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为何在“文革”中能横行霸道? 1949年江青35岁时,虽然风韵犹存,但她与毛在中南海丰泽园中已分居两室,很少得到毛的眷顾了。这当然与毛泽东一贯在婚姻上有始无终、喜新厌旧的特点有关,但也与江青的妇女病不无关联。那时江青得了严重的子宫颈口糜烂,后来又被诊断为子宫癌,而不得不去苏联治疗 。面对性欲极为旺盛的毛泽东,江青的疾病使她自然地失去了毛在性关系方面对她的依恋。毛泽东碍于其“领袖”形象而不便离婚,但又想满足婚外性欲,这就需要得到其合法夫人江青的默认。当然,这种默认也自然伴随着丈夫对其名义上的妻子的某种补偿。以毛氏夫妇的地位,在一切生活开支均可由国库支付的情况下,毛若对江作金钱上的补偿,并无实质性意义,最可能的就是在政治地位和权力方面作出补偿型承诺。据陈小雅考证,毛江之间的夫妻关系的演变早在50年代初就开始了。据在毛身边多年的工作人员在“文革”中的回忆:“毛和江谈了一次话,有了‘协议’,毛向江点明了自己的私生活问题,毛要江不要过问毛的私生活,代价是毛在政治上提拔和保护江”。 为了适应这个调整,江青对外也大造舆论,宣称自己和毛泽东早已没有“夫妻生活”,他们的关系只是“政治夫妻”;对此,毛泽东也不讳言,予以配合。 然而,毛不断拈花惹草的行为毕竟会伤害江青原本就十分敏感的自尊,也加剧了她对于随时可能失去合法的“夫人”地位的心理恐惧。为了化解这种恐惧,她自然渴望通过在政治上充当毛的得力打手,不断攫取权力,从而稳定自己与毛的“政治夫妻”关系。正是这种病态的恐惧和野心,使得江青从延安时期一个性格温顺的女性逐渐变成一个刻薄待人、歇斯底里的怨妇,进而在“文革”中成为一个疯狂报复、暴戾恣睢的“冷宫怨后”。,,, 虽然历史不能假设,但我们仍然可以想象,倘若毛和江在中共建国后的夫妻性关系和谐、江青没有因上述病态的恐惧和渴望所造成的阴暗心理和疯狂个性,“文革”时期某些领域内她所造成的人道灾难至少可能有所减轻。毋庸违言,江青在“文革”中的不可一世以及“文革”后的可悲下场,在很大程度上与她身后那位寻花问柳的风流丈夫的情欲有关。 ---宋永毅:“文化大革命”和非理性的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