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小饭店老板因随手拍摄菜品视频,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违法广告,遭到高达45万元的罚款。这一处罚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议,许多律师表示该处罚缺乏法律依据,认为于法无据、于理不容。市监局对此事件进行了回应,强调了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性。此事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小商家的关注,也引发了对广告法律界限的讨论,许多人开始质疑现行法规是否合理,是否会对小微企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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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围绕山东临沂一家小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而被认定为违法广告,并面临高额罚款展开。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法律争议,最终市场监管局决定不再对该店进行处罚。
临沂官方通报被指公开撒谎。近日,一则“山东临沂小饭店因短视频被罚45万元”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事件起因于当地一家名为“钦知坊”的小饭店于当年2月在抖音发布了一段展示菜品的视频,内容包括“蛤蟆汤”和多种昆虫食材。市监局称其涉嫌发布“使用国家禁止食用动物(蛤蟆)”的广告,拟对其罚款45万元。 饭店老板表示,店里的食材皆为正规市场购入,无任何野生动物,而且自己只是日常拍摄菜品,没有推销意图,市监局处罚过
【 #饭店因发蛤蟆汤视频拟被罚45万 官方通报:2个月前已决定不处罚】今年3月,在山东省临沂市开饭店的张老板收到一份由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载明,因其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拟被罚款45万元。7月11日,张老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处罚因其饭店一道菜品“蛤蟆汤”的小视频而起。据她的说法,菜品原料为牛蛙,当地风俗一般称牛蛙为“蛤蟆”;自己不过是将记录饭店日常的小视频随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