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抚养权争议

总结李汀vs王志安进行有关家暴、抚养费两起诉讼方面的观点与讨论结果如下: 一:家暴案。自21世纪以来,欧美西方国家对家暴采取的是0容忍态度。夫妻双方别说打人了,就算你拍了对方大腿、手臂,让对方不小心摔了一跤,砸了对方私人物品,拿刀威胁,甚至高声辱骂产生心理损害,都属于家暴。 是可以直接报警让对方进看守所(至少一天)的,并让检察官采取进一步行动(比如禁制令)的。 根据中国的文化传统,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海外华人家庭内部天天吵架,甚至打架;之所以他们还没进过监狱,可能真的只是夫妻双方不懂法律,或者关系还没走到这一步。 因此我这里打个小广告,想要对海外——特别是美国家庭法方面进行咨询的,面临被对方起诉或者自己想起诉对方的,可以私信我。 我学习能力比较强,最近因为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把相关法律案件都学习了一遍,可以给你进行一些“非专业律师”方面的个人咨询,至少让你了解一下起诉流程、法律条文、证据和判决等方面的大致情况,让你有一些基本认知,多做准备,少踩坑。费用的话看着给吧,肯定比律师便宜。关于这方面我以后也会考虑做一些Youtube视频给大家普法。 不仅是夫妻了,孩子和父母,男女朋友,甚至租客之间都可以互相起诉,把对方送进监狱。不要惊讶,这就是西方法律,这也是如王志安这样的老华人肯定会进坑的地方。 回到正题:从这点上看,王志安在北京警察局有对李汀在案的肢体暴力记录;在日本,也有李汀女儿的口述“爸爸打过妈妈”的证词。家暴判定对王志安很不利。 如果认定家暴,该标签将在王志安的社会记录中永久保存,影响其就业、租房,并甚至可能影响王志安以后的入籍(因道德标准不达标)。 二:抚养权案。根据李汀提供的论述,存在至少三次意外事故,分别是王志安骑自行车让女儿摔下,让女儿独自一人在公园呆着自己去理发,和上传了女儿和同班同学的露脸视频,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这些事实如果可以认定,将对王志安的抚养权非常不利。最终结果是失去对女儿的抚养权,并支付高额抚养费 除非王志安能找到对应的,李汀家暴或者抚养失职的证据,否则根据现有掌握的证据,不论是家暴还是抚养权,王志安都处于不利地位。 最终的判罚程度,首先是要看李汀要“治你于死地”的决心,证据的完整度,以及其所找的律师水平。总之从目前现代国家的司法实践来看,法律是站在李汀这一边的。和老中中年男性的思想惯性可能截然相反。 这边我给王志安方面一个中肯的建议:赶紧去找律师,并整理对李汀相关不利的证据,思考一下对自己家暴、抚养问题方面的解释。不要到时候被打个措手不及。 最后,日本方面家庭法案件依法公开。如果李汀诉王志安案件受理,网上能查到对应的开庭时间和地址,会日语的日本华人可以去旁听 我就帮大家这么多了。愿意咨询这方面法律的,可以私信我。再次强调,我不是律师,但我可以尽我所能根据我的亲身经验和学识帮你分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