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州

勃勃OC
1个月前
关于某位女士至今还在网上公开污蔑我举报导致她丢了工作,以及污蔑我性侵她,法院没判只不过是因为“证据不足”,并不改变她被我性侵的事实等言论,我公开声明如下: 第一:不论到底是什么原因被举报,也不可能是被我举报。 因为我根本没举报。 这一点她自己心知肚明,公司开除她给她发的Non-disclosure terms里也应该说得很清楚,包括具体的解雇原因。 第二:关于性侵,有几个很清楚的事实其实已经在高等法院和警察局记录在案了 首先,这位女士在去警察局报案举报我“性侵”之前私信我我谈条件,说“在下午1点之前你不把帖子删了,我就去告你性侵”,并亲口在警方的调查报告中承认“如果我没有发帖举报,事情就会完全不同”。 请问这是否足够证明这位女士脑海中的性侵纯属子虚乌有,亲口承认了预谋利用性侵对我进行威胁和诬告? 此外,这位女士在法律文件中公开宣称有我性侵她的视频、音频、录音,录像,请问现在这些视频、音频、录音、录像呢? 如果她还记得的话,DVPO宣言和证词等法律文件的签名处都清楚的写着: “我在作伪证将受惩罚的前提下,根据华盛顿州的法律,声明(或证明、核实、陈述)上述内容真实无误。” 请问她是否明白什么是lying,什么叫作伪证,什么是法律的制裁? 她可能确实不知道这句话的含义,但我相信经过法律训练的律师、法官、警察和检察官们知道 最后,虽然华盛顿州的某些法官可能认为我们在网上只是互相吵架,互相对骂,属于是各打50大板,双双deny。但我的DVPO和她的DVPO有本质上的完全不同那 我相信事实和历史会证明, 是谁在明知撒谎的情况下诬告,谁在做伪证,谁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今天我会提供募捐链接,我愿意为募捐者提供法律允许公开的更多细节,让大家了解谁是受害者,谁是加害者,谁在做伪证,谁在撒谎 事实上,这个案件的所有内容包括警察的最终调查报道都是公开的,只不过需要交钱,另外是英文,你也需要专门去了解才知道如何操作,比较麻烦。 募捐后我帮大家都省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