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破坏质疑

【喜马拉雅烟花秀引发破坏生态质疑 审批怎么办下来的?】9月19日,在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随着《升龙》烟花引爆,一条彩色“长龙”沿着喜马拉雅山脉蜿蜒爆发。这场由户外品牌始祖鸟和艺术家蔡国强团队策划的烟花秀,引发舆论激烈质疑,无论在生态影响、法律程序还是监管机制上,都存在许多待解的疑问。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江孜县分局的一位负责人称,此次活动在生态环境局备案过,手续也合规,由于烟花使用的是环保材料,因此不需要进行环境评估,乡、县等政府同意即可。然而,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全国碳达峰碳中和法律专委会主任刘新海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仅“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可填报登记表备案。虽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明确将烟花爆竹燃放纳入强制环评范围,但青藏高原作为“生态敏感区”,应参照《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对可能影响生态系统的活动从严管理。该办法于今年8月1日实施,根据其第十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羌塘高原、喜马拉雅山脉、冈底斯山脉、念青唐古拉山脉、唐古拉山脉、伯舒拉岭等区域内的大型冰帽冰川、小规模冰川群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制定重要雪山冰川和一般雪山冰川保护名录,对重要雪山冰川实施封禁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人为扰动,对一般雪山冰川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刘新海认为,此次活动涉及高山草甸、野生动物栖息地,即使不在保护区内,也应进行生态影响专项评估。“按理说,做环评是常态。”另一个争议点在于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江孜县分局所称的所称的“在生态环境局备案过,手续合规”、“乡、县政府同意即可”等问题。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种类、作业单位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规定的证明。刘新海认为,江孜县分局仅提及这场烟花秀“在生态环境局备案”,而未明确是否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对于江孜县分局所说的“乡、县等政府同意即可”,刘新海认为,虽然看似流程完整,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可能影响生态的活动需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但截至目前,我们没看到任何公开的风险评估报告,没听到当地居民的声音,始祖鸟此前提到的‘预防—监测—恢复的全链条方案’,也并未经过论证和公开。”刘新海说。面对烟花秀是否会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质疑,江孜县分局表示,“目前来看,当地生态暂未受到破坏,后续也会持续观察”。但刘新海并不认可这一说法:“生态破坏往往有滞后性,不是点燃烟花后没看到死鸟、没看到草枯,就没事。”他指出,根据收集的资料以及统计学和国际上关于环境监测的惯例,要判断高原生态是否受损,至少需要进行3年的跟踪评估。根据《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需要用遥感技术,看植被覆盖度有没有下降;定期采样土壤,检测有没有化学残留。另外,也需监测冻土,看烟花的热量会不会影响冻土稳定性;还需要观察野生动物的活动轨迹,看它们是不是还会回到原来的区域生活。目前, #日喀则通报蔡国强烟花秀 ,表示已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后续将根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如果后续监测发现确对喜马拉雅地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应怎样追责?刘新海认为,最先担责的是审批和监管部门: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发放焰火燃放许可证,生态环境局没要求环评,相关责任人可能违反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法。其次是活动主办方。“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西藏自治区政府可以要求主办方承担修复费用。此外,检察机关、环保组织等也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刘新海说。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37439088_120094090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Q5KDGBRQV#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