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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中国大跃进、大饥荒时期的人吃人现象尚可以归纳入“求生性食人行为”,那广西文革中的吃人风潮绝对不属此类。在大跃进、大饥荒时期出现的“人相食”现象,其动机都比较单纯,大都是中国农民在树皮草根全部啃完的极端绝望的生死线上,一种迫不得已的人性向兽性的返祖沉沦。如果我们把它和广西文革中 的吃人现象做一对比,便不难发现它们有很大不同。除了吃人者(国家机器的代表军人、武装民兵等)和被吃者(黑五 类及其子女、造反派)的鲜明的阶级属性不同外,在大跃进、大饥荒时期出现的“人相食 ”中,吃的是一切人肉,即求生的蛋白质的需求。而广西的吃人者吃的是受害人的心、肝 和生殖器,因为据说这可以“壮胆、大补”。很明显,这种吃人绝非饥荒所迫, 更像是有意谋杀。 作家郑义和当年组织上林县“木山惨案”吃人的凶手谢锦文有过一段如下的访谈: 他是当时的革委会主任,后又任大队支书。……见我只问吃人细节,顿时轻松起来, 主动谈起他光荣的吃人历史。谢参加过中共游击队。一九四八年,一奸细带国民党警察来 抓人,他们杀了奸细,剖腹取肝分而食之。(有史料记载:井冈山红军亦杀人吃心,尤其是新战士。原由与谢锦文一般:壮胆壮身)……我突发异想,问道:“过去用瓦片烤的肝 好吃还是这次煮的好吃?”答:“还是烤得好吃,香,这次是腥的。”除了心理生理的极端厌恶之外,对这位食人者我还有几分谢意。感谢他点透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吃人是历史 的继续。  从谢锦文的回答中倒是透露了一个秘密:对敌人的“剖腹取肝分而食之”原来是一种革命传统或革命遗风。上文提到上思县思阳公社武装部长王照腾熟门熟路地参与剖腹取肝,并以和谢锦文同样的理由(“他鼓励大家都要吃,说吃了人肝,胆子就大”)让群众共食以示“共同专政”,可以推测,他们在以往的革命战争中,完全可能有过和谢锦文同样的杀人食肝的经历,而文革又给了他们制造了另一个机会。郑义遂有如下的感叹: 可以吃奸细的的肝自然可吃“二十三种人”的肝,可以吃国民党的肝自然也可以吃对立派和“走资派”的肝。红军、游击队可以吃人肝,“革委会”、“贫下中农”、“革命群众”自然同样可以吃人肝。只要是以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便可!  ,,,,,, 无论在地理规模还是数量规模上,广西文革中的吃人风潮都是史无前例的。经过我们 以上的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恶性事件都是由政权的代表人物策划和推动的,是有 组织的群体暴力。因此,它完全是一种国家机器行为。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群体暴力事 件中所显露的人性的缺陷:人与兽之间没有绝对不能逾越的界限,而文革在最大程度上激 发和释放了人性中的恶,才使“人”迅速地完成了向“兽”的返祖转化。作这一如是观, 只要文革的毒素还弥漫于中国的公共社会,人吃人的悲剧就有可能再一次重演。 ---广西文革中的吃人风潮 宋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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