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雪村

3周前
我在自由亚洲的书评:《原諒我紅塵顛倒》(2017年9月29日) 中國當代知名作家慕容雪村的《原諒我紅塵顛倒》第二版“未刪減版”由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該書披露中國司法界黑暗。2015年,《紐約時報》出版社出版了該書的英文版。 9月初,在歐洲早早到來的秋意中,見到了來瑞典參加文學節的知名作家慕容雪村,我喜歡他迄今為止所有的作品,因為它們銳利無比,字字如刀,可以切出時代的橫斷面。我問他,如果你的書中,只能選擇其一,你會選擇哪一本? 他說︰「滿城衣冠」。 「滿城衣冠」是「原諒我紅塵顛倒」最初的書名,這是一本寫盡中國司法界底色的書,黑暗濃度高過很多中國知名的禁書,幸運的是這本書在2008年和2011年兩次在中國大陸出版,和慕容雪村其它作品一樣,很快成為暢銷書。但因為慕容雪村近年逆勢而行,愈來愈大膽的批評性言論,他的書因而遭禁,2015年《紐約時報》出版社正式發行該書的英文版。 慕容雪村說他很喜歡原來的書名,會讓人有無盡的想像︰城中街道通達,益鳥盤旋,人們都戴著高高的帽子、穿著挺括高貴的衣裝來來往往,在肅穆的法庭上,身著法袍和律師袍的法官和律師表情正直威嚴……。 但請大家拋去這個美好想像,幾乎每個書中人物都情義盡失、羞恥感消彌,可怕的是,這些人和事都可以對號入座為現實中的法官、律師、警察、國保、國企負責人、暴發戶、電視台主持人、女助理、地痞、高僧及一些真實的標誌性事件。書中的城市很難找到益鳥。 主人公魏達是來自貧窮山村中的孩子,帶著在政治運動裡抑郁而終的父親的遺願成為律師,初入行的他贏了一個小官司,卻受盡執行法官的羞辱和刁難。他在大雨中走回家中,那夜的大雨成了魏達此生的河流,所見都是猩紅的大嘴和森森的長牙。他讓被權力凌辱過的身體長出鱗甲,將每一個鱗片都變成刀,37年紅塵顛倒,他終成不折不扣的壞人和有名的「大狀律師」。標的幾百萬、幾千萬元的案件,他和同事們像禿鷲撲向獵物。法官等在獵物旁,逐一確認和收取與律師們勾兌而成的分成比例,古董和女人,似乎這是一個必不可少的「司法程序」。 如同雷鋒一樣,魏達喜歡寫日記,他把多年給法官的勾兌寫在日記裡;早就暗起怨怒的枕邊女友偷走日記,並和前男友合謀敲詐律師,律師設計出連環計謀,這宗意外事件中輪番出場的每個人徹底撕下偽裝,黑社會為暴力標價、警察為栽贓陷害標價,女人為身體標價、法官、國企負責人為手中的權力標價,律師為自己的掮客身份叫價……。慕容雪村說,書中的故事就是現實,或者現實比小說更殘酷。 慕容雪村︰我是學法律出身,一直我身邊有好多法官和律師,這個行當我聽他們各自的故事,我想到我的主角跟另外的法官也好、商人也好、另外的律師也好,在那兒做著卑鄙的勾當,姑娘在眼前跳舞的畫面觸動了我。中國有30萬律師,其中大部分是不太關心司法獨立、人權的案子,他們接經濟案、有時也接一點刑事案或行政案賺錢。也有一部分像我想的一樣邪惡,甚至更邪惡,知道中國腐敗的司法制度是一灘渾水,他們把這趟渾水攪得更渾,他們在其中得利。 筆者幾年前讀這本小說時還是「胡溫時代」,每一頁讀來都心冷,特別是看到書中不拿賄賂、時刻想捍衛法律尊嚴的審判員潘志明,這個沒有被體制同化的人,被體制像懲處判徒一樣關進看守所時、信仰被高僧賤賣時,是深入骨髓的絕望。 我甚至聯想到了魏達他們正是八九一代, 如果將出賣良知這樣的籌碼主動獻給權力,號稱最有理想的一代難道就這樣全軍覆沒了嗎?我想有一天我見到這本書的作者,一定揪住他要個答案︰你在書中給了我們這一地碾碎成泥的人性,救贖在哪裡? 慕容雪村給我的答案是他的校友——從八九走到今天不改初衷遭當局報復的浦志強、被判囚10年的夏霖律師和709律師和709妻子們。慕容雪村說他在12年前寫這本書時,還是個回避政治議題的作家,如果能重寫一次,他想把這些律師寫進去。原來他早就找到了黑暗的出口。 慕容雪村:也有像李和平、王全璋這樣的律師,他們能守住自己的原則,他們是真正的法律人,去為當事人爭取權利,對抗著黑暗的不公的司法制度。如果像現在再寫的話,像夏霖,老浦、王全璋他們會在裡面參與更多。 最後我也忽然領悟,紀錄黑暗本身就是洞穿黑暗的最好方法,感謝慕容雪村讓我們看到他凌歷的紀錄。我願意相信政治清明、法制莊嚴的那一天終會到來。只要每個人不再做溫順苟且的兔子。 慕容雪村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主要作品有:長篇小說《成都,今夜請將我遺忘》、《天堂向左,深圳往右》、《伊甸櫻桃》、《中國,少了一味藥》、《多數人死於貪婪》等,其作品被譯為英文、德文、法文等多國文字。
1个月前
为什么很多中国律师,去了美国之后,会成为川粉? 我在中国时接触过不少律师,也包括一些做公益诉讼的理想主义者。确实有些人令人敬佩,但更多的律师,说白了就是披着“法律”外衣的业务员,本质就是个销售。 在现实中,他们的主要任务不是研究法条,而是寻找客户、打通关系、炒作案件。他们不一定懂法,却往往擅长拉案子、制造舆论,尤其得与法院“关系不错”——在一个人治而非法治的社会,这就足够了。 多年前,慕容雪村写过一本小说《原谅我红尘颠倒》,主角是一名律师。虽然情节戏剧化,但对律师这个职业的刻画却颇为贴近现实。 很多年前,有个全国知名大律所的合伙人,想做一个网站,用来做催债方面的业务,把全国的催债都给搞进去,野心勃勃。需要找个负责人,猎头推荐了我。 他穿着高档白衬衣,浑身上下一丝不苟,但坐下来第一感觉,他不像个律师,气质倒像是我平时工作经常接触到的厅级或省部级干部。 我们闲聊了一阵——我估计也是他的面试策略。然后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觉得一个企业想要成功,最重要的元素是什么? 我回答:“人才。” 他不认同,给出了答案:人脉和资本。 我们的答案,都是从各自职业经历所得出的经验之谈 ,都不算错。 我从媒体到互联网,这两个领域的成功,离不开真才实学;但在中国的法律环境里,一个“成功”的律师,确实更依赖关系网络和资本。 这种根本世界观的差异,注定了他没看上我,我也隐约意识到:在他那样的律所里工作,可能与我的性情格格不入。 现在回头来看,为何那么多从中国出来的律师,一旦到了美国,反倒迷恋起川普那一套。他们熟悉权力,熟悉关系,熟悉游戏规则——而川普,就是那个把“权贵潜规则”玩得明明白白却还能收割底层拥趸的典范。 他不像民主党那样扯什么“制度”“规范”“平权”,他直接谈“交易”“忠诚”“惩罚”“赢”,这对那些在国内靠人脉和手腕生存下来的法律人而言,简直是老乡见老乡——一口老黄汤。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那些携赃潜逃、落脚海外的体制内贪官。他们在异国他乡成了高喊“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川粉,不是出于理念,而是出于本能——那是一种迷人的同类气息,是一种令人安心的社会结构,是他们梦中都不曾遗忘的故乡秩序。 那不是因为信仰,而是因为熟悉;不是因为正义,而是因为适应。他们不过是在另一个国度,继续做他们在旧世界擅长的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