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6 20:55:30
【吉林一公司遭违法强拆 公司负责人“停车阻工”被诉破坏生产经营罪】2007年10月,谷某彬承包村集体荒地,经船营区大绥河镇政府同意,建设了猪舍用于生猪养殖,养殖建筑面积2000余平方米。2008年4月,谷某彬注册建彬牧业,注册地址船营区大绥河镇通气沟村七社,并于2012年8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16年,吉林市政府发布《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年,船营区政府作出《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我父亲的养殖场就在征收范围内。”谷某强告诉记者,他们等着后续征收补偿的时候,迟迟未见“动静”,直到几年后,却等来了一纸“违建通告”。2021年8月23日,大绥河镇政府作出《大绥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后又于同年9月13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认定建彬牧业未经依法批准在船营区大绥河镇通气沟村七社建设猪舍、看护房,未按照规定履行拆除义务,决定依法强制拆除。目睹自己用于生猪养殖的房舍遭到“强拆”后,建彬牧业法定代表人谷某彬选择向吉林省吉林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7月,吉林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吉林市船营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撤销船营区政府作出的《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然而,吉林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下达后,进场施工的单位并未停工。据谷某强介绍,当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谷某彬及家人选择将一辆私家车停放于建彬牧业原址。2024年7月1日,施工单位就此事报警,7月2日,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谷某彬被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刑拘,后经船营区检察院批准,8月7日被逮捕。“在吉林市政府确认船营区政府‘强拆’违法后,我父亲在自家养殖场位置停放车辆,怎么就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谷某强称,其父在建彬牧业原址停放车辆之举被检方认为是阻工行为,在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提起公诉后,船营区法院已于2024年12月17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62914265?serialId=5e17e5534e2ff411ba2c1e26d96eaaf3&showType=news :sys_video: 新黄河的微博视频 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34:5133694407737406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eejP9gCd#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