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越通社报道,越南修改《人口法令》,取消“一孩或二孩”生育规定。 原规定“决定生育时间和间隔”被修改为:“个人或夫妻在平等基础上,根据年龄、健康状况、学习、工作、收入以及抚养子女的能力,自主决定生育时间、子女数量及每胎间隔时间”。同时,删除原第2款“每对夫妻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特殊情况由政府另行规定”。 越通社称,此次修改旨在解决各地区、各群体间生育率差异过大的问题,防止出生率过低、无法 - x - news.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