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财经
科技
登录
#企业法律
关注
中日政经评论
4个月前
“民营企业”四个字,估计只在社会主义中国才有。美国没有,日本也没有。都是按照法律经营的企业,为什么区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只要这四个字还出现在新闻里,就证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分别还存在,就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今天鼓励你,明天就会收拾你。
#民营企业
#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中国
#国有企业
#企业法律
#经济体制
分享
评论 0
0
个人主页
通知
我的投稿
我的关注
我的拉黑
我的评论
我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