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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前
接头 流亡的民运人士首先得跟营救人员搭上线。从获救者如今平静的叙述中,仍能一窥当年逃亡路上的惊心动魄。 1960年出生的吕京花最初离开北京时还没想着要远走高飞离开中国大陆,她心里牵挂着年仅一岁的女儿,也不知道自己的问题有多严重。 1989年6月9日,她从北京搭乘火车到石家庄,在石家庄未作停 留就转车去了广州朋友家。6月11号,她到达广州。一到广州,她就把学运期间收到的一大摞各地记者和组织的名片翻了出来。 “什么《星岛日报》、《成报》……就像你们BBC都有,都一张一张卡片,我在这些卡片里面随便抽了一张卡,”吕京花回忆。 吕京花首先拨给了一名年轻的香港女记者,第一个电话就打通了。电话中,吕京花含蓄地说,她从北京一路到广州,身体感觉不适。 吕京花说话有些哆嗦,也许把这种焦虑与恐惧传递给了女记者,“她显而易见知道,我一定是需要帮忙,虽然我讲得不是那么明确,但是她知道,就心灵一点通……” 女记者隔天就搭香港到广州最早的一班火车与吕京花见面,并跟她约定,双方手上拿着一张卷起来的报纸作为接头暗号。一下火车,由于其他人拿着的报纸都是叠着的,她们俩马上注意到了对方。 女记者把吕京花带到广州中山大学的一处私人公寓。经过简单交流,确认了吕就是北京工自联的成员,并明确表示她目前的处境很危险,希望把她救出去。 “从她的口气里边就感觉到事情已经很危险了,(觉得)你要出去,”吕京花说,“她觉得应该把我报到某个部门,看能不能救我。最后走的时候她说我给你照张相,我说行,就走了。” 6月底,香港“地下通道”通知吕京花,可以准备前往香港。8月底,香港方面表示,一切都已经安排好,可以出发了。 事后二人曾对彼时接头的紧张心情复盘。吕京花问这位当时二三十岁的记者姑娘,“你第一次跟我见面,你有没有害怕?万一(是)政府安排的人”。 后者承认,“怎么不害怕!”心里忐忑得要命, 而且为防止不测,接头时,女记者特意邀一位朋友同行,跟在她后面,这样如果她被抓,也有自己人马上帮忙报信。 与吕京花同一批偷渡香港的还有当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北京高校学生对话团召集人项小吉。他与香港“地下通道”搭上线的经历同样具有戏剧色彩。 北京开枪和开始全城搜捕之后,项小吉从京城一路南下,经南昌、武汉、芜湖等市,6月下旬同妻子到达广州。 7月,风声越来越紧,每天新闻中都有民运人士被抓。项小吉本来还幻想局势有所变化,无奈之下,决定离开中国。 他通过中间人联系到一名三十多岁的香港男记者,后者又辗转通知了香港“地下通道”。二人约好在广州中医学院门口碰头,项小吉手持一份英文《南华早报》作为接头暗号。 8月上旬,一名二三十岁的香港年轻男子来广州见项小吉。项小吉给此人看了他的研究生证确认身份,随后这名男子向项小吉出示了一只钥匙扣,上面有一枚圆形硬币,一面是一只牛头,另一面写着“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乙丑纪念”。 “他说很快就会有人来接你,接你的人会跟你出示这个钥匙链。你看到这个东西,你就跟他走,你什么都不要问,”项小吉回忆,“我说我记住了。后来没多久,就来了人。” 解放军的同情和支持 偷渡本身就有极大风险,更何况是在1989年六四后的风声鹤唳中,从大陆逃亡海外。 以往黄雀行动的报道里,关键词不乏“枪战”、“跳海”和“喋血”。不过在项小吉和吕京花的记忆中,他们这一路还算是顺利。 1989年8月21日,在黄雀行动前线救援者李龙庆和黎沛成的安排下,吕京花和同项小吉夫妇等六名民运人士在广州一家茶楼会合,准备偷渡香港。 途中出现小波折。21日当天,他们一行六人在广东的一处海岸上船,船却没开,众人在静止的船上过了一夜。关于这次波折的原因,几名当事人说法不一,李龙庆和吕京花说是船家觉得不太安全,而项小吉则记得是因为当时船家向他们收费。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们就上岸回到广州的白云宾馆,重新跟香港方面联系。当日,“地下通道”又派人将他们送往东莞虎门,在一处居民楼安顿下来。 8月22日晚,他们在虎门海岸边登上一艘小船。因天色黑,看不清船的颜色,只记得船不大,几个人加上一名开船的船员,刚好坐满。 项小吉说, 置身小船上,人在水中慢慢驶离海岸,心里很难受,“因为我感觉这一步踏出去,也许今生今世都回不了中国”。 船行到海中,遇到了一艘中国解放军边防巡逻艇。远远能看到艇上的人穿着军装、船头架着机关枪。项小吉不清楚船上总共有多少军人,看到的大概有两三个。 巡逻艇围着他们的小船转了两圈。吕京花说:“我当时就觉得是不是抓我们的来了”。 但她很快奇妙地感受到解放军的善意。巡逻艇逐渐靠近他们的小船,把六人一个个接上了艇。“我们上这个船的时候,他拿手还托我们一把,”吕京花说,“我就觉得好像还行,好像这个人是救我们的人。” 上船后,一名军人到船的底舱跟项小吉谈话。“他说我们同情你,我们支持你,然后还拿出了一个笔记本,要我给他签一个名,”项小吉回忆。 项小吉的日记记录,他们在当晚8点50分上了第一艘船,9点换了边防巡逻艇,9点55分到达香港。 项小吉认为,整个流程“地下通道”策划人安排得非常周密、专业,“一环一环,这个人把我们交到下个人手里,下个人再把我们交到再下一个人手里,一站一站地交下去,我们根本就不用管这个人是谁,跟着他走就是了”。 项小吉说,他们事先与香港方面约好,上岸之后如果看到远处有车闪灯,就过去上车。他们顺利地上了一辆中巴车,一路上换乘两三次,抵达了“地下通道”参与者者陈达钲(人称"六哥")在旺角的办公室。 吕京花至今还记得六哥当时的安慰:“不要害怕不要害怕,到这儿就是到家了啊。” 图1:1989年春天,吕京花与女儿 图2:1990年4月,吕京花刚到美国后到哈佛大学演讲 八九民运期间,项小吉代表学生对话团去和政府谈判 图3:八九民运期间,项小吉代表学生对话团去和政府谈判 图4:1989年11月21日,项小吉与妻子流亡美国 ---六四30周年:通向自由香港的“黄雀行动” 苒苒 BBC中文记者
1个月前
【民间社会团体关于中国政府任意拘留记者张展的联合声明】 在人权捍卫者、记者及前律师张展被捕五周年之际,我们以下联署的新闻自由与人权组织强烈谴责中国政府持续对她进行任意拘留。 张展是一位敢言的记者,也是众多因行使新闻与言论自由权而被监禁的中国公民之一。张展于2020年5月14日首次被拘留,当时她前往武汉,勇敢报道新冠疫情初期的情况,记录下人满为患的医院、空荡的商店,以及受害者家属和独立记者遭受当局骚扰的情形。目前,她因声援民主行动者张盼成以及报道中国的人权侵犯事件而遭受迫害。 2025年3月初,据非政府组织消息源证实,张展即将再次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这一指控常被中国当局用来打压记者、作家及人权捍卫者。她的庭审日期尚未公布,目前仍被羁押在上海浦东看守所。如她被判有罪,可能面临最长五年的额外刑期。 2024年8月28日,张展在前往陕西老家的途中再次被警方逮捕。此前她因同一罪名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仅三个月。就在此次被捕前的几周内,张展仍持续通过社交媒体报道中国境内行动者遭受骚扰的情况。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在2021年的一份意见书中认定,张展首次的拘留属于违反国际人权法的任意拘留行为。2024年11月,九位联合国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向中国政府致信,对张展及另外17位人权捍卫者所面临的持续打压表示严重关切,要求中国政府采取措施,防止其生命与人身完整遭受不可挽回的伤害,并停止对她人权的侵犯。中国政府对此仅简短作出回应,声称“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中国仍是全球打压言论与新闻自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无国界记者”组织发布的2025年《世界新闻自由指数》()中,中国在180个国家中排名第178。此外,据保护记者委员会、无国界记者组织以及美国笔会的数据,中国是全球关押记者与作家人数最多的国家。 2019年至2024年间,已有超过100名和平行使或捍卫人权的人士被控“寻衅滋事”。中国当局经常以此罪名为理由,对包括记者在内的人权捍卫者进行政治迫害。2024年3月,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蒂尔克(Volker Türk)也曾呼吁中国政府修改“寻衅滋事”罪的法律条文,并释放所有因此被拘留的人权捍卫者、律师及其他人士。 在拘留期间,张展曾多次绝食,抗议她遭受的任意拘留。2021年,她因严重营养不良和健康急剧恶化两度入院治疗。 2025年1月,张展再次开始绝食,抗议她第二次被捕。对此,看守所人员对她强行通过胃管灌食——这一做法可能构成酷刑或其他形式的虐待,违反中国于1988年批准的《禁止酷刑公约》。她虽获准与律师会面,但律师受到当局压力,不得公开披露案件详情。 虽然国际社会持续呼吁立即释放张展,但中国政府仍无视此问题的急迫性。尽管《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和中国《宪法》第35条保障了言论与新闻自由权,但中国政府对记者及所有敢于揭露其滥权行为的人士,打压力度却日益加剧。这次对张展的起诉,正是当局用来恐吓其他潜在批评者、维护政府宣传机器的一种手段。 对张展的任意拘留,是对中国履行国际人权义务、保障监狱人道条件的公然嘲弄。张展并未犯下任何国际公认的罪行,却仅因报道事实、行使言论自由权就遭到严厉惩罚。 我们敦促中国政府: •立即无条件释放张展,停止一切针对她的骚扰与迫害; •保障张展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并确保其获得充分、独立的医疗照护; •允许张展不受限制地会见家属及其自行选择的律师; •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已逾期五年的国家报告,包括详细说明秘密拘留及“指定地点监视居住”的相关情况,并提供具体立法举措与数据,说明对前次委员会建议的落实情况; •立即终止对公民社会的系统性打压,包括骚扰、任意拘留、强迫失踪,以及对记者、作家和人权捍卫者的任意拘留。 我们同时呼吁联合国机构及官员,包括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蒂尔克,以及所有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各国政府: •加强对中国及来自中国的记者、作家与人权捍卫者的支持; •积极倡导释放所有被任意拘留的记者、作家与人权捍卫者,包括在高级别会议中公开点名呼吁释放具体人士; •在与中国政府进行国际执法互动与法治合作时,明确要求中方撤销所有针对和平行使或倡导人权(包括新闻自由与知情权)人士的错误羁押、指控和判决,以此作为合作的前提条件。 联署名单: 第十九条(ARTICLE 19) 公民权利同盟(Alliance for Citizens Rights)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 台湾记者协会(Association of Taiwan Journalists) 柬埔寨记者联盟协会(Cambodian Journalists Alliance Association) 对华援助协会(China Aid Association) 改变中国(China Change) 中国异议网络(China Dissent Network) 中国人权捍卫者(CHRD) 女性记者联盟(Coalition For Women In Journalism) 香港自由委员会基金会(CFHK) 保护记者委员会(CPJ) 挪威西藏委员会 对话中国 欧洲价值安全政策中心台湾办事处) 中国人权 人道中国 独立中文笔会 (下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