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平
1个月前
我们这一代人中的前辈与盖世人杰万润南先生走了,小平在此哀悼。 我们时常感叹世界不大,彼此常能相见,但遗憾的是,万先生与我的世界足够大,我们一生都没有见过,无论是在北京,在天安门,还是在美国,彼此留下的也只是信件交往。 万先生是六四事件中亲自出场的大人物之一,他应该算当时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家,(不过,我不知道论经济实力,他与另外一位企业家和学者陈子明谁在当时赚钱多)我看相关报道是,万先生将身家产业放在身后走上前台,是他岳父、时任中纪委委员李昌先生的幕后动员。 众所周知,中纪委有批老头子激烈反对六四戒严和镇压,其中就有李昌先生。 不过,外界不太知道的是,当时在中纪委的一位老将军也派女儿来政法大学找我们,让老师们从法律上论证戒严的不合法和违宪,这任务后来落在我头上,我的文章给了老将军女儿,也给了香港文汇报的副总编程翔先生,他也登出了。我想李昌先生劝万润南先生出场,就是这个背景下的行动。可惜,万先生出场时间比较晚,且是以他个人和四通之名行动,影响力比较有限。当时广场的议事机构是首都各界维宪联席会议,我未闻万先生在这种机构中出场。不过这个联席会议后来也被广场反对撤退的力量压倒而无法作为。 万先生,陈子明这样的当时在北京有影响力的民间企业家,都是早期中国企业家社会责任的典范。而且时代关怀是那个时代成功企业家的常态。 从我亲历的事件看,万先生在经商成功后,他支持破产法专家曹思源的修宪研究计划,请出了北大的周舵先生当他的智囊。周先生在六四最大贡献之一是推动了当局与学生和知识分子的对话,实际就是谈判,这在中共49年后的历史中是罕见的。他还是解放军血洗广场前的绝食四君子之一。此外,刘晓波先生也是四通的常客。
陈小平
2个月前
惊悉纽约大学法学院孔杰荣教授去世,有些突然,不久前,还在与一个朋友约时间去看他,可惜未能成行。 1992年左右吧,北京将我赶出教师队伍并设计让我滚出北京,但因为法院释放书写明回居住地上户口,这个居住地就是学院路政法大学小平房4号,当局一时无解,这样就僵局了。 不过,我面临的难题是,当时根本无法在北京找到工作。 常说天无绝人之路。 3个恩人出现了。 一个是政法大学前党委杨书记。一天,他让秘书叫我去他办公室,正式宣读了当局对我的双开决定。然后他这样说:你已经被双开,不再是政法大学的人了,不过,你仍然可以住你现在的房子。这个房子我一直住到我出国。后来,几位老友包括浦志强先生接力住。 再一个就是科恩教授。他一天去拜访前政法大学校长江平。谈话中问我在做啥,江校长说,无业在家。科恩教授说,既然这样,我让他去美国。 不久,一位美国女士约我到友谊宾馆,跟我谈去美国的安排。因为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半年安排,我没有选择这个机会。 这第3个恩人就是江校长了。一天,纽约时报记者阴差阳错问他有谁可以推荐到纽约时报上班,江校长说我刚好无业。于是我就这样进了纽约时报北京分社,前后约5年,直到97年离开中国去美国尼曼基金会进修。 今日恩人已去,码几个字纪念孔教授。 Rest in peace.
陈小平
2个月前
夏洛特公交车上的杀手事件这几天引起少有的舆论关注。此人在不到20年历史中的14次被释放纪录、杀手斩首23岁的乌克兰女性难民伊琳娜·扎鲁茨卡的手法残酷和对法官的追责讨伐等成为焦点。 我预计,舆论大概热三天就事就过去了。尽管发生了无数次这样的悲剧,但我仍然看不到美国有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城市治安问题已经成为当下美国癌症之一。 跟纽约比,这个杀手的14次被释放纪录根本算不了什么。 贾马尔·班克斯(Jamar Banks),因为争吵并用刀从背后捅人被逮捕,此前,他已被逮捕50次。 亚历山大·赖特(Alexander Wright) 因涉嫌袭击纽约地铁工作人员被捕。此人有41次被逮捕记录。 约翰·查佩尔(John Chappell), 从背后将一位65岁的妇女踢下站台,幸运的是受害人生命无忧。他前后被逮捕了67次。 卡尔顿·麦克弗森(Carlton McPherson) ,将乘客推下站台并致受害人死亡。此前,他因袭击、威胁、骚扰等罪名被捕,之后未经保释释放。 弗洛伊德是浪费了美国人无数税金的惯犯。美国一些政客居然尊敬地向他单膝下跪。 芝加哥的无止境的杀人案件,大家看到有解吗? 川普想派联邦军队去芝加哥,但如州长不邀请,他很大可能被宣布为违宪,因为这地方不是华盛顿特区。 像芝加哥这些地方的治安问题是当下美国社会的癌症之一。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已束手无策,除非美国国会和最高法院出手。
陈小平
3个月前
美国“政改”:废除邮寄选票问题 有网友问在废除邮寄选票讨论中的美国选举权的归属问题。我顺便看了些资料,在此与大家分享,欢迎专家拍砖。 川普发行政令禁邮寄选票。短看是为中期选举铺路,长期看,它是共和民主2党斗争焦点之一,也是目前美国选举政治中争论与批评非常多的问题之一。 先来看宪法(第一条第4款)是如何写的: 原文:The Times, Places and Manner of holding Elections for Senators and Representatives, shall be prescribed in each State by the Legislature thereof; but the Congress may at any time by Law make or alter such Regulations, except as to the Places of chusing Senators. 中文:举行参议员和众议员选举的时间、地点与方式在每州由各州立法机关规定。国会可随时用法律制定 或变更这类规定,但选举参议员的地点除外。 此外,在Arizona v. Inter Tribal Council of Arizona, Inc., (2013)中,斯卡利亚代表法院多数意见说谁可以投票也属州权独享。 目前,关于邮寄选票的讨论有2个主流观点值得注意: 1, 从宪法文本看,行政当局没有权力发布禁止邮寄选票的行政令。因为从宪法规定看,制定选举法律的权力属于美国联邦国会和各州的共享权。但关于参议院选举地点的规定是州立法权独享。 6月时候,川普曾发行政令,要求选民注册时证明自己的公民身份等,这个行政令被法官临时禁令阻挡,川普当局目前上诉中。 2, 因为选举立法属联邦与州共享权,当二者不一样时,各州制定的规定(regulation)原则上必须给联邦法律让道。 例子之一是:1993年的全国选民注册法,简称汽车选民注册法,现在我们在车管所办汽车驾照的时候,表上有选民注册信息,就是这部法律规定的。 最高法院在2013年的一个7:2裁决中,支持联邦选举立法效力高于亚利桑那州的选举法。Arizona v. Inter Tribal Council of Arizona (2013)。亚利桑那对选民注册规定了严格的公民资格要求, 不过斯卡利亚代表最高法院为此判决捉刀,他的意见说这事得按联邦法律规定办。 在国会目前没有法律禁止邮寄选票的前提下,目前各州定的邮寄选票是合法的。而且,考虑到美国宪法第10修正案基础上的The anti-commandeering doctrine ,中文意思是联邦政府不能直接命令州官员执行联邦命令,不能控制州政府和他们的官员行为,华盛顿的联邦国会没有权力直接修改各州关于邮寄选票的规定。 因此,唯一能够改变邮件选票的办法是通过联邦国会制定新的全国统一法律,禁止邮寄选票。 既然国会有权制定禁止邮寄选票的法律,目前的国会能通过这种法律吗? 由于共和党与民主党在这个问题上针锋相对,这场博弈应该异常艰难。 路透社的分析这样说:“共和党在国会仅占微弱多数,将难以摆脱民主党的反对。” 共和国难以越过的民主党的堡垒是参议院。目前共和党在参议院只有53个席位。要通过邮寄投票禁令,他们需要突破冗长辩论Senate Rule XXII,而从程序上做到这一点,共和党需要在参议院拿到60票才能启动终结辩论程序并结束立法辩论。 如果要达到目的,如果没有运作BBB那样的大动作,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