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人事件

朱韵和
2个月前
依娃:大饥荒三部曲之三《寻找人吃人见证》自序 在这里我区分一下书中记载的人吃人事件和人吃人现象。 1:人吃人事件,是指有见证人亲眼看见,或者知道人吃人发生的具体村子、吃人者的姓名、和被吃者的关系,怎么吃的,最后吃人者的结局等等。这样的见证相对比较完整。 2:人吃人现象,是指见证人 虽然看见沟里、地里有被人刮去肉的尸体,但是也说不上是谁的尸体,谁刮食的。还有些是因为时间流逝的缘故,吃人者的名字、和被吃者的关系都记忆不清楚了。做为现象记录。 在这本关于大饥荒年间人吃人的专著里,我完全按照口述记录下人吃人事件和人吃人现象,光是看这些题目就已膛开肠流、砍腿刮肉、吃路人吃个人的娃娃。令人触目惊心、惨不忍睹。但是发生过的历史,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无法假装不知道的。人之所以称之为人,是因为人有情感、有记忆、有判断、有良知。我是一个人,在历史的一个极端黑暗时期,我的同类曾被当食物一样被人吃掉,他们的肉被煮熟咀嚼,咽进了人的肠胃。我的同类曾经因为极端的饥饿,被逼迫吃人肉求生,杀吃自己的孩子求生。今天,活着的我、吃饱饭的我知道了,我不去刨根问底、不去记录,我会感到羞愧、会觉得对不起他们。不把大饥荒中的人吃人写下来,我觉得我不配做人,没有一个人起码的尊严。
朱韵和
2个月前
大家知道的一个更可怕的事情是文革期间,广西发生了中国当代史上少有的人吃人事件,就是“革命群众”吃掉“阶级敌人”…… 如果是发生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呢,也就不稀奇了,因为人吃人有两种情况。第一种类型是求生型吃人,也就是因为天灾、因为战争而长期被围困,或者换句话说,是因为饥饿吃人。虽然在 人类进入文明以后,这样的行为也受到谴责,甚至这些被迫吃人的人自己也终生懊悔,但这毕竟是一种被迫的行为。第二种类型,就广西来说,我把它归纳成“革命吃人”。这个为“革命”吃人是可以打上引号的,这不是真的为革命吃人,而是在革命的旗帜下,吃掉所谓的阶级敌人,也就是把活人吃掉!最早揭发吃人事件的,应该说是作家郑义。郑义在1993年时出版了一本书 《红色纪念碑》,记录了1986年到1988年他在广西对吃人事件的调查。这本书后来译成英文,在当时很是震撼。但是,郑义当年足迹所至不过只有6、7个县,他毕竟是个人调查,不可能跑遍整个广西。 在文革期间,广西有两点在全国是独特的:第一是广西第一书记韦国清至始至终没有倒过,文革期间从未倒过的省委书记就只有韦国清,其他省委领导全部倒了,或者曾经从新换人。第二就是只有广西发生了大规模的吃人事件。我们知道,哪里发生这样的事件,就说明哪里的体制发生问题、哪里的领导发生问题,这是绝对的,因为离开了国家机器的作用,不可能发生那么大规模的吃人事件……这份档案所披露的人数呢,我做了一个8页的表格,它透露的是 291个人次,有的时候,档案只提供一个简单的统计数字,比如武宣县,总共有75个被剖腹、取肝、被吃肉,但这75人的全部名单,档案未必提供,有些地方会很详细地说有哪些人被吃掉、怎么吃掉……所以,大概是291人次。但是,要知道,整份档案毕竟不是一份吃人记录,再说,这种事情对于人类来说,本来也是很恶心的事,所以,恐怕有意无意的遗漏是难免的。根据民间的调查,有421人(被吃),这些都是有名字,有地方,有原因,有经过的。这(两个数字)差距不太大。 从吃人事件的地理规模来说,整个这份档案中记录的有26个县和市;其他的一些调查,比如刚才提到的那个公安部的干部(晏乐斌)的笔记中提到的还有另外3个,共29个县;民间的调查是31个县。广西在文革中共有8个专区,3个直辖市,这一风潮波及到了7个专区、1个直辖市,占75%。就县级单位来说,也大概占了广西在文革期间的40%!这个地理规模就很大了。 就人数的规模来说,郑义当时在调查中有这样一个例子,武宣县曾在县里的集市上游斗反革命分子,然后将反革命分子当场剖出心和肝,肉被疯狂的民众割完了,就只剩下骨骼……郑义当时描述说,这是“万人吃人运动”!我想,恐怕没有万人(因为整个武宣县有22万人),但那个集市上有数千人是绝对可能的……这种规模在广西的历史上恐怕也是没有过的…… ---宋永毅谈广西文革:国家机器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