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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6月7日发布情况通报: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此事开展调查,对两位涉事人员予以停职检查处理。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96856407?serialId=ac47a506f570a6c7db0808da57dd7ecb&showType=news - 转发 @搜狐新闻 : 【主持人替听众维权被政府工作人员嬉笑回怼 市委办公室回应】6月6日,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民声热线》官方账号发布了一条节目视频,视频中,电台听众袁先生向主持人投诉,称当地政府欠他134万工程款2年不还。然而,当主持人打电话到湛江市坡头区政府办公室反映这件事情时,电话那头传来嬉笑声,一工作人员指示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不用理,挂掉!”6月7日,上游新闻记者致电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掌握属地的具体情况,已让属地核查。7日下午,广东民声热线更新视频称,湛江市坡头区向节目组发来了正式的回应函,同时,该区领导也专门致电节目组,对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表达了正式的道歉。另外,当地政府领导已找到投诉人袁先生,商讨出一套双方都能接受的清欠还款方案。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96778932?serialId=8a9b39386600f564f04a5a6a9c39458a&showType=news :sys_video: 广东民声热线的微博视频 https://video.weibo.com/show?fid=1034:5174604365234211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vyUeicQO#搜狐新闻
“诈骗鬼才”竟是广东省高层某政法系统领导?!该领导为了阻止我为儿牛腾宇伸冤,指使广东高院连续抛出三个自相矛盾的说法,欲对我进行“司法诈骗”! 通常来说,“诈骗”一词是指某人为图谋金钱等利益,骗取受害人信任,非法获取受害人钱财。但如今,鬼才般的广东省高层某政法系领导,竟将诈骗与其所掌管的司法机关相结合,发明出了“司法诈骗”。虽然其诈骗手法极为拙劣,诈骗话术自相矛盾,但其依旧毫不掩饰地卖弄着自认为高明的愚蠢才智。 该政法口领导指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高院)对我陈述了三个先后自相矛盾的谎言,并挖了一个非常显而易见的坑,并期待着我跳进去。 谎言一:允许阅卷,事后反悔 广东高院于4月16日向我方承诺,我方代理律师可以前往茂名市中院进行阅卷,并要求茂名市中院不得进行阻拦。可当我方人员前往茂名中院阅卷时却又遭到了阻拦。 谎言二:神偷法官,窃走案卷 对于不允许我方人员和代理律师阅卷的原因,茂名市中院和广东省高院给出了一个非常惊人的说法:案卷被当初负责主办案卷的茂名市中院主审法官——张书铭“偷”了!且该案卷从来就没有归档过,一直都被张书铭私自藏着。 广东高院的意思让我们去找张书铭要案卷吧。” 谎言三:签字进坑,案卷可归 广东高院在某政法口领导的指使下,挖了一个非常显而易见的坑,试图引导我方跳进去。 他们提出,要求我方代理律师:只要我方律师在未得到阅卷许可前,先把申诉材料写完并提交,之后就可以允许我方律师阅卷了。 广东高院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个本应完整存放于茂名市中院档案室里,却被“神偷法官”张书铭偷走的案卷,是可以根据现有情况自行选择是否重返人间的。如我方未能答应广东省高院的要求,那该案卷就处于“永远地遗失了,并且无法追责”的状态;如果我方答应了广东省高院的要求,那么这个“永远地遗失了,并且无法追责”的案卷,就能奇迹般地重现人间,并交给我方律师进行阅卷。 而广东高院的要求,让我方代理律师未能看到案卷的前提下,就把申诉材料写好并提交上去。相当于让我方代理律师在不看考题的情况下,先写答案,写完答案再给律师看考题。天下岂有先答题后看题的道理?这样的申诉材料注定是会失败的。这便是广东高院为我挖的坑。 此三个谎言之间相互矛盾,前后言行完全不一致,且以“案卷失窃”这一老掉牙的理由,试图让我踩坑,其行为令人又愤怒又好笑。 至于广东当局为什么如此惧怕我方代理律师调阅案卷,其实只是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个冤案,冤案的案卷没办法公之于众,也不能拿给代理律师看,故而慌不择路,蠢计频出。 广东当局现在可能正加班加点地研究如何篡改案卷,使之看上去不要那么明显地像一个冤案,或者把案卷里缺失的证据伪造好,免得因为关键证据缺失而翻案。 自然也不排除广东当局自知阅卷是个死局,故而在其黑后台的撑腰下,死也不让别人来调阅这个冤案的案卷,就算天皇老子来了也不能阅,也要靠边站。 我儿牛腾宇于2019年遭广东当局以及中国某高级权贵的仆从——杨晔(上海)的构陷,在承受了一番丧心病狂地折磨后,被广东当局冤判了14年。 2019年至今,我为儿伸冤,曾多次前往广东省进行申诉和维权,却被广东当局以各种方法耍赖,至今未能维权成功。(谷歌搜索“牛腾宇”或查看我往期文章了解案件详情)
【 #广东要求酒店确保零偷拍 酒店担忧把偷拍责任全算他们头上】近年来,酒店偷拍事件频发,住客惶恐,但追责艰难;与此同时,酒店经营者往往会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广东的新规将试图解决这个困局。2025年2月1日,《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九条明确提出:旅馆应当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这是全国首个在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中明确旅馆防偷拍责任的省份。偷拍已然成为错综复杂的黑色产业链。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10月公布的2024年1月至9月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显示,人民法院受理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件同比增长436.36%。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高艳东表示,偷拍获利的模式包括两种,一是付费直播,一般400元至600元就可以买到3到5台酒店摄像头的观看权限;二是视频销售,偷拍者将私密视频剪辑好售卖给网站,一条视频的价格在100元至300元不等,或者将视频直接卖给观看者,一般价格在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多位专家指出,偷拍行为的猖獗、公众对偷拍的恐惧不安,与现行法律对偷拍的处理之间,存在明显失衡。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至十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指出,去年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虽将罚款上限提高至1000元,但拘留上限仍为十日,“这种处罚可能失之于宽”。尽管现有法律体系对偷拍行为采取了阶梯式的惩治措施,但刑法尚未对偷拍行为设立专门罪名,目前只能通过“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等间接规制。高艳东指出,这些罪名仅能打击使用偷拍设备和传播偷拍内容的行为,无法直接对偷拍行为本身进行处罚。律师高锐指出,如果偷拍者只是进行了大量偷拍偷录,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难以构罪。针对这些现实问题,部分地区尝试“补位”。例如,去年3月施行的《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就明确要求,相关私密空间负有经营管理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在该私密空间内非法安装摄像头。广东此举也有此意。在多位受访者眼中,民宿、酒店偷拍屡禁不止,关键在于部分从业者对偷拍态度暧昧、行动乏力。一方面,部分酒店参与了偷拍。另一方面,很少有酒店会定期排查、检测偷拍设备。某信息安防公司负责人何志会称,能做到定期检测的酒店和民宿很少,选择专业机构排查的也不多。“广东省酒店行业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出台前,已有不少会员酒店购买专业检测仪器对客房风险位置排查。不过,即使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给出检测设备采购清单,设备购买所需的资金投入,对不少小型旅馆或经济型酒店来说,也可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另外,检测工作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广东惠州市一家民宿店经理谢先生认为,防偷拍涉及工程技术与网络知识,要求酒店自行配备网络工程师既不现实,也不符合运营架构。若额外配备专门排查人员,经营成本将大幅增加。广东省酒店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出台后,诸多酒店忧心忡忡,认为偷拍乱象防不胜防,“担心到时候把责任全都算在他们头上,如果‘一刀切’进行处罚,他们觉得很冤枉”。就广东新规中的“确保”二字,彭錞指出,从法律上讲,“确保”并不是指客观上万无一失,而是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即酒店采取了合理措施防止酒店内出现偷听偷拍偷摄设备,包括检查、处理、清除。如何定义“合理”?彭錞认为,这取决于一系列因素,简单来说,规模越大的、收费越高的、曾经有过偷拍记录的酒店,应当采取更高标准的保障措施来禁绝偷拍。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3g.k.sohu.com/t/n862661132?serialId=f25022dca1965b3d1232d0cd71bcbd38&showType=news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Pe4no9pZ4#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