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争议

背包健客
2个月前
云南昭通一村民办丧事,围墙倒塌致吊唁6人身亡 10月28日,是陈丽华的女儿吕珂宇遗体在昭阳区殡仪馆的第47天。从事发至今,这位母亲整日寝食难安,无法释怀。 悲剧发生在9月10日。25岁的吕珂宇独自前往一亲戚家参加丧事,傍晚时分,她与众人正坐在院坝中用餐,身后的围墙毫无征兆地轰然倒塌。 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不仅夺走了她的生命,一同遇难的还有5人,另有多人受伤。据了解,遇难者包括吕珂宇及其53岁的姑姑吕国琼。刘家湾湾村有三位村民不幸遇难,分别是31岁的刘某某、54岁的王某某与60岁的林某某。此外,还有一名郑某某。 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披露了姑侄二人死亡的原因:吕珂宇遭遇钝性外力冲击,胸部多器官损伤死亡;吕国琼则同时受到钝性外力造成的颅脑损伤与胸部损伤,双重创伤导致其不幸离世。 陈丽华说,家属们曾多次前往乡政府参加协调会,由应急部门、乡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出资1万元、3万元、2.6万元,刘家赔偿8万元,总计14.6万元给到每一家,条件是立马将遗体火化安葬。 其他5户家属接受了这一方案,但陈丽华始终无法认同——在她看来,女儿的人生才刚刚起步,这样的处置让她难以接受。“哪怕一分钱不赔都可以,但得把事情原因调查清楚并公布在网上,不能让女儿就这么死得不明不白。”
【练拳男生一拳将同学打致十级伤残 伤者家属称施暴者被判缓刑仅赔4万】龚女士不明白,一名曾获得省级拳击比赛第二名的学生拳手,将他15岁的儿子一拳打致内脏大出血,治愈后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十级伤残,最终仅被判缓刑,赔偿4万元。她希望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但法院认为,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龚女士的儿子小文回忆,2024年3月26日,他和朋友郭某因为爽约一事,未给马某满意答复,马某往他的肚子打了一拳,又往郭某脸上打了一巴掌。医院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显示,2024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小文临床伤情为“创伤性结肠破裂、肠系膜裂伤、失血性休克、腹腔积液、急性腹膜炎”。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小文在此次事件中,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构成十级伤残。据悉,重伤二级指因损伤导致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疾、容貌毁损或丧失听觉、视觉等器官功能的情形,属于司法鉴定中重伤等级的下限;十级伤残指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与学习能力受到一定影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谈及自己的受伤,小文感到无力,希望追究马某的责任,“我被打伤后,马某从未给我真诚道歉过,他父亲来医院仅仅是看了一眼。他来看望我,都是派出所民警叫过来的。”马某则表示,他曾给小文发信息道歉。第二天,兰某说小文住院了,之后便没有联系。对此,法院认为,马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系初犯,犯罪后自动投案,主动预交了赔偿款,有认罪悔罪表现,现为在读学生,具备教育和矫正条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对其宣告缓刑。此外,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龚女士说,“法院的判决,我作为家长难以接受。”她表示,孩子出院后,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会用玻璃划伤自己。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出具的报告显示,小文存在重度抑郁症状、存在重度焦虑症状。临床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确诊)。小文说,手术后,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不正常,只要跑的稍快一些,或干一些力气活,就会感到肠子仿佛被撕裂的痛。对此,龚女士认为,孩子被打致伤残,按照法定标准,马某应赔偿8.7万余元,但这笔赔偿法院始终不予支持,“法官说,即便我另案起诉,也不会支持这笔赔偿。我只能选择申诉。”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32146676_121284943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Q3baoALHD#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