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

蔡慎坤
1个月前
项栋梁发在公众号《基本常识》上的这篇文章:香港真老了,全方位衰老了!只是在陈述一点现象,根本不可能触及真实的原因。香港的衰老并不准确,而应该是香港的衰败和毀灭!失去了港英时代的活力和多元,也失去了一囯两制过渡期的公平和秩序,昔日的东方明珠已经黯淡无光,稍微有点思想和能力的人都在弃港而去,面对国安法的魔咒,香港不可能还有什么未来。(以下是项栋梁的文章) 香港,曾经代表着璀璨繁荣与潮流先锋的东方之珠,正在衰老黯淡的通道里加速下滑。这场连烧8幢老楼的冲天大火,是老年香港日积月累下暴发的一场大病,蹒跚行进时跌下的重重一跤。 据香港特区发展局数据,香港楼龄达50年以上的私人大楼就有超过1万幢,并且还在以每年超过600幢的速度增加。与此同时,这些楼宇每年得到重建的数量不到200幢。 香港44%的甲级写字楼楼龄已超过30年,这一比例预计将在2030年升至55.1%。 宏福苑至少还拿到了资金启动了维修翻新项目。还有更多同一时期建造的高层居民楼仍然维持着40年前的生活水平和消防安全等级。 与此同时,香港的老龄化也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香港常住人口753万,其中60岁以上人口238万,占比约32%。作为对比,北京市常住人口60岁以上的占比23.5%。香港政府也在努力通过“高才通”、“优才计划”等引进年轻人口,但截至2025年6月总共也只批准了14万宗,这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只是拿了身份,并不真正长期在香港生活工作,还有一部分没能续签第二期。 这次宏福苑的火灾伤亡巨大,除了火势蔓延迅速的原因之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居住在这里的高龄人士很多。 香港的衰老,最痛心的是香港精神的老化:曾经,高度发达的社会组织,例如全球最领先的义工团队,一直以来都是香港这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与文化魅力之一,也使得这座城市极有逆境之中的韧性; 之前,以廉政公署为代表的清廉高效政府系统,配合曾经高度独立的司法系统,不仅为香港营造了绝佳的营商环境,也能帮助香港克服老化进程中非常多的难题; 以往,高度发达,充满竞争的香港新闻传媒系统会不断发掘和曝光社会问题,监督特区政府的行政行为。类似宏福苑翻修工程项目这样明显违规的操作,照理说根本是逃不过新闻媒体监督的,或许,这场重大灾难就不会发生。 可惜,世间之事没有那么多如果,更不能用“曾经”、“之前”、“以往”的情况来应对当下的问题。过去了的,已经过去,消失了的,也很难再回来。 腰杆直不起来,香港可就真的老了。
Suyutong
3个月前
香港民主派活动人士、2014年雨伞运动的学生领袖及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图片为本人拍摄的资料图片),于上周六(9月27日)从旧金山飞抵新加坡参加一场会议时,被拒绝入境。 虽然他三周前已获得新加坡合法签证,但他被拒绝入境,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在机场将他扣留四小时。 罗说:「没有人告诉我被拘留的原因。我在边境被拘留了四个小时,然后移民与关卡局(ICA)的工作人员才通知我, 我被拒绝入境。我没有被告知任何理由。 」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被拘留期间,罗冠聪联系了一些联络人,他们向英国和美国政府提出了他的案件。 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政府是否联系了新加坡。 14小时后,罗被安排飞往旧金山。 罗冠聪自2020年因《国安法》实施后流亡海外,现居英国和美国。他与其他流亡人士一样,于2023年被香港当局悬红100万港元(约12.8万美元)通缉。 罗冠聪说:「我认为,拒绝入境的决定是政治性的,尽管我不确定是否有外部势力,例如中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 罗前往新加坡的决定是有风险的,因为新加坡与香港签订了引渡条约。 一位前香港立法会议员表示:「众所周知,历届香港特首都与新加坡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李家超于2023年访问了新加坡」; 「所有来自香港的异议人士,通常都会避开新加坡和其他类似的地方。 」 英国保守党议员汤姆·图根达特(Tom Tugendhat表示:「中国共产党已明确表示,将追捕世界各地被其视为异议人士的人,在英国,他们甚至威胁和攻击了个人。」
蔡慎坤
6个月前
黃之鋒是香港知名的民主運動領袖,在“雨傘運動”和反送中運動中堪稱標志性人物受到海外輿論廣泛關注。因參與未經批準的集會、煽動等罪名被中共指定香港對他判刑服刑。本來刑期快滿,中共不希望他走出監獄,再用新的《國安法》給他定罪,其目的很明確,就是不希望這個年輕人活着走出監獄。 黃之鋒作爲國際知名的民主運動象徵人物,他的言論在海內外都有很大影響力。中共認爲他在外會繼續鼓動反政府情緒,再次成爲示範效應,鼓舞更多抗爭者,國際社會也會以他爲代表繼續向中共和香港施壓。 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中共在香港對異議聲音採取了更強硬的態度。很多原本隻是“非法集會”或“煽動”的行爲,現在將被重新定義爲“顛覆國家政權”或“勾結外國勢力”,罪名更重、刑期更長。 黃之鋒至今尚未因國安法被正式定罪,但他的案件被列爲“調查中”已很久,這種“未審先關”的狀態起到了威懾作用,對其他政治活躍分子傳達一個信號:隻要你曾經參與,就隨時被加罪。 中共對香港的策略是徹底清除能夠聚集民衆力量的關鍵人物。就像他們對待黎智英、週庭、岑敖暉、羅冠聰等人一樣,一旦這些人再次獲得自由,他們可能重新組織或象徵性引領新的政治運動。 黃之鋒年輕、有影響力、表達清晰、精通中英文,尤其被中共視爲“不穩定因素”或“危險人物”,中共很可能選擇將他“長期羈押”,從根本上剝奪他參政議政的權利。中共很清楚,國際社會高度關注黃之鋒等人的命運。但在強硬治港、強調主權、安全壓倒一切的大方針下,中共根本不在乎國際社會的批評,從而確保國內和香港的“政治穩定。”
6月6日 香港民主运动人士黄之锋再次在狱中被逮捕。 指控其违反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即俗称的洗黑钱。 截至2025年6月,香港民主运动人士黄之锋已多次被逮捕和定罪,累计刑期超过8年。 2018年1月17日,黄之锋因2014年雨伞运动旺角清场期间违反禁制令而被判刑事藐视法庭,判监并入狱2个月。 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判裁定黄之锋因重夺公民广场事件非法集会罪罪成,由社会服务令改判监禁6个月。但终审法院黄之锋上诉得直,无需进监狱。 2019年6月21日在非法围堵警察总部的“621行动”期间,黄之锋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2020年12月,黄之锋被判处入狱13个月半,并在石壁监狱服刑。 2020年9月24日,黄之锋因为2019年10月5日在铜锣湾参与非法集结与违反《禁止蒙面规例》而遭到逮捕。2021年4月13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黄之锋因“非法集结、在未经批准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而再获刑4个月。 2021年5月,黄之锋因在2020年6月4日进入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参与六四烛光晚会,被控未经批准集结罪,被香港区域法院判10个月监禁,经上诉后缩减为8个月。 2022年3月初,虽已服刑完毕,但因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遭控违反港区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还押赤柱监狱等候审讯。2024年11月被判监禁4年8个月。 2023年4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以黄之锋泄露警员个人信息,犯藐视法庭罪为由判黄之锋入狱3个月。 2025年6月6日,正在服刑的黄之锋被押解至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黄之锋又被增加指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被指涉嫌2020年7月至11月间与罗冠聪等人串谋危害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