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

【男子被羁押四年后无罪释放:上访又被拘留 公安未删除其前科信息】今年59岁的李志敏是河北滦州人,因曾在征地拆迁中“额外”获得90万元被判敲诈勒索罪,重审宣判无罪后获国家赔偿。被判无罪后,李志敏向有关部门反映称,他在2015年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立案侦查,是由于当年他举报拆迁征地问题而被“打击报复”,要求问责相关办案人员。他后来从滦州纪检部门获知,曾办理“敲诈勒索”一案的2名公安民警“办案存在瑕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志敏认为处分过轻,开始向上级部门信访。后来他因上访被警方以“扰乱单位秩序”拘留10日,他起诉警方后,法院撤销了公安的相关处罚决定。李志敏还提到,他到外地出行,多次在火车站等地遇到民警查验身份证时,被告知有“违法犯罪前科”。“有警察还盘问我,你不应该在监狱嘛,怎么出来了?”李志敏称,“前科”给他带来诸多不便和烦恼,他甚至担心影响子女的升学就业。后来他了解到,尽管法院已判其无罪,但公安内部的办案系统并未删除其“违法犯罪前科”信息。2024年9月,在与滦州市公安局沟通无果后,李志敏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1月,滦州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判令滦州市公安局删除李志敏“犯敲诈勒索罪”信息。但李志敏认为一审并未认定警方行政行为违法,仍提出上诉。4月24日,滦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知李志敏,警方已将其“违法犯罪前科信息”改为“案件关联信息”。但李志敏认为警方只是“修改”信息而非“删除”,因此并未撤诉。日前,记者从当事人处获悉,5月12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对上诉人的赔偿请求进行审理,遗漏了诉讼请求,撤销原判决,发回滦州市法院重审。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93068559?serialId=d31da014284f95edf3af88e728ac7437&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tDTImVQH#搜狐新闻
【吉林一公司遭违法强拆 公司负责人“停车阻工”被诉破坏生产经营罪】2007年10月,谷某彬承包村集体荒地,经船营区大绥河镇政府同意,建设了猪舍用于生猪养殖,养殖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2008年4月,谷某彬注册建彬牧业,注册地址船营区大绥河镇通气沟村七社,并于2012年8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16年,吉林市政府发布《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年,船营区政府作出《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我父亲的养殖场就在征收范围内。”谷某强告诉记者,他们等着后续征收补偿的时候,迟迟未见“动静”,直到几年后,却等来了一纸“违建通告”。2021年8月23日,大绥河镇政府作出《大绥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后又于同年9月13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认定建彬牧业未经依法批准在船营区大绥河镇通气沟村七社建设猪舍、看护房,未按照规定履行拆除义务,决定依法强制拆除。目睹自己用于生猪养殖的房舍遭到“强拆”后,建彬牧业法定代表人谷某彬选择向吉林省吉林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7月,吉林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吉林市船营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撤销船营区政府作出的《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然而,吉林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下达后,进场施工的单位并未停工。据谷某强介绍,当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谷某彬及家人选择将一辆私家车停放于建彬牧业原址。2024年7月1日,施工单位就此事报警,7月2日,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谷某彬被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刑拘,后经船营区检察院批准,8月7日被逮捕。“在吉林市政府确认船营区政府‘强拆’违法后,我父亲在自家养殖场位置停放车辆,怎么就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谷某强称,其父在建彬牧业原址停放车辆之举被检方认为是阻工行为,在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提起公诉后,船营区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7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62914265?serialId=5e17e5534e2ff411ba2c1e26d96eaaf3&showType=news :sys_video: 新黄河的微博视频 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34:5133694407737406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eejP9gCd#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