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输了鸦片战争,但是现在中国人还是在批评大清贪腐严重,这种似是而非的历史反省存在很大问题。大清不仅仅输在贪腐问题上,还输在税赋制度上(这是社会制度最重要的部分)。中国税赋制度史研究发现大清的税收存在这样几个问题: 1.受到儒家轻徭薄赋思想影响,历朝历代的总体税赋太低,甚至不足以维持日常公共工程开销,修个运河、建个粮仓或者铸个堤防都得向乡绅摊派和找乡民搜刮,国库的钱根本不足以应付这种公共开销。遇到战争这种巨额开销,不但国库捉襟见肘,还只能想方设法搜刮各个社会阶层。 2.税赋结构严重不合理、税收管理效率低、严重缺乏开源节流的经济观念,历朝历代都存在这种问题。税赋低却丝毫没有给社会各阶层减轻负担,根本上还是因为朝廷除了搜刮,不知道怎么增加收入,这跟儒家重农轻商思想有关。像票庄、钱庄这类金融工具,朝廷没想自己经营让国家有稳定收入来源,甚至没有想办法去收他们的税,而是一遇到天灾人祸就找商人敲竹杠。还有就是政府朝廷没有想过怎样让土地耕种产量增加来间接增加朝廷收入,比如推广农业技术和引进农作物等等。 3.极低效率的税收制度及其管理,根子上还是跟支离破碎的国内市场和效率极低的中央集权制度有关,历代朝廷都无法克服国内的种种壁垒和障碍,在这种情况下,要推行全国统一的经济发展政策根本不切实际。而朝廷明知道有这种问题,思路还是秦始皇那一套大一统思想,没想过顺水推舟地推行类似联邦制或分封制的制度,来授予各省发展民生自主权,而是用统一的儒家思想教化全国,成了所有地方官员必须遵守的意识形态。在统一的意识形态指导下,没有人敢挑战儒家的轻徭薄赋和重农轻商思想。 简而言之,并不是税收越低,社会感受到税负压力越小;在低效管理和灾难性的税赋制度面前,税收低既削弱中央财政,又没有“造富”地方,反而一遇到天灾人祸还得反复搜刮社会各个阶层。 这就跟中国现在的低效中央集权制度缺陷一个道理:由于央地权责分配不清,看上去是权力集中到中央了,实际上是中央与地方互相推卸责任和互相削弱权力。真正的联邦制不但清晰分割央地权力,还让分权形成互相强化央地权力和责任的效果。中国显然是恰恰相反,治病救人的唯一办法就是根据现状实现真正的联邦制,这是秦以后都拒绝承认的最大社会现实。 由于税收低、中央财政难以维持公共开销,许多本该朝廷负担的责任,全部推卸给地方。比如地震、洪水、旱灾,朝廷赈济只值九牛一毛,乡绅和商人在承担朝廷无法承担或者故意逃避的责任。朝廷最大的本事就是拆东墙补西墙。再加上腐败横行,别说应付战争困难,就算和平年代也一样日子越过越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