名举报人,资深维权人士。 其早年在广东省广州市打工谋生期间,曾因工伤事故致残后自学法律,而后即在广州市成立了一家旨在帮助农民工群体维权的法律服务所;后又因受到广东当局对其帮助劳工维权行为的打压,随被迫进北京上访;期间,曾成立肖青山维权团队,辗转全国各地转为劳工弱势群体维权。 肖青山长期为权利被侵害的访民、受打压的公共知识分子及遭到迫害的法律界人士发声,并多次举横幅要求江西各级政法机关及纪检监察机构遵照习近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诉讼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人民谋幸福是党的初心使命”等官方宣传,依法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分子。因为肖青山举横幅、喊口号的内容都有出处,当地公安、国保也多次要求他不要举这些横幅,尤其不要上网。 2021年“十一”前夕,肖青山就与外界失去了联系,一个多月后,家属在11月9日收到《逮捕通知书》,得知肖青山被吉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肖青山被捕后,家属委托的律师多次联系看守所,却被当局以各种理由拒绝安排会见。青山区政法委人员还曾电话告知肖青山的友人和家属,不得聘请律师,有当局指定的“援助”律师给肖青山做辩护人。 肖青山目前被以“虚假诉讼,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6年3月。 目前在吉安监狱(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1126信箱,邮编:343000)服刑。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肖青山 #肖高升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252期:2026农历大年除夕致敬中国良心犯 在这万家灯火阖家团圆的除夕之夜,我们谨向所有身陷囹圄却坚守信念的良心犯致以崇高敬意 致敬所有为推动中国走向民主宪政而不懈努力的人 致敬所有因信仰坚贞、维护公义、替弱者发声而遭迫害的人 致敬因不公而奋力反抗的维权觉醒者 一、从历史苦难到现实压迫:暴政阴影从未消散 自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中国经历了“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三年大饥荒、文化大革命、“六四”学运、计划生育等一系列深重创伤。历史的伤痕尚未愈合,权力却在新时代更趋集中。 2018年习近平修宪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之后,权力制衡机制进一步削弱,公民社会空间急剧收缩。 如“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发表《2017起来中国》的人权律师高智晟等,皆因和平表达与倡议而身陷牢狱或凭空消失。 他们的遭遇提醒世人:当制度缺乏监督,批评即被视为“威胁”,良知便可能成为罪名。 二、疫情年代的人权悲剧 新冠疫情蔓延全球,本应是政府保障民众生命与尊严的时刻。然而“动态清零”政策在执行中出现过度管控与权力滥用,引发严重社会代价。 2022年9月18日贵州省黔南州一辆执行疫情隔离转运的大巴夜间行驶途中翻车导致27人死亡;20余人受伤; 同年11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因政府强势封控,小区铁门被锁死,造成火灾导致44人死亡,这些事故举世震惊,令人痛心。 还有更多奇葩的侵犯人权核酸检测手法以及隔离政策,包括“健康码”离奇且反人类,此不一一赘述。这些悲剧背后,是刚性防疫措施与层层加码,漠视人权所造成的次生灾难。 此时涌现了四通桥勇士彭立法,其被捕后至今杳无音信; 记录疫情真相的公民记者方斌被捕判刑,出狱后生活贫困聊到;公民记者、基督徒张展因坚持信念不妥协而两次入狱, 两次均被重判4年刑期。 义人被钉十字架。当记录苦难的人被惩罚,自由被剥夺,苦难本身便更显沉重。 三、财产公示、城乡鸿沟与平权呼声 官员财产公示在任何国家都不避讳,然而在以高举反腐大旗的习近平政权治下,却得不到实施不说,反而为此呼吁的人却身陷牢笼,反腐却成了打压排除异己的工具。 当今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却长期在医疗、教育、社保等制度上承受不平等待遇。户籍制度的壁垒,使许多家庭在城市工作多年却难以真正融入。 而为推动财产公示、三免、平权而奔走呼吁的人,也往往面临风险。如公民行动者王一飞、谭兵林、张宝成等诸多公义人士,因倡导公民权利与社会公义而遭拘押与判刑。 他们的努力,是关乎最普通劳动者的尊严。 五、香港:从“反送中”到重刑判决 2019年“反送中”运动成为香港历史的重要节点。此后,大批民主派人士被起诉、判刑。 香港“雨伞运动”领军者、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于服刑囚禁中再遭被捕将面临更重刑罚; 以戴耀廷、吴政亨领衔的“香港47人案”皆获4-10年不等监禁; 深切联系支持内地的前支联会领导人李卓人、邹幸彤等人都被或即将面临重刑; 更有近期《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被重判20年......。 他们的案件广受国际关注,所以这些象征着香港生活及政治空间的人权自由度濒临冰点,它也成为时代的注脚。 六、新疆与西藏及少数民族的人权议题 国际社会虽然长期关注新疆与西藏的人权状况,但中共治下打着“不干涉内政”的幌子,堂而皇之,这些地区的信仰与文化将被中共化,语言普通化(话),维、藏、蒙这些大区域的种族濒临的灭绝的危险。 代表性人物:维吾尔学者 伊力哈木·土赫提 被判无期徒刑; 近期披露的曾长期被关“再教育营”的维吾尔教育家 阿卜杜韦利·阿尤普,曾因语言与文化活动,于2020年初被伊宁中院遭不具名罪名重判无期徒刑。 在西藏,内蒙古表达宗教与文化认同亦可能面临风险,这些宗教信仰者、民族异议人士,所获刑期比内地更为重长。 当民族语言与信仰空间收缩,文化传承的忧虑便随之加深,建立“再教育集中营”乃至种族灭绝是中共反人类罪的铁证。 七、宗教政策与基督徒群体 2018年2月1日实施的《宗教事务条例》之后,宗教活动管理更趋严密。《宗教事务条例》中所谓的宗教中国化,也就是基督教不遵从上帝,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意愿去解读基督教,这完全相背离圣经及基督教义。因此未纳入官方体系而遭取缔和严酷的逼迫。当局对他们或以“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甚至或以“邪教”、或“利用信息网络”等从民间社会来污名化这些真正的信仰者,手段何其恶劣,如近期案例: 2025年,109北京锡安教会一案金明日、王林等十多位牧者同工被拘禁; 2026年,106成都秋雨圣约教会一案被刑拘的牧者李英强、戴志超等四人; 本周(2026年2月13日)被结案的合肥甘泉教会牧师周松林被判刑4年6个月、教会长老丁中福被判刑4年。 真正的信仰者在坚持宗教良知与遵守专制政策之间,面临残酷逼迫和于艰难中的前行。 寄语:黑夜中的火炬 在严峻环境下,仍有人选择发声、维权、守望真理。 他们为此失去自由,却守住了尊严; 他们虽身陷囹圄,却赢得历史的记忆。 他们的精神,如喜马拉雅般屹立不倒; 他们的意志,如长江黄河之洪流而奔腾不息。 未来的中国,无论以何种方式走向新的时代,这些名字都将被记住。 他们以个人的牺牲,守护公共的价值; 以有限的生命,追问无限的正义。 在这除夕之夜,愿正义不被遗忘, 愿良知不被熄灭, 愿每一位身在铁窗之后的勇者,都能迎来属于自己也属于他人的春天。 每日一推,关注良心犯,即从他们的生日、被捕时间、刑期,狱中近况等等,时时铭记,日复一日呼唤他们的名字,为众人抱薪披荆斩棘者永不会被遗忘,在人类历史的长卷之中,必有他们绚烂而光彩夺目的一笔。 #HRIC #关注良心犯 #除夕 #春节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之251期:六年前(2020年)的今天(2月15日)许志永被广州警方从番禺带走刑拘。这位曾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谏言废除收容遣送制度;曾公开发表《劝退书》呼吁习近平让位、“公盟”重要创始人、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领军人物、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被囚禁服刑已整整六年矣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前北京邮电学院专业讲师,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公益性民间组织“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简称“阳光宪政”)创办人之一、“公盟”重要创始人、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代理人、就全国人大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提议者、新公民运动倡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 2013年7月16日,许志永被北京市警方以涉嫌“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同年8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4年1月26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7年7月15日,刑满获释。 2020年2月15日,许志永被广州市警方从番禺海鸥岛杨斌律师处带走;据悉,其此次被抓,此与2019年12月曾因参加“厦门聚会案”遭通缉有关,许志永自2019年12月26日丁家喜律师被捕后就一直在中国南方秘密流亡。其亲友均遭多次骚扰跟踪,其女友李翘楚亦被强迫失踪。 2020年6月19日,许志永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曾羁押于山东省临沭县看守所。 2023年4月10日,许志永遭中共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4年重刑,刑期至2034年2月14日。其不服上诉,二审遭驳回,维持原判。 许志永二审后已转监到位于山东日照的鲁南监狱服刑。鲁南监狱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西黄山前村西500米。其邮寄地址:山东省日照市979信箱15分箱。 狱中许志永: 2024年6月25日,许志永的家人获准第六次探视时,许志永表示近期非常痛苦。许志永说:因为狱方把他从原来的12人囚室调到4人囚室,而其他三人是狱方派出的「包夹」犯人,他们对许志永日夜看管、在其参加狱方劳动时禁止许志永与任何人讲话;在不参加劳动时则不许许志永走出监房,甚至进入卫生间都需经过他们的批准和跟随,令他连仅有的一点自由也被剥夺殆尽。许志永的名字甚至在监狱里也消失了,他的代号是“003”。 许志永在会见时还提到,他曾给家人多次写信。但家人表示从未收到,狱方也禁止他与家人通电话。而会见的家人一直遭到国保的骚扰、威胁和恐吓。 2024年10月4日,为抗议监狱及相关人员非法严管、捍卫通信权,许志永开始绝食抗争!体重在绝食20天的时间内剧降10多斤。他的健康状况正在迅速恶化,无法得知是否得到足够的医疗照护。 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20至12:00,家属聘请的萧律师成功会见到了许志永,萧律师通过现场观察,确认许志永已经停止了绝食,但具体停止时间不允许过问。 根据许志永爱人李翘楚2026年1月7日的推特披露:“鲁南监狱如何将通信权变成任意刁难的手段——故意积压信件;要求修改,完全照做却还是被扣;威胁我“不要再寄法律文件”,明确表示“没用”。 我走遍了所有能走的法律程序,但均被以“刑罚执行”堵死。 我和许志永目前已经将近40天不让通信了......”。 2026年2月2日上午,许志永的母亲段联真老人在河南开封溘然长世,服刑狱中志永与慈母相隔千百里,不能床前侍奉与送别。儿媳李翘楚于网发文悼念慈母,思念志永,倾诉衷肠(附图3、4),怎不让人心中落泪,黯然神伤...... #HRIC #关注良心犯 #许志永
【“合肥甘泉教案”定罪,近年来中共以“诈骗罪”打压家庭教会案例汇总】近日,合肥甘泉教会牧长家属:魏淑蝶、葛云霞发布以下代祷信👇 合肥甘泉教案判决结果 合肥甘泉教案,始于2023年11月30日,周松林牧师和丁中福长老以涉嫌“诈骗罪“被羁押,其间经历了多次的拖延。法院最终于2026年2月13日对此案宣判,结果如下: 一、周松林牧师,被判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刑期至2028年5月31日; 二、丁中福长老,被判4年,并处罚金28000元,刑期至2027年11月30日; 三、追缴两人违法所得366340.5元,追缴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查扣的房产、冻结的银行账户资金等由查扣单位依法处置。 求主特别安慰家人,擦去我们的眼泪,相信这样的结果都在那位使万事互相效力的神手中。 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篇 139:16) 牧长家属:魏淑蝶、葛云霞 2026年2月13日 以“诈骗罪”这个“口袋罪”入刑,反映了自2019年以来中国相关部门针对家庭教会治理模式的重大转变。当局不再仅仅使用“非法经营”(针对印刷品)或“扰乱社会秩序”等行政手段,而是系统性地将宗教内部奉献(Tithes and Offerings)定性为经济犯罪。 ​其司法定罪逻辑通常包含以下三个环节: ​组织定性: 只有官方注册的“三自爱国教会”才是合法宗教场所。未登记的家庭教会,在法律上被视为“非法组织”。 ​身份否定: 家庭教会的牧师通常由教会内部按立,未持有官方颁发的《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司法机关据此认定其“冒充宗教教职人员”。 ​行为入罪: 基于上述两点,牧师向信徒讲道并收取奉献的行为,被解释为“隐瞒真相(非官方牧师)、虚构事实(以宗教名义)”来“骗取”财物。 ​争议焦点: 法律界与宗教社会学学者普遍指出,此逻辑忽略了信徒奉献的自愿性(Voluntary Nature)。信徒捐款是基于共同的宗教信仰,而非基于对牧师官方身份的误认。将奉献款定性为“诈骗所得”,旨在切断教会经济来源,并对神职人员进行道德污名化。 ​ 【近年同类典型案例】 ​除合肥甘泉教案外,近年以此逻辑定罪的,仍有许多标志性案例: ​1. 湖北鄂州:郝志伟牧师案(首例重判) ​案发时间: 2019年被捕,2022年2月宣判。 ​判决结果: 有期徒刑8年。 ​案件特征: 郝志伟牧师因拒绝加入“三自”,被当局指控其长达18年的传道生涯中收取的奉献款全部为“诈骗资金”。这是公开报道中首例因收取奉献被以诈骗罪重判的家庭教会牧师。 ​2. 贵州贵阳:仁爱归正教会案 ​案发时间: 2021年3月被捕,2024年7月宣判。 ​涉及人物: 张春雷长老。 ​判决结果: 有期徒刑5年(以“诈骗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数罪并罚),并处罚金。 ​案件特征: 尽管多位信徒出庭作证表示奉献完全自愿、未受欺骗,法院仍采纳控方观点,认定其未经官方许可的宗教身份构成诈骗基础。 ​3. 山西临汾:金灯堂教会案 ​案发时间: 2021年8月大规模抓捕,2023年前后判决。 ​涉及人物: 王晓光牧师、杨荣丽传道等。 ​判决结果: 王晓光牧师被判 有期徒刑7年(注:此前2009年他曾被判3年,杨荣丽曾被判7年,此为二次入狱)。 ​案件特征: 金灯堂是拥有数万信徒的大型教会。此次打压核心指控为“聚众诈骗”,涉案金额巨大,导致量刑极重。 ​4. 四川德阳:青草地教会案 ​案发时间: 2021年11月被捕,2023年宣判。 ​涉及人物: 郝明长老、武见男长老。 ​判决结果: 两人均被判处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具体刑期含缓刑执行)。 ​案件特征: 两人曾是秋雨圣约教会同工。案件审理期间,曾出现办案人员向信徒施压、要求信徒指控牧师“诈骗”的情节,引发外界关注。 ​5. 陕西西安:丰盛教会案 ​案发时间: 2022年8月被捕。 ​涉及人物: 廉长年牧师、廉旭亮牧师。 ​案件状态: 长期处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及羁押状态,面临严重的“诈骗”指控。 ​案件特征: 警方指控该教会几十年来的奉献款(约45万元人民币)为“违法所得”。 中国人权呼吁国际社会重视中国政府打压家庭教会,破坏信仰自由的这一新发展态势!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之250期:邹巍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昝爱宗被判有期徒刑3年。2026年2月13日下午杭州拱墅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只因在海边私人、和平且小范围方式悼念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两位公民却被以涉嫌“寻衅滋事”遭此重判,中共再为侵犯与践踏公民自由与人权添一例罪证 2024年7月13日,因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逝世7周年纪念日,邹巍、昝爱宗以及庄道鹤、毛庆祥、汪雪娥(吕耿松夫人)、程云惠(王东海遗孀)、严忠良等7人为悼念刘晓波去世而前往浙江省海宁市钱塘江入海口举行海祭活动,并将活动部分照片发于网上。遂于次日凌晨其7人均被杭州警方从家中带走,后有5人经被训诫、做笔录之后准予释放回家,但邹巍和昝爱宗因中共第20届三中全会即将在京召开,仍续押不放并被强制旅游; 返家后,7月20日,其再次因海祭之事和邹巍同天被杭州市拱墅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刑拘; 同年8月29日,二人又被杭州市拱墅区批准以同罪名予以正式批捕。1 #邹巍 1970年10月23日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重要成员(俗称浙江民主党人),人权活动家,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执着追求民主自由理念,很早即成为浙江杭州区域坚定的民主运动参与者; 又因浙江省民运人士冲破中共政府的打压与阻隔风险成立民主党浙江委员会,其即一直以浙江民主党人自居,故此多次被当局警方传唤和抄家; 2012年1月12日,就曾因广东省陆丰市发生了乌坎事件(即陆丰市乌坎村在基层选举过程中,发生了村民从对经济的要求上升到对政治的要求的集体抗争事件,此一事件因震惊世界而导致中共认为国内政治形势严峻,其遂在此阶段被杭州市警方十数人突然冲进其家进行大抄家,当场搜走其个人计算机、通讯簿、U盘等凡被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并将其带走传讯; 2023年11月20日,曾因为江苏南京异议人士孙林在家遭警方疑似殴打致死而举牌发声,同时又是网络发布的《就孙林之死真相不明——致南京市政府公开信》的积极签名者,遂立遭杭州市拱墅区警方抓走刑拘,其家及其母住宅均遭搜查; 2024年3月17日,曾因为新冠疫情吹哨人李文亮医生「被死亡」四周年纪念之际举牌发声,又因在中共两会召开之际被警方强迫旅游结束后,到湖州市办事并在网上公布自己被旅游、被维稳等讯息,而又被当地警方带走传唤和被训诫; 2024年7月13日,因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逝世7周年纪念日,因其与独立作家昝爱宗、庄道鹤和民主党人毛庆祥等7人因于钱塘江入海口举行海祭活动后被以“寻衅滋事罪”被拘捕。 #昝爱宗:1969年10月14日出生,安徽省太和县籍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公民,基督徒,独立作家,使用网名“电子情”、“失语症患者”、“江南快客”等,2006年度林昭纪念奖得主,国际笔会分会独立中文笔会(CIPC)会员,民主异见人士,中国在押政治犯。 早期曾是中国海洋报记者、浙江记者站站长和新浪网专栏作家,人称网上使用真名写作的自由作家; 因其倡导自由写作和版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且其著作及策划图书范围甚广,故而曾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南风窗》等媒体发表文章; 但正是基于对自由理念的执着追求,其常对中国人权问题发表意见,遂而成为当地政府重点关注和司机需要打压的维稳对象; 每年凡遇中共所谓的敏感日,如中共「两会」召开、六四纪念日、2023年杭州第19届亚运会开幕式期间等等,不是被迫旅游,就是被警方贴身跟随维稳; 2024年2月-3月,因中共“两会”即将召开,其无论身在何处,或在家里,或去教会敬拜聚会均频繁遭到拱墅区警方的骚扰、问话和被旅游,给其生活带去极大压力与困扰,以致于其不得不发表公开声明以明心志,称:“我遵守法律,希望有法律保障的基本自由、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表达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等,以及对这些自由的尊重。 这些自由和权利都有边界,我希望在边界内行动“; 2024年7月13日,因是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逝世7周年纪念日,其与民主党人邹巍等7人于钱塘江入海口举行海祭活动后被以“寻衅滋事罪”被拘捕。 邹巍、昝爱宗目前均被羁押于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又称半山看守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342-68号,邮政编码:310011)。 仅仅一次安静的悼念,即被定罪判刑;一份对逝者的追思,被视作威胁。和平表达竟遭重刑打压,此案无疑再添一笔中国当下人权处境的沉重注脚,也再次凸显中共当局以刑事手段压制公民言论与纪念权利的现实。 当纪念成为罪名,当良知遭遇刑罚,这不仅是两位当事人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法治与人权保障状况的警讯。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邹巍 #昝爱宗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之249期:人们因敬畏上帝而奉献,教会以爱心维系群体与济助弱者,而牧者却被以“诈骗罪”入刑,这是对法治原则的严重冲击。在经历长达两年多司法拉锯和数次程序性拖延后,今天—2026年2月13日合肥甘泉教案宣判:周松林牧师获刑4年6个月,丁中福长老获刑4年,并分别被处罚金 根据被告家属2026年2月13日(周五)发布的声明,合肥市法院对周松林牧师和丁中福长老作出了严厉判决。周松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丁中福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八千元。此外,法院下令追缴所谓“违法所得”逾三十六万元,并查封扣押了相关房产与银行账户。 安徽合肥甘泉教会的两位牧者于周五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一判决被法律观察人士视为中国当局利用刑事罪名——尤其是“诈骗罪”——来打击非官方家庭教会的又一典型案例。中共当局对家庭教会的打压,被审判的是牧者,被拷问的却是信仰的空间。 #周松林,1960年代出生,安徽省人,基督徒。原为三自教会传道人,后因与妻子蒙召离开体制内岗位,在合肥创办甘泉家庭教会并任牧师,中国在押良心犯。 30多年前自政府认可的神学院毕业后,被分配至三自教会任传道。婚后因信仰呼召离开“铁饭碗”,创办甘泉家庭教会,长期全职侍奉、传讲福音。截至2023年,教会约有四、五百名信徒。 近十余年来,家庭教会持续受到冲击,教会多次被迫搬迁。为保障聚会稳定,经同工会决议,使用多年奉献款购置两处房产作敬拜之用,并由丁中福长老等人代持,依法办理视频公证,以明确产权归属教会。此举后来成为指控依据。 2023年11月30日,甘泉教会16名同工被警方传唤搜查,其与丁中福等5人被以涉嫌“诈骗罪”刑拘;12月28日转正式逮捕,指控与教会两处房产及资金往来有关。 2024年5月,律师获悉案件将起诉且二人因不认罪不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期间教会内部因辩护律师问题出现分歧。周松林在狱中回应称,此案“不是主动参与政治,而是被迫卷入政治”。 7月31日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律师指出起诉书存在问题,会议中止;10月14日再次庭前会议。此后案件长期未决。 其妻声明称,“周松林是一名正直、敬虔的基督徒,全职服侍32年,坚持不经手教会钱财,“未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呼吁还其自由。信徒亦多次请愿未获采纳。 目前羁押于合肥看守所(合肥市长丰县双凤梅冲湖路监管支队合肥男看守所,邮编230000)。 #丁中福,1960年代出生,安徽省人,基督徒。甘泉家庭教会长老及财务负责人,家庭教育工作者,中国在押良心犯。 因信仰参与教会服侍,被按立为长老,长期从事牧养与家庭教育工作,在教会及社区口碑良好。教会发展二十余年,信徒约四、五百人,近十年来多次遭冲击。 2023年11月30日,与周松林等16名同工被传唤搜查,随后以涉嫌“诈骗罪”刑拘;12月28日转正式逮捕。指控称二人“假借宗教名义骗取钱财339万余元”,涉及教会两处房产及资金流水。 2024年4月案件移送起诉。律师获知案件将于5月起诉,二人因不认罪不适用认罪认罚。7月31日及10月14日两次庭前会议,律师指出起诉书问题,案件长期延宕未判。 其妻及多名信徒声明,称二人未非法占有财产,请求依法释放。 羁押期间其健康状况欠佳,血压最高达170/110,长期胸闷、失眠。 目前羁押于合肥看守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梅冲湖路监管支队合肥男看守所,邮编230000)。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周松林 #丁中福
【当“侨民”被转化为“国家资产”:詹姆斯敦基金会起底中共海外统战图谱】詹姆斯敦基金会(The Jamestown Foundation)近日发布重磅文章:《驾驭民众:绘制民主国家的海外统战工作图谱》(Harnessing the People)。它极其精准地指出了一个被长期忽视的事实:中共统战部(UFWD)的工作早已超越了单纯的“宣传”或“联谊”,而是正在构建一张精密运作的、准军事化的“组织图谱”。 这篇文章最犀利的地方在于,它点破了中共如何将海外华人社区、留学生团体和专业协会,从松散的民间组织“重组”为可被随时调用的国家战略资产。在统战部的视角里,海外华人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被血缘和文化捆绑的“节点”。通过层层嵌套的同乡会与商会,北京成功地将触角延伸到了民主社会的肌理之中——既用于政治施压和技术转移,也用于对异见声音进行精准的跨国压制。 詹姆斯敦基金会是成立于冷战时期的智库,以极其硬核的开源情报分析(OSINT)著称,擅长通过解读中共自己的官方文件和人事变动来还原其战略意图。在华盛顿决策圈和西方防务界,他们的《中国简报》长期以来被视为评估中国安全威胁的权威参考资料。 统战的本质,是对海外华人结社自由与言论自由的系统性侵蚀。当一个社区的社交网络被国家权力通过利益或胁迫所“殖民”,在这个社区里生活的人就失去了作为独立公民的空间。 中国人权呼吁各国政府重视防范中共的“统战”渗透与跨国镇压,这不仅是在保护海外华人免受裹挟与监控,更是在保障民主国家自身的国家安全! 原文链接👇
#中国人权 #每日一推 #良心犯 之248期:为躲避中共“批斗黑五类”,两岁随父母逃港;89学潮,他代表支联会携港人捐款赴京支援学运;维园纪念六四,他呼吁“不论身份,一起反抗内地威权”;支联会案庭审中,他坚持不认罪。今日(2026年2月12日)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原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先生于狱中度过69岁生日 #李卓人,1957年2月12日出生,英文名Lee Cheuk-yan,祖籍广东潮阳人,生于上海,长于香港,基督徒,前香港职工会联盟秘书长,前英属香港香港立法局议员,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前东华三院顾问局成员,前香港大学校董会成员,前工党主席,原香港市民支持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主席。 1959年,曾为逃避当局“批斗黑五类”,被父母抱著举家逃往香港,后就读于香港民生书院小学及中学,并在香港大学攻读土木工程系专业; 1978年大学毕业后,曾加入联合医院旗下的观塘职业健康中心,从事职业健康安全资讯的宣传工作; 1980年,曾因转投基督教工业委员会,而开始处理劳资纠纷和策划大型工潮等; 1990年,曾参与成立职工盟,并于1995年补选中首次当选立法会议员,半年后,又在最后一届立法会改选时成功获取议席;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前,父母再次劝喻李卓人转行放弃抗争被其拒绝,他说“已移民美国的父母因曾吃过共产党的亏,所以再劝我及早离开,老一辈很多有这种想法,认为无得同共产党斗,又再劝我不要骂董建华那么多...” 1997年-2012年,曾多次参选立法会新界西选区直选,并数次获取连任; 1999年-2006年,因在民生立场上照顾基层及劳工权益,在政治上支持民主体制发展,反对《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等,而曾被立法会议员香港天主教监察组连续三届评为“表现满意议员”; 2007年,因积极介入扎铁工人工潮,协助工人争取合理待遇,而曾使劳资共识最终成功达成,使资方答应以后每年都要就保障职工的薪酬问题与工会集体谈判; 2010年,曾出席维多伊利亚广场(简称维园)的六四纪念烛光晚会; 2011年,在民主先驱司徒华病逝后,曾接任支联会主席,并与张超雄、何秀兰及张国柱等民主派人物成立工党,出任创党主席; 2012年3月、4月、12月,曾因参与多个团体及政党举行集会,抗议特首选举仅为小圈子选举,要求香港实行真普选,而遭到警方喷胡椒喷雾,又因两次提出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调查梁振英在特首选举期间,被曝曾在行政会议上要求用防暴队对付示威者,及其大宅出现违规建筑丑闻等议案,而遭建制派全力反对,致使两次议案均被否决; 同年9月9日,香港立法会选举,其以工党名义奋力参选,终获连任新界西直选立法会议员; 2013年3月28日至5月6日,因积极参与介入香港葵青货柜码头工潮,协助工人争取合理待遇,而曾遭到和记黄埔港口集团及不少富商攻击与批评; 2015年4月,曾因表示“若香港市民接受政府推出的假普选,将来更无可能争取真普选”,同时表示“不认同政府经常强调提委会会重视民意之说法”,因提委会是小圈子选出,希望市民不要受骗,接受被操控及有筛选的选举, 同年6月因又出席平反六四大游行,随遭当局主导下的香港当局的打压。 2015年-2016年,曾因数次介入建筑等行业工人为谋求生计而引发的罢工潮,以及不同民间联盟为争取生存权利而举行的抗议游行等,而促使罢工潮与游行抗议行动取得不同程度的良好效果; 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因在新界西地区再次代表工党参选时而败选,自此结束21年议会生涯; 2018年6月,作为支联会秘书,曾针对六四事件29周年纪念,呼吁年轻人能“不论身份,一起反击,对抗内地威权”,并说如果维园六四烛光晚会缺少大学生,将削弱团结和展示诉求的力量。 2020年2月28日,曾因参与未经香港警方批准的“十万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而被长沙湾警署带走调查, 同年4月18日,又与多名同属前任及现任立法会议员和多名泛民主派人士共15人,被警方统一以参与“2019.8.18维园流水集会”为由拘捕; 同年5月18日,其一行10数人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分三案处理,期间,其等被准予各以1,000元暂时取保候审, 2021年4月其又被收监逮捕;同年4月16日,其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西九龙法院以“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名分别判刑8个月至1年6个月,其中,李卓人获刑1年,但因还与黎智英共同涉及2019年8月31日的另一次集会,遂追加刑期,最终被法院以“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等多项罪名宣判,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年8个月,刑期至:2022年12月16日。此前在香港石壁监狱服刑。 2025年1月22日,支联会案正式开审,香港支联会三位末代領袖邹幸彤、李卓人、何俊仁正式就中国《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受審。案件围绕支联会自 1989 年成立至 2021 年解散,逾 30 年间沿用的“五大纲领”是否涉及颠覆国家政权。控方指控,被告在《国安法》实施至其被捕期间,“以所谓民主或六四事件之名,配合针对国家的负面内容,来鼓吹或宣传支联会的组织和主张”,而纲领中的“结束一党专政”,必然涉及以违宪的非法手段颠覆政权。庭审中李卓人和邹幸彤均拒绝认罪。后续一旦法庭裁定其有罪,他们將面临高达十年的监禁。 2026年2月12日李卓人先生在狱中度过其69岁生日, 这也是他持续在狱中度过的第5个生日。 本推在此祝福李卓人先生狱中一切平安,生日快乐! #HRIC #关注在押良心犯 #李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