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中心清退

尊敬的蔡老师: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在收到信息后,即刻撤回了有关浙金中心的推文,这对我们是莫大的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不胜感激!关于金交所的发展历程,之前有过很多评论,褒贬不一,但真正能够客观评价的不多,可能只有一直深耕在这个行业,见证了他整个生命周期的人,才会有较为深刻的体会。对此,我们简要地整理了一下,向您做个汇报: 一、金交所的前世今生 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 "金交所")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曾在规范国有金融资产交易、盘活地方不良资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需在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这为金交所的设立提供了政策依据。当时设立金交所的核心初衷,是承接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的不良资产,解决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转让分散、缺乏统一平台的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金交所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合规诞生。 然而,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部分金交所逐渐偏离设立初衷,成为房地产企业、地方城投公司等主体违规融资的重要通道,大量的伪金交所也不断滋生并野蛮生长,联姻互联网金融,引发了一系列金融风险事件。随着风险的不断暴露,2016年的侨兴债爆雷事件,成为了转折点。2017年开始,监管部门开始了整顿与风险化解,直至2021年,进入了清退阶段。2024年,清退进程全面提速,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金交所迎来了史无前例的集中清退浪潮,标志着这一行业正式走向终结。 二、浙金中心的发展历程 (一)发展历程: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浙金中心”)于2013年12月成立,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内唯一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也是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在去伪金交所的过程中、去伪存真,根据监管要求有序退出的最后一家金交所。成立12年以来,浙金中心始终坚持合规经营,严格遵守监管要求,落实合格投资者管理责任。即便在P2P、各派系财富管理公司快速、野蛮生长的阶段,我们也丝毫不为所动,从未与任何一家上述机构合作和为其提供通道,坚守合规底线,为老百姓负责。同时,我们也从未忘记金交所设立的初衷,在化解不良资产这个领域持续深耕,如,与省高院合作成立课题小组,首创了“共益债权”产品,调动社会资本为破产企业注入活力,经过司法程序明确优先偿还性,帮企业渡过了难关、为老百姓保住了收房、为投资者保障了权益。这种业务模式,受到了当地政府、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浙江省高院还将此编入省破产十大案例。至今,不良资产的处置、清收、重组仍然是我们的核心业务。 (二)清退历程:在清退潮中,浙金中心积极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部署要求,制定了各项措施和安排,按照“依法合规、系统施策、平稳有序”的整体思路,有序压降,稳妥退出,有效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涉稳涉众重大风险的底线。存量业务具有很强的涉众性,处置不当、舆论不当,都极易引发次生风险,对此,省委省政府和监管部门都给予了我们极大的帮助。2024年10月31日,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开发布了不再保留浙金中心金融资产交易资质的公告,公告内容明确了,交易资质取消后,不影响存量业务融资主体依照合同约定继续承担按期兑付的责任。为此,我们设立了浙金服务公司,继续承担存量业务的清算和兑付功能,确保存量业务按期兑付,稳定投资者情绪,增强投资者预期,确保会员权益,这也是我们的网站主页、微信号暂未更改名称的原因之一;二级市场的继续开放也是基于存量业务原合同的约定,如若变更,势必引起更多恐慌,打破平稳退出的节奏。 三、浙金中心的转型发展 监管部门在落实清退工作的同时,也对浙金的转型提供了政策支持,帮助我们科学把握处置工作的节奏和力度,统筹考虑化解所必须的资源保障,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合规转型、稳健发展。在转型发展上,一是批准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并支持我们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申请成立地方AMC,浙金中心已于2025年1月13日获批更名为浙江资金资产运营股份有限公司,地方AMC的牌照申请和筹备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二是支持收购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此项工作已于2025年7月1日完成,并已展业。 综上,转型中的我们,有两大核心任务:一是存量业务的兑付、二是公司的转型,其中存量兑付是重中之重,同时也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造血功能,为稳妥化解存量业务提供有效的人力物力保障。目前,公司各项工作都在有序进行,存量业务各融资主体也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投资者情绪也较为稳定。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做好有序压降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浙江资金资产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