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

猫神
1周前
哇塞,这个李传良被包装成民主人士,真的是大贪官,总涉案金额逾31亿元,被查封1021处房产、光是 #冻结现金 就有14.09亿,此人应该遣返回国,接受公审😂 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案于2025年9月17日由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依法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该案因涉案金额巨大、资产规模惊人而成为全国职务犯罪没收程序的标志性案例。核心信息如下: ⚖️ 一、判决核心内容 法律程序与依据 法院认定李传良利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实施贪污(约29.26亿元)、受贿(约4892万元)、挪用公款(约1.1亿元)、滥用职权(违法所得约7325万元)等犯罪,总涉案金额逾31亿元。其于2018年11月逃匿境外,2020年12月被通缉满一年后仍未到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98条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 没收资产范围 现金资产:冻结资金14.09亿元人民币; 不动产:查封1021处房产、土地及滩涂27宗、林地8宗; 动产及股权:扣押汽车38辆、机械设备10台,冻结其实际控制的18家公司股权(涉及能源、地产、农业等领域)。 利害关系人处理 李传良女儿李继阳等9名利害关系人申请参与诉讼,其中5人出庭陈述意见。法院认定其主张不成立,所有涉案财产均属违法所得。 🔍 二、案件关键事实 外逃与追赃过程 李传良2017年辞去公职,2018年11月逃至境外,2020年9月被立案调查。其曾于2014年指使他人用拉杆箱分装500万元现金,经深圳转移至香港兑换港币,协助转移赃款的孙成祥、董玉琨已于2021年获刑。 31亿元涉案金额相当于鸡西市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暴露其通过控制公司、工程项目洗钱的犯罪模式。 司法程序时间线 2020年7月:黑龙江省监委立案调查; 2024年9月:牡丹江中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2025年8月:公开开庭审理,30余名人大代表及群众旁听; 2025年9月17日:一审裁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
总结了一下近期柯文哲案所涉及证人证据的全部内容,供关注台湾政治和王志安小编参考: 1. 对柯文哲不利的“直接/物证”与关键记录 USB/Excel「工作簿」:检调自柯住处扣得随身硬碟,内含Excel工作簿,列出人名与数字,被媒体称为“金主清单”。其中最受关注的条目为「2022/11/1 小沈 1500 沈庆京」(一般解读为威京/京华城集团董事长沈庆京“1500万”), 并有“王令麟500”、“范有伟500”等数字。多家台媒称,清单中13笔里已有12笔被证明是“钱”(法院最终采信与否待判),且入账时序与2022/10/18 京华城建照核发**时间接近,被检方主张具对价意味。 “6张手写便条纸”:开庭时检方展示柯手写给时任副市长彭振声的便条,如「彭副:希望行政流程加速,早日完工」,被作为行政施压与案件推进的书证脉络之一。 “18位金主、4590万元”清单报导:起诉书曝光后,媒体整理出18位隐名金主、合计约4590万元的清单,并指称清单上“wen”似为柯文哲本人记账(检方认定其高度可能为柯制作)。是否成立犯罪与对价,仍待法院认定。 2. 支持“合理怀疑图利”的情节链 时点高度重叠:工作簿记载的「小沈1500」(2022/11/1)与京华城建照核发(2022/10/18)相距不久,检方主张与核发关键节点“时序吻合”,产生图利之“对价怀疑”。 证词指称“工作簿每笔金额与对象都对得上”:庭上检方表示,证人证词指向工作簿所列金额与对象“都对”,并明言「小沈给柯1500万元」“属实”,仅“柯本人最清楚全貌”。(最终是否构成对价须由合议庭判断。) 行政推动痕迹:便条纸“加速行政流程、早日完工”被检方与证人攻防反复对焦,结合上开金流线索,成为检方主张“图利”的环节拼图之一 3. 主要证人 彭振声(前台北市副市长,已认罪,被传为“关键证人”) 要点A:检方出示柯手写便条“希望行政流程加速”;彭说明其认罪系因检察官见解属“法律专业”,认为“陳情案转研议即属图利”而接受。 要点B:亦有报导称彭于庭上表示“当时柯未指示他处理京华城案”,并提到柯曾批示“公務員不坐牢原则”。整体呈现其证词在不同时段的陈述、与检方法律评价之间的张力。 邱清章(福添福基金会执行董事) 要点:证称亲送300万元现金予柯。性质(政治捐款/其他)双方说法不同,成为争点。 王令麟(东森集团总裁) 要点:被传为厘清“工作簿数字是否就是金钱”与其本人是否捐款;媒体报道称其否认个人或旗下公司捐款,对“王令麟500”之解释仍属争执焦点。 沈庆京(威京/京华城集团董事长) 要点:其姓名出现在工作簿「小沈1500」;媒体称检方、法界与合议庭对“与建照核发时点接近”极为关注,后续庭审也传唤威京法务等人。本人就“是否给付1500万”的认定仍处攻防。 邵琇珮(前都发局总工程司,报导指为认罪被告之一) 要点:被点名为“认罪被告”,其证词细节在报道中较少全文呈现,但被柯点名“她是模范公务员,为何认罪”,凸显控辩攻防。 朱亚虎、陈俊源(报道指称为认罪被告) 要点:媒体称二人出庭“证述保守”;整体仍列入检方“图利链条”的一环。 其他出庭或被点名人员: 陈志铭(前台北市府秘书长)、黄海清(和泰大金执行长)等曾被传唤到庭接受交互诘问,内容多围绕行政流程与资金脉络。 4. 案件进度与法庭态度 起诉与求刑:2024/12/26台北地检署起诉柯涉收贿(约1,710万元)与政治献金不当使用(逾6,800万元),媒体引述检方合并求刑逾28年。 交保与限制:2025/9/5 台北地院裁定柯以7,0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个月,并电子监控;法院并称与柯涉案“密切相关的重要证人已完成詰问”。 检方对“社群施压证人”的主张:检方指称柯在押期间通过社群发文“影响证人、司法人员”,作为延押或抗告理由之一(攻防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