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贪腐

猫神
11小时前
哇塞,这个李传良被包装成民主人士,真的是大贪官,总涉案金额逾31亿元,被查封1021处房产、光是 #冻结现金 就有14.09亿,此人应该遣返回国,接受公审😂 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违法所得没收案于2025年9月17日由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依法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该案因涉案金额巨大、资产规模惊人而成为全国职务犯罪没收程序的标志性案例。核心信息如下: ⚖️ 一、判决核心内容 法律程序与依据 法院认定李传良利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实施贪污(约29.26亿元)、受贿(约4892万元)、挪用公款(约1.1亿元)、滥用职权(违法所得约7325万元)等犯罪,总涉案金额逾31亿元。其于2018年11月逃匿境外,2020年12月被通缉满一年后仍未到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98条关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 没收资产范围 现金资产:冻结资金14.09亿元人民币; 不动产:查封1021处房产、土地及滩涂27宗、林地8宗; 动产及股权:扣押汽车38辆、机械设备10台,冻结其实际控制的18家公司股权(涉及能源、地产、农业等领域)。 利害关系人处理 李传良女儿李继阳等9名利害关系人申请参与诉讼,其中5人出庭陈述意见。法院认定其主张不成立,所有涉案财产均属违法所得。 🔍 二、案件关键事实 外逃与追赃过程 李传良2017年辞去公职,2018年11月逃至境外,2020年9月被立案调查。其曾于2014年指使他人用拉杆箱分装500万元现金,经深圳转移至香港兑换港币,协助转移赃款的孙成祥、董玉琨已于2021年获刑。 31亿元涉案金额相当于鸡西市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暴露其通过控制公司、工程项目洗钱的犯罪模式。 司法程序时间线 2020年7月:黑龙江省监委立案调查; 2024年9月:牡丹江中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2025年8月:公开开庭审理,30余名人大代表及群众旁听; 2025年9月17日:一审裁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及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