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领奖

高瑜
4小时前
#蹭網發推之一三四 我的一份聲明 本月14日,盛雪女士代我領取獨立中文筆會為我頒發的自由寫作獎,說了代我領獎的原因是“由於高瑜女士無法到場”。 我現在說明我“無法到場”的原因,是我收到“國際筆會”讓我簽字的《免責聲明》,我沒有簽字,也決定不去倫敦領獎,也就沒有去英國使館簽證處辦理簽證。還沒有到中國海關是否對我實行“邊控”的那一步。 下邊是國際筆會的《免責聲明》的中譯文: “接受此獎項、邀請或參與相關活動或獲得獨立中國筆會(ICPC)的公開表彰,即表示您 承認: * 此獎項及頒獎典禮可能被某些機構或 個人視為政治敏感、有爭議或與官方政策 或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現行政治氛圍相悖 * 接受此獎項可能會導致法律訴訟、調查或旅行 受到當局的限制 * 接受此獎項也可能對您的個人和職業生涯產生影響 * 您也承認,頒獎機構獨立中國筆會(ICPC)無法 保證您的安全或法律保護 在您做出決定之前,請考慮: * 評估您個人和家庭的安全狀況 * 諮詢熟悉當地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法律顧問 最終決定權完全在您手中。頒獎機構獨立中國筆會(ICPC) 尊重您關於是否接受此獎項的任何選擇,並將 支持您的決定,同時根據您的要求保持適當的保密性 繼續接受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接受以上所有風險: 姓名: 簽名: 本免責聲明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 請諮詢合格的法律顧問,以獲取針對您具體情況的法律建議。” 我拒絕簽字的原因如下: 1、我問過獨立中文筆會會長馬建,他說此《免責聲明》與他和中文筆會無關。我不簽字照樣可以前來參加大會。 2、獨立中文筆會是在香港註冊的團體,雖是國際筆會成員,但是頒發獎項是獨立行為,國際筆會的《免責聲明》,是越俎代庖,有越權之嫌。 3、這份《免責聲明》不是為獨立中文筆會免責,而是為“國際筆會”免責,這對我是非分的要求。 所謂“接受此獎項、邀請或參與相關活動或獲得獨立中國筆會(ICPC)的公開表彰,即表示您承認......”,邏輯上說不通。 4.我參加過為我頒發過獎項的世界報業協會暨主編論壇和國際婦女傳媒基金會的大會,都沒有提出讓我為這些頗有聲譽的國際組織進行“免責”的要求。我認為如果我答應國際筆會的非分要求,會喪失我的人權有辱我的人格。 獨立中文筆會給我頒發的“自由寫作獎”我接受,這是2024年頒發的獎項,我已經接受了,今年只是舉行頒獎大會。 高瑜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