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連斯基首次全部公佈“20點”烏克蘭和平計劃 1. 確認烏克蘭主權。 2. 俄羅斯與烏克蘭簽署互不侵犯條約。 3. 烏克蘭將獲得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4. 烏克蘭和平時期武裝部隊人數限制在80萬人以內。 5. 美國、北約和歐洲向烏克蘭提供類似於《北約憲章》第五條的安全保障。如果俄羅斯再次入侵,將採取軍事回應並重新實施制裁。 6. 俄羅斯將對歐洲和烏克蘭的互不侵犯政策寫入所有相關法律。 7. 烏克蘭在預定的時間內加入歐盟,並確定入盟日期。 8. 制定一項全球發展方案,具體內容將在單獨的投資協議中予以明確。 9. 設立總額達8000億美元的多個烏克蘭重建基金。 10. 烏克蘭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11. 烏克蘭承諾不尋求發展核武器。 12. 扎波羅熱核電站問題。沒有妥協的餘地。美國提議由美方主導的三方管理模式。基輔方面則提出美烏平等共同管理的方案。 13. 在學校推行旨在培養寬容、促進跨文化理解、消除種族主義和偏見的教育項目。 14. 領土問題。 烏克蘭提議: 俄羅斯從第聶伯羅彼得羅夫斯克州、尼古拉耶夫州、蘇梅州和哈爾科夫州撤軍。 在頓涅茨克州、盧甘斯克州、扎波羅熱州和赫爾松州,則堅持“我們留在原地”的原則。 俄羅斯要求烏克蘭從頓涅茨克州撤軍。 美國提議: 以建立自由經濟區作為妥協方案。 如果雙方無法就“維持現狀”原則達成一致,自由經濟區方案只能通過在烏克蘭舉行全民公投來實現,屆時必須對整個協議進行投票表決。 15.俄羅斯和烏克蘭承諾不使用武力改變協議。 16.俄羅斯不會阻礙烏克蘭利用第聶伯河和黑海進行商業活動。金布恩沙嘴將被非軍事化。 17.所有囚犯全部交換,平民、兒童和政治犯全部返回烏克蘭。 18.烏克蘭承諾在協議簽署後盡快舉行選舉。 19.該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並由美國總統主持的“和平理事會”進行監督。 20. 各方同意所列條件後,全面停火制度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