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刚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心情很难平复下来。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很想跟大家分享。 大约一小时前,我在一个购物中心看见一位老太太在扶梯上突然站立不稳摔倒了,而且还在缓慢地向下滑。她前面有一位比她年轻的女士不知如何是好。我在离她大约十米左右的距离,于是不加思索地冲上去扶住了这位处在万分危急中的老太太。还好很快有一位工作人员跑过来按住了扶梯停止键。否则,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这时候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围了过来。没想到没有一个人夸我伸出援手,反而有一位中年男子指责我不应该去帮她。他说我不是专业人士,这样做还有可能导致对方伤得更重。他还指着老太太脚底的擦伤,似乎是在暗示那是我造成的。我当时真的生气了。我说,是不是我现在应该放手,因为当时我还在用腿和身体挡住她下滑。他似乎意识到了自己这样说不妥,不再做声了。然后保安很快来了。我也就松开了手。没有一个人说谢谢,包括旁边那位看起来像这位老太太的亲人的人。她甚至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我像做了坏事一样“溜”走了。。。。 我一路上在想,我到底应不应该这样做?如果下次遇到同样情况,我是否还应该这样做?我第一个念头是,当然应该这样做!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可是当我再仔细想一想,下次不能再这样做了。道理很简单,这个社会已经烂了,我这样风险太大。就如上次纽约地铁那位见义勇为的英雄,不仅没有得到嘉奖,反而被控杀人罪。如果我这次伸出援手,最后这位老太太不幸出事了。是不是也会怪罪在我身上,指控我过失杀人?对方家人如果再对进行民事起诉,向我索赔巨额罚款,我就惨了。想一想都后怕。。。。 我此刻的心情非常沉重。不是为自己受到冷遇—-我本来就不是为了那一声谢谢,也不是为这位老太太身体受伤——这样的事情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而是为这个社会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而感到悲哀。中国人曾经哀叹社会变得越来越冷漠,有人遇到危险时无人伸出援手。我们也曾经指责过路人的冷血无情。没想到如今美国社会也变成了这样。呜呼哀哉! 如果你是我,下次遇到同样情况还会伸出援手吗?请你说出你真实的想法。
【大二医学生飞机上救人被质疑“无执业资格”】近日,一名武汉大学泰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的大二学生孙毅杰在飞机上救人的事情引发了网友关注,有网友称其见义勇为,也有网友质疑其“临床知识匮乏、没有执业资格”。7月19日,孙毅杰乘坐从武汉飞往新疆的航班,他听到机上紧急寻医广播后,他即前往查看情况,发现一名二十多岁的女生靠在座椅上脸色苍白、双手颤抖,后得知其头晕、手指发麻、呼吸困难、脉搏细弱等。孙毅杰表示,他当时的操作很简单,是一些基本的体格检查,包括观察脉搏、神志、呼吸、心率,再通过一些简单的仪器设备为其量血压、查血氧饱和度。处理操作也很简单,就是让她吸氧,随后平卧。这名女生的情况逐渐好转。几天后,孙毅杰回访了她,对方称情况比较稳定,并说等孙毅杰回到武汉后,要为他送锦旗。针对“无证行医”的种种质疑,孙毅杰表示,自己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了解,即便他没有执业资格证,但是此次救助没有涉及有创操作、药品使用,他去帮助对方属于见义勇为或者紧急救助。在实施救助的过程中,只要他的操作过程没有问题,即便涉及民事损害,他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孙毅杰告诉记者,相关质疑并不影响他的选择,以后在类似情况下他仍然会出手相助,“不会为了保护自己而选择袖手旁观、明哲保身,要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对自己和患者负责任”。付建、杜洁两位律师均认为,结合孙毅杰的行为,其符合“见义勇为”的四大核心要件:无约定义务;无法定义务;为他人权益;紧急救助。杜洁律师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18230343_120914498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Dc4BFndn#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