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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一农民申请补偿安置14年无果:自规局被9次判违法仍在“挤牙膏”】2025年8月14日,杨树立再一次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法院撤销河北唐山市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补偿决定,要求该局重新作出补偿决定。“14年了,房子没了,地没了,补偿款也没拿到,孩子上学都受影响,我真的快撑不下去了。”杨树立坐在儿子家中,声音里满是无奈。今年56岁的杨树立是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真武庙村村民。从2011年房屋被拆、宅基地被征收,到2025年,他仍在为补偿奔走。在杨树立一系列的诉讼中,玉田县自规局14年间曾9 次(含二审)被当地两级法院判决行政违法,多次被要求撤销行政决定,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案卷材料显示,杨树立的宅基地用地面积133.4平方米、建筑面积74.7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2003年,玉田镇人民政府以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为由,将包含杨树立宅基地在内的地块拍卖给了万丰公司。杨树立称,由于自己曾在开发商老板父亲的工地打工,两人相识且关系不错,开发商老板的一番承诺让杨树立放下了戒备。“他说要在世纪花园给我两处房子,等盖了门市再给我一套门市,让我先把房子拆了,还说都是熟人,不会糊弄我。”出于信任,杨树立没签任何书面协议,就自行拆除了部分房屋。判决书显示,此后万丰公司和镇政府开始实施储备和预征收土地工作,在此期间万丰公司将该宗土地转让给孙健斗,为完成该地块的征收用地,玉田县政府上报河北省政府审批,2008年,涉案地块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征收为国有土地。让杨树立无法接受的是,2011年,玉田县国土局(后机构改革并入玉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统一称“玉田县自规局”)在未对其进行任何补偿安置的情况下,直接作出《注销土地登记通知》,要求他交回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逾期不交回则公告废止。“他们说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了,会给我补偿,可我等啊等,补偿没等到,倒是等到了土地证被注销的公告。”杨树立说,得知土地证被注销时,他气得耳朵都听不见了,“我拿着红本,却被告知土地不是我的了?”从2011年土地证被注销开始,杨树立的维权之路正式开启。胜诉之后,杨树立向玉田县自规局邮寄《补偿安置申请书》,要求重新安排宅基地并对被拆房屋进行补偿,可该局收到申请后,始终未作出任何处理。无奈之下,杨树立只好再次将玉田县自规局诉至法庭。玉田县自规局作出《不予补偿决定书》,理由与此前如出一辙——“杨树立2003年自行拆除房屋,2008年征收时无地上附着物,且宅基地已被集体收回”。历经三次败诉,玉田县自规局终于在2021年11月30日作出《土地征收补偿决定》,补偿金额仅为45626.47元,且仍按2008年的征地标准计算,未考虑物价上涨、房屋实际价值等因素。杨树立认为补偿严重不合理,继续起诉。2022年12月28日,玉田县人民法院撤销该补偿决定,要求该局“结合物价上涨、杨树立多年未获补偿的损失等因素,给予公平补偿”。2023年7月5日,玉田县自规局再次作出《土地征收补偿决定》,仅将补偿金额增加至50118.66元(增加部分为利息),补偿标准、计算方式与此前被撤销的决定基本一致。截至2025年8月,玉田县自规局已因涉案纠纷9次被两级法院判决行政违法,其中8次为补偿相关行政行为被撤销。记者联系上该局管制股杨姓股长。杨股长称,自己是今年4月份到的,这个案子情况他并不清楚,领导也没交办过这事,需要去了解后答复。截止记者发稿,未获该局答复。更多详情请查看原文>> :sys_link: 网页链接 https://www.sohu.com/a/933904278_260616 :icon_weibo: https://weibo.com/5890672121/Q45M5x1jZ#搜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