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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背后的累累白骨 据《炎黄春秋》杂志披露,1959~1961三年时间,茅台酒大幅增产,合计产量2,079吨,其中1,939吨国内自饮,在那个群众吃不饱饭甚至大量饿死的年代,这些酒非普通群众享用,耗费粮食1.13万吨,被征收粮食的地方,群众大量浮肿。国酒背后,有多少累累白骨? 生产这些酒需要多少粮食呢 ?根据茅台酒厂历年使用原粮统计,这三年实际用粮是2,260万斤,其中高粱1,085万斤,小麦1,175万斤。换算合计1.13万吨。(《仁怀县志》,第553页) 茅台酒的产地仁怀县,1949年前,当地老人回忆,普遍饥饿、大面积死人的事情,好像没听说。民间酿酒,自然得遵循灾荒伦理底线和灾荒市场规则。 1937年,贵州省国民政府颁布“违背酿酒处罚规则”。其中,在天灾粮食困难期间禁止以粮食煮酒、熬糖、米浆刮布。“对违禁酿酒者,除将酒没收变价及封禁器具外,并依酿酒量,按当地酒价,处以2倍以上4倍以下罚金,再犯者,处以4倍以上8倍以下罚金”。(《贵州省志•粮食志》,第55页) 茅台酒的产地仁怀县当时有20万左右农民,年人均统计数字上的分配粮食为300斤左右。如果把生产茅台酒的粮食用来救济,每个人可平均分得100斤左右。换言之,2,079吨茅台酒约等于20万人3个月的口粮,再配些野菜、树皮之类,估计熬过最危险的春荒没有什么问题,能够把更多的人从饥饿、死亡的沼泽里拉出来。 ---“国酒茅台”的秘闻轶事 作者: 张东园 图1:1958年“车轮牌”茅台酒 图2:1960年“车轮牌”茅台酒 图3:1961年“短盖飞天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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