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

海外爆料
1个月前
🔥 未来的 器官供应强国🇨🇦加拿大|恐怖的医学里程碑:加拿大正在将其合法的「协助自杀 制度」进化为「器官捐赠供应链」|世上首例透过「协助自杀 - MAiD」把患者心脏移植 成功:器官供应链 打开了…. 伦理学家警告:从协助自杀患者身上摘取器官,「可能会导致人们 被迫选择死亡」,以便腾出他们的器官,使用到那些「预测将会更好的人」的身上…. 由此引发太多的道德伦理争论,且预视很多将来会出现的恐怖场景: ~谁应该生、谁应该死 ~谁判生死、扮演上帝 ~背后利益操作和受益…. 一名38岁的肌萎缩侧索硬化症(ALS)患者被注射致命药物。 心脏停止跳动「仅七分钟后」,他的心脏就被「复活」了:它被送到美国进行移植手术。 这标志着「协助自杀(安乐死)」后,器官捐赠 (ODE)」领域,出现了一个「令人恐惧的新领域」,加拿大目前,在这领域上狂奔,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 🔹数字正在爆炸式增长: ~在2021年,全球286例ODE (器官捐赠)案件中,便有136例发生在加拿大。 ~在2024年,加拿大所有器官移植中,有5%是使用来自ODE的器官。 医疗报告本身就对这种「胁迫行为」发出警告:那些觉得自己对社会造成「负担」的患者,现在可能会感到压力。 他们会被要求在死亡之际「做些有意义的事情」。 「捐赠器官的意愿」可能会成为他们「请求死亡的驱动力」。 我们正在使一种途径「常态化」:即最脆弱的人被摘取器官来拯救一些「被认为更值得活下来的人」。 这不仅是拯救生命的移植手术,而是关乎一整个社会,在创造一种「将死亡变成一种效益」的体系时,所要付出巨大的道德代价。 协助自杀(安乐死)在美国是非法的。 然而,为什么美国保险公司,愿意接受从加拿大MAiD (协助自杀)捐赠者身上摘取的器官,而进行的心脏移植手术买单? 在美国,强制摘取处决囚犯的器官是违法的。 那么,为什么美国保险公司,仍会为 中共 的器官移植支付费用? 在中国,法轮功学员、维吾尔族穆斯林、以及一些良心犯,正因「他们的器官」而被处决。 值得庆幸的是:德州、犹他州、爱达荷州、新墨西哥州、及 田纳西州,已有州法律禁止保险公司为中国的器官移植支付费用,但联邦政府并未有这样的禁令‼️
朱韵和
10个月前
为毛泽东尸体“保鲜”紧急处死一人做试验 徐景贤:有一天,刘湘屏通知我,说是需要上海找一具新鲜的尸体,在死亡以后立刻把他的面容翻一个完整的石膏面模,以便永久保存、因为遗体保存需要一个可供对比的“标准体”,以便观察今后的变化。可是,在老人家的脸上不能做翻模的多次试验,更不能对面容有丝毫 损伤,所以,希望上海在新鲜尸体先走一步,取得实验结果。 这可是一个难题,而且时间限得很紧迫,哪里去找无主的新鲜尸体呢?我在市委康平路小礼堂找到马天水、王秀珍商量了一下,我们三个市委书记决定:在法院已判决的死刑犯中立即执行一个,用死囚的新鲜尸体做试验。于是,我把市公安局的负责人老薛和成虎两人找来,布置了这项絶密任务。他们提出:如果执行枪决的话,流 血以后面容会有改变,所以准备和法医等商量一下,改为注射针剂致死较妥。我表示同意。他们做了充分准备以后,就和法院的人一起到监狱里去提出死刑犯,并不把他送到刑场,而是在押送车上就由医生用注射方法对死囚执行死刑,据说注射以后时间很短人就平静地死亡了。 押送车直接把尸体送到龙华火葬场,办完死亡手续,再通知上海第一医学院派人去火葬场按正当途径领取尸体,这一难题总算解决。这恐怕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 使用药物注射执行死刑,但在当时是絶对保密的。直至一九九七年,我在报纸上看到昆明首次采用注射方法对两名罪犯执行死刑的报导,报道中说:“这是一九四九年以来首次依法使用非枪决的方法处决罪犯,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依法使用注射药物的方法执行死刑。”我当时想,这个纪录恐怕要归之于上海,因为早在二十一年前的一九七六年,已经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了。 尸体送到火葬场以后,火葬场的工作人员很奇怪,说是这具尸体的身体怎么是热的,他们不知道就在几分钟之前才执行了注射死刑。上海第一医学院取走的这具新鲜尸体非常管用,他们当即用了各种方法拓下了尸体的面容,翻成了标准的石膏面模,过了一天,第一医学院的研究小组给我送来一个像饼干筒那样的方木盒子,盒子上着锁,同时附来一个装着钥匙的信封,要我转送北京。我在办公室里独自用钥匙开了锁,打开木箱,只见里面塞满了棉花,取出棉花,我吓了一跳:原来就安放着那名死刑犯的石膏面模,年约五十来岁,瘦瘦的,闭看眼睛,上唇和下巴上还粘着几根他的胡须。这个脸部的面模翻得非常细致,逼真,连皮肤的纹埋和额上的皱纹都翻出来了,据说上海向北京通报了在新鲜尸体上翻模的方法和经验,北京赶紧要上海把模板送去看看。就这样,我把这个木箱锁好后交给机要交通员直送北京卫生部刘湘屏,并且叮嘱 交通员:“路上小心。” ---《十年一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