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大二医学生飞机上救人被质疑“无执业资格”】近日,一名武汉大学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的大二学生孙毅杰在飞机上救人的事情引发了网友关注,有网友称其见义勇为,也有网友质疑其“临床知识匮乏、没有执业资格”。7月19日,孙毅杰乘坐从武汉飞往新疆的航班,他听到机上紧急寻医广播后,他即前往查看情况,发现一名二十多岁的女生靠在座椅上脸色苍白、双手颤抖,后得知其头晕、手指发麻、呼吸困难、脉搏细弱等。孙毅杰表示,他当时的操作很简单,是一些基本的体格检查,包括观察脉搏、神志、呼吸、心率,再通过一些简单的仪器设备为其量血压、查血氧饱和度。处理操作也很简单,就是让她吸氧,随后平卧。这名女生的情况逐渐好转。几天后,孙毅杰回访了她,对方称情况比较稳定,并说等孙毅杰回到武汉后,要为他送锦旗。针对“无证行医”的种种质疑,孙毅杰表示,自己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了解,即便他没有执业资格证,但是此次救助没有涉及有创操作、药品使用,他去帮助对方属于见义勇为或者紧急救助。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只要他的操作过程没有问题,即便涉及民事损害,他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孙毅杰告诉记者,相关质疑并不影响他的选择,以后在类似情况下他仍然会出手相助,“不会为了保护自己而选择袖手旁观、明哲保身,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对自己和患者负责任”。付建、杜洁两位律师均认为,结合孙毅杰的行为,其符合“见义勇为”的四大核心要件:无约定义务;无法定义务;为他人权益;紧急救助。杜洁律师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18230343_120914498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Dc4BFndn#搜狐新闻
【“ #男子强奸大嫂刺死见义勇为者 ”案二审择期宣判 被告人自辩称“我也是受害者”】7月22日上午11时许,“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二审休庭,宣布择期宣判。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被告人田某明在庭审上自辩称“我也是受害者”,并称当年并非故意杀人,被害人刘铭富是被大嫂“推到刀上来的”。但检方当庭提出证据驳斥他的观点,经法医鉴定,刘铭富的伤口系主动刺伤形成。1996年,云南玉溪男子田某明强奸大嫂赵某某后,因害怕恶行暴露,持刀欲杀害赵某某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田某明减刑出狱后欲报复嫂子赵某某,到赵某某家中将其砍伤,同村的村民刘铭富见义勇为被杀害。此后田某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终于2022年于长沙出租屋内被抓获。2022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刑两年,田某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刘文华律师介绍,“田某明没有对被害人家属表达歉意,还在为自己辩解”,检方认为一审法院量刑合理,建议维持原判。“田某明辩称自己也是受害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他认为自己这20年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遵纪守法没有犯罪。”被害人赵某某的儿子表示,他们一家从未出具过任何谅解材料,田某明伤害了他们两个家庭,事发至今田某明家属也没联系过他们,母亲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每次听到这事她都很压抑,这个事情对她伤害很大”。据媒体报道,2023年,被害人刘铭富的家属错过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期限,将受益人赵某某诉至法院索赔132万元,华宁县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刘文华律师告诉记者,刑事案件终结后,不会放弃民事诉讼,会继续向赵某某索赔。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16356286_121284943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16368356_118779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ChyT8dyU#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