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

3周前
2025年6月4日,因广东省高院持续阻止律师进行申诉程序的阅卷,已在广东维权多日的牛腾宇父亲继续到广东高院质询。 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下令阻止牛腾宇父亲进入高院,只派出一个名何凌云的法官,在法院外摆地摊接访。广东高院的大楼难道是张海波自己出资而不是纳税人的钱建造的?为何阻止公民合法申诉? 张海波,你躲到哪里了?今天你是去纪念 #六四大屠杀死难者 去了吗?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就原谅你。但明天你得回答牛腾宇父亲的质询。 2019年5月,习近平女儿习明泽、姐夫邓家贵个人信息曝光到网上,中共当局下令成立专案组,广东司法当局抓不到海外的曝光者,就用移花接木的方法炮制「恶俗维基」冤案,致24名网络新生代被判刑,其中网络天才牛腾宇被重判14年。 案件曝光后,在国际社会引发反响,中国政府公信力尽失,法治形象破产,所以就把广东上海涉及此案的二十多名公检法当做炮灰,但广东方面死鸭子嘴硬,不承认办错了案并阻止牛腾宇的申诉。 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及广东茂名中院法官张书铭(恶俗维基案二审法官)和广东藏名中院院长龚德家阻止申诉,张书铭还私藏恶俗维基案卷宗。 我非常肯定的说,下一步,这三人和广东省政法委副书记陈锋将下马受审。 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正在排队中。
1个月前
🔥 北京闪电通过红色恐怖法案 公民自由与财产灰飞烟灭! 中美对立背景下,香港当局5月12日突然宣布为《基本法》23条立法订立附属法例,13日就在宪报刊登并立即生效,15日立法会仅用5个多小时便“闪电通过”,完全无视社会舆论和正常法律程序,引发巨大争议。 南华早报17日报道,北京早已设下5月中旬的“死线”,要求港府趁中美贸易战暂缓、全球聚焦外部议题时加速立法,力求把所有程序在48小时内一锤定音。 这次补充的附属法例内容,核心是明确将北京驻港国安公署等“履职场所”列为禁地,并细化国安案件“送中”操作流程。只要国安公署认定案件涉“境外势力”或“香港管辖有困难”,就可援引国安法第55条,直接将案件及嫌疑人移交中国大陆处理。所有香港政府部门、机关、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公署要求,不得对外公开调查内容,彻底打破本地法律防线。法例生效后,外界普遍认为这形同一纸空文:香港居民可能随时被跨境移交,失去公开审讯和独立辩护的权利。 阿波罗网评论员王笃然分析,这类强推立法不仅践踏了香港社会的法治和程序正义,更彻底违背了“一国两制”国际承诺,让港人权利被肆意剥夺,社会陷入红色恐怖和集体焦虑。 附属法例还规定,只要国安公署“需要”,任何香港部门和个人都必须立即配合,包括不准公开任何调查资料。评论指出,此举为未来随意“送中”提供法律外衣,变相让所有人都处于极大不确定和恐惧中。实际效果是让异见、新闻、民间社会全线噤声,也极大动摇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此次程序的粗暴更引发社会愤怒——5月12日官宣,5月13日宪报生效,5月15日立法会只用5小时草草通过。整个流程缺乏公开咨询,仓促敲定,体现出当局对法律正义与公众意见的彻底漠视。多家港媒和国际观察者批评,港府这次的立法风格比以往更为激进与专断,彻底暴露了法治虚化、权力独大、社会空间急剧收缩的现实。 王笃然总结,这一系列举措意味着“23条恶法”彻底升级,香港法治与自治已荡然无存。未来,任何“国安”借口都能让公民自由与财产一夜之间灰飞烟灭。港人以及全球都必须警惕,这不是普通的法例修改,而是政权彻底整肃香港、打击反对力量、消灭异见声音的标志性一步。 来源:阿波罗网王笃若报道
关于小时候被当成幼儿园盗窃案首要嫌疑犯这事,很多人不信,说哪有传唤11岁未成年人不通知监护人的。只能说你法我笑了。 由于村里有一个漕运码头,导致我们村成了十里八乡数得上的大村子,在当年村子人丁兴旺的时候,村里甚至有一个初中,外加一个幼儿园。这个幼儿园还挺大,隔壁一些小村庄,都会把孩子送到我家隔壁的幼儿园。 在我11岁的时候,由于孩子太少,幼儿园已经濒临倒闭了,这时候发生了一起重大案件,有人翻墙进入幼儿园,把玻璃砸爆,值钱的东西一扫而空,顺便把桌椅全部砸爆,颇有美利坚零元购风范,派出所十分重视,觉得嫌疑人大概率是村里的小混混,而我作为隔壁小王,自然成了首要嫌疑犯。 当天派出所就在幼儿园办公室搞三堂会审,让村长发通知,村里所有10岁以上18岁以下,案发期间在村里的孩子,全部来幼儿园报道。 按照法律,理论上传唤11岁未成年人,家长必须同意传唤,并陪同,但是这玩意,大农村,谁管你这个,家长也不懂法,晶哥找你问话你敢不去?反了你了。 然后晶哥就把我从家里接到了隔壁的幼儿园办公室,为了吓唬我,还给我戴上了玫瑰金手铐,这其实也是非法使用警械,不过依旧是你法我笑。 当天的问话其实还是比较和善的,毕竟好几个晶哥三堂会审我,人多眼杂,就问了一些基础问题,比如是不是你干的,那段时间你在干什么之类的。然后就放我回去了。 一个月后,我当时在学校上课,班主任对我说,警察找你,我说,不是上个月问过话了嘛,怎么又问。 这回是一个秃头晶哥,明显有点不耐烦的样子,感觉就是领导把破案压力放在他身上,他想着能不能屈打成招几个小屁孩,把案子了了就完了的感觉。开着警用面包车拉着我,和另一个同村的屌丝。一路拉到派出所。 通知监护人,不存在的,晶哥拉人还用通知? 到了派出所,自然就是分开审讯。 先把我一个人晾在一间小办公室里,让我靠墙站好,别乱动。可能没什么别的晶哥在,明显态度非常恶劣。 我大概站了一个小时,实在站不住了,伸了个懒腰,看到办公桌上有个超大的日历,上面有个画,好像是清明上河图,我不禁好奇,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时候晶哥忽然进来,看我盯着桌上的日历,对我一顿爆骂,满嘴脏字,什么偷窥国家机密,关你十年,现在就打死你,等等等等。把11岁的我吓得哭蒙了,我一边哭一边解释,说觉得日历上像清明上河图,可能晶哥觉得这小孩应该也不是啥坏孩子,毕竟能说出清明上河图了都。 然后又是走了一遍流程,问了一堆屁话。那个年代又没监控,只要你死不承认,人家也很难定罪。 然后结束后,把我和另一个同学用面包车送回学校。我现在对面包车的唯一记忆就是,汽车里一股很浓的汽油味。我当时还觉得,会不会半路爆炸了。 回家后,我把这事告诉我爸,我爸说,警察这么做也是为你好,让你做个好人。他甚至不知道传唤未成年人需要通知监护人。更别说除非特别重大案情,只要监护人不同意传唤,警察也只能干瞪眼。
广东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胡晓明在广东某高层领导的指使下,以各种荒唐的理由阻止我方代理律师调阅有关《部督1902136专案》的案卷! 因为我儿牛腾宇遭广东当局及中国某高级权贵之仆从——杨晔(上海)构陷,入冤狱14年。于近期,我聘请了一位北京的知名律师,并向广东方面提出调阅案卷的申请。广东当局为了该冤案不被揭露,遂以“案卷没归档”等理由,拒绝了我方律师调阅案卷的申请。 后经证实,广东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胡晓明,在广东当局某高级领导的的要求下,禁止我方代理律师阅卷。 不知胡晓明动用了来自冤案炮制者的“怪力”,使得其得以越过各级领导,向广东高院基层工作人员以及茂名市中院下达命令,要求他们禁止将案卷拿出供律师阅览,并编出一大堆极为荒唐的理由进行搪塞。 理由一:“神偷法官”张书铭,偷走案卷享太平。 高院称,茂名市中院法官张书铭将案卷偷走拿回家,六年未归档,案卷无法找回,故无法阅卷。 一旦冤案发生,必有“神偷法官”出没,偷走案卷防止翻案,这已经是老掉牙的情节了,胡晓明以此理由来搪塞,可见他和他背后诸多冤案元凶的愚蠢程度。 理由二:当面承诺可阅卷,转头耍赖不给看。 此前,广东高院方面曾答应我方可以阅卷,并当着牛腾宇父亲的面通知了茂名市中院及律师,可在牛腾宇父亲赶到茂名市中院后,中院工作人员在胡晓明的以及广东某高层领导的指使下,又立刻变卦,禁止我方人员阅卷。 这样任何一个政府机关做出这样出尔反尔的行为,都会立刻丧失其全部的公信力,此后我也无法再相信广东当局的任何承诺。 理由三:只要我方先写上诉材料,“失窃”已久的案卷就可重现天日。 胡晓明策划了一个阴谋,他要求我方律师先把上诉材料写完并提交,然后再让律师阅卷。 此等说法何其搞笑,先前胡晓明还说,案卷失窃,无法找回,所以无法阅卷。之后却又告知我方,称只要我方满足其提出的要求,“失窃”的案卷就能立刻重现天日。所以他们所宣称的案卷“失窃”,到底是管理不善而失窃,还是故意隐藏?我想这不言而喻了吧! 至于先提交上诉材料,再阅卷一事,那便是胡晓明给我方挖出的一个大坑,在没有完整阅览案卷的情况下,任何律师都无法保证其写出的申请材料能够准确地指出案件存在的问题。这如同先写答案再看考题,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不可能答对的。 且广东当局此前三番五次耍赖皮,更是以各种方式对我进行糊弄,其公信力已完全丧失。即便我方律师按照其要求提交了上诉材料,胡晓明依旧可以以各种荒唐的理由耍流氓拒绝我方阅卷,届时连补充材料的机会都不可能有,将陷入极大的困境之中。 胡晓明身为广东省的国家公职人员,却和体制内的阴谋份子们同流合污,与广东高层领导里的败类勾结成伙,搞人身依附、搞帮派文化、搞家臣风气,不按法规按帮规。 胡晓明不顾舆论影响、效忠于龚道安旧部、 明知是错偏去做,明知有狼偏逞强。在我儿牛腾宇所遇之冤案一事上倒行逆施、胡作非为,致使广东高院的公信力完全丧失。 胡晓明的行为已然对我构成非法迫害,如果其不及时收手,非要替那些冤案炮制者为非作歹,我将会追究其法律责任,且绝不姑息这样的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