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听到一个小故事,说是前些年,有个某大厂的人,在外面私自接培训,专门为一些人培训大厂“文化” 。 这份私活他赚到了数百万元。 后来因为个别学员不满意,被举报了。 我想说的是,大厂创造的平台、创造的文化,被很多人向往,被很多人去学习和模仿。 甚至产生这样的商业价值。 在我看来任何形式的打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学习(偷师)。 尽可能把所在工作的平台中你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全部变成自己的。 作为老板,目标虽然是赚钱,但是也要让自己的员工能学到东西,否责你这个平台价值是有限的,自然能赚到的钱有非常限。 员工永远不要指望一份工作到永远。 老板永远不要指望员工永远对于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