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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女老板被打还手 先被定性互殴后改判无罪】 #被打还手就会认定为互殴吗 2020年11月22日晚上9点多,店主张女士与一位醉酒顾客刘某产生了冲突。刘某三次挥拳,张女士被打得倒向一旁的桌子,她拿起桌上的啤酒瓶朝刘某反击。两人扭打在一起,刘某将张女士压制在地上,后被周围的顾客拉开。期间,刘某头部受轻微伤。公安机关认为张女士有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对张女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处罚。事后,刘某又提出要张女士赔偿4万元。张女士不服,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历时一年半,从一审、二审到再审,判决结果没有改变。张女士又提出监督申请。检察官认为,不能排除刘某撞到暖气片导致面部受伤,法医给出的鉴定意见也支持了这个观点。2024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法院认为,本案中张女士采取随手拿起身边物品进行反击的行为,是为了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不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案件中,被打还手就会认定为互殴吗?这一直以来都是很多人心中的困惑,如今,这个困惑不仅有了张女士的司法案例作为参考,在立法层面,也将对这个司法困境进行明确。据了解,将于今年6月继续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新增了正当防卫的条款,有法学专家指出,这个条款的加入,可以推动执法部门擅于认定正当防卫行为,避免出现在双方冲突中,简单认定为“互殴”,以及“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各打五十大板”等“和稀泥式”执法,弘扬社会正气。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91557527?serialId=0872726955f853c94ce981bff46f0633&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sQqFCbMv#搜狐新闻
“诈骗鬼才”竟是广东省高层某政法系统领导?!该领导为了阻止我为儿牛腾宇伸冤,指使广东高院连续抛出三个自相矛盾的说法,欲对我进行“司法诈骗”! 通常来说,“诈骗”一词是指某人为图谋金钱等利益,骗取受害人信任,非法获取受害人钱财。但如今,鬼才般的广东省高层某政法系领导,竟将诈骗与其所掌管的司法机关相结合,发明出了“司法诈骗”。虽然其诈骗手法极为拙劣,诈骗话术自相矛盾,但其依旧毫不掩饰地卖弄着自认为高明的愚蠢才智。 该政法口领导指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高院)对我陈述了三个先后自相矛盾的谎言,并挖了一个非常显而易见的坑,并期待着我跳进去。 谎言一:允许阅卷,事后反悔 广东高院于4月16日向我方承诺,我方代理律师可以前往茂名市中院进行阅卷,并要求茂名市中院不得进行阻拦。可当我方人员前往茂名中院阅卷时却又遭到了阻拦。 谎言二:神偷法官,窃走案卷 对于不允许我方人员和代理律师阅卷的原因,茂名市中院和广东省高院给出了一个非常惊人的说法:案卷被当初负责主办案卷的茂名市中院主审法官——张书铭“偷”了!且该案卷从来就没有归档过,一直都被张书铭私自藏着。 广东高院的意思让我们去找张书铭要案卷吧。” 谎言三:签字进坑,案卷可归 广东高院在某政法口领导的指使下,挖了一个非常显而易见的坑,试图引导我方跳进去。 他们提出,要求我方代理律师:只要我方律师在未得到阅卷许可前,先把申诉材料写完并提交,之后就可以允许我方律师阅卷了。 广东高院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个本应完整存放于茂名市中院档案室里,却被“神偷法官”张书铭偷走的案卷,是可以根据现有情况自行选择是否重返人间的。如我方未能答应广东省高院的要求,那该案卷就处于“永远地遗失了,并且无法追责”的状态;如果我方答应了广东省高院的要求,那么这个“永远地遗失了,并且无法追责”的案卷,就能奇迹般地重现人间,并交给我方律师进行阅卷。 而广东高院的要求,让我方代理律师未能看到案卷的前提下,就把申诉材料写好并提交上去。相当于让我方代理律师在不看考题的情况下,先写答案,写完答案再给律师看考题。天下岂有先答题后看题的道理?这样的申诉材料注定是会失败的。这便是广东高院为我挖的坑。 此三个谎言之间相互矛盾,前后言行完全不一致,且以“案卷失窃”这一老掉牙的理由,试图让我踩坑,其行为令人又愤怒又好笑。 至于广东当局为什么如此惧怕我方代理律师调阅案卷,其实只是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个冤案,冤案的案卷没办法公之于众,也不能拿给代理律师看,故而慌不择路,蠢计频出。 广东当局现在可能正加班加点地研究如何篡改案卷,使之看上去不要那么明显地像一个冤案,或者把案卷里缺失的证据伪造好,免得因为关键证据缺失而翻案。 自然也不排除广东当局自知阅卷是个死局,故而在其黑后台的撑腰下,死也不让别人来调阅这个冤案的案卷,就算天皇老子来了也不能阅,也要靠边站。 我儿牛腾宇于2019年遭广东当局以及中国某高级权贵的仆从——杨晔(上海)的构陷,在承受了一番丧心病狂地折磨后,被广东当局冤判了14年。 2019年至今,我为儿伸冤,曾多次前往广东省进行申诉和维权,却被广东当局以各种方法耍赖,至今未能维权成功。(谷歌搜索“牛腾宇”或查看我往期文章了解案件详情)
广东当局在构陷我儿牛腾宇入狱后,为逃罪责,竟私藏案卷!甚至还编出了一段极为幼稚的谎话,试图蒙混过关!(谷歌搜索牛腾宇了解详情) 此前,我聘请了一位北京知名的代理律师,为我儿子牛腾宇伸冤。律师表示需要调阅该冤案的案卷,不然无法写申诉。 广东高院起初答应了可以阅卷,并当着牛腾宇父亲的面给茂名中院打电话安排阅卷,同时也给律师打电话通知上周三去中院阅卷。 但上周二即4月22日,茂名中院打电话给律师拒绝了阅卷申请。被逼无奈牛腾宇的父亲前往广东高院,要求高院给一个说法。 4月28日,也就是昨天,广东高院给出一个令人笑掉大牙的说法:“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把案卷归档,案卷根本不在档案室,中院法官张书铭没移交。” 随后在牛腾宇的父亲再三要求下高院说:我们当初安排阅卷的时候,以为案卷在档案室,没想到中院法官失职了,导致案卷丢失。” 广东高院的这套说辞,简直像极了一位不想做作业的小学生,怕老师责罚,遂编了一个“作业本被狗叼走了”的借口,试图蒙混过关。 想不到堂堂一省之高院,这番回复实在是令人笑掉大牙。 广东高院还透露出牛腾宇入狱已近6年,茂名中院从来就没有把案卷存入过档案室。 这明显是广东高层个别领导,为逃避罪责,让茂名中院私自将案卷藏起来,不录入档案,也拒绝我方代理律师的调阅申请。 无论是否是故意,丢失案卷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广东省高院作为茂名中院的上级机关,对案卷长时间未存入档案,长期丢失一事,不仅不履行监督之责,甚至还让作为受害人的我,自己去找偷案卷的贼(即茂名中院当初负责构陷我儿牛腾宇的法官之一——张书铭)讨要案卷。天下岂有司法机关让民众自行抓贼,自己却摆出一副袖手旁观的态度的?广东高院的态度与说法,很难让人不信他们正与广东高层个别黑恶领导存在同流合污之嫌。 无论是案卷真的找不到了,还是被中院法官张书铭私自藏私来了,亦或是被狗叼走了,茂名中院的行为已然构成了犯罪,广东高院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不会放弃维权,要求相关单位必须给出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