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閑人
2个月前
轉給在台灣主張投降的台灣人 中共從來不會善待投降者 🔹 程潛是誰? 程潛,國民黨元老級高級將領, 黃埔軍校教育長出身,資歷深厚, 曾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要職, 在國軍體系中,地位極高、輩分極重。 🔹 為何選擇投共? 1949 年前後,國共內戰局勢底定, 程潛選擇留在中國,接受中共所稱的「和平起義」。 他的判斷包括: ▪️ 認為戰爭已無勝算 ▪️ 希望避免更多流血 ▪️ 相信中共「既往不咎、禮遇元老」的承諾 🔹 投共初期:被高規格包裝 中共初期對程潛極為禮遇: ▪️ 安排擔任中央與地方職務 ▪️ 被宣傳為「愛國將領」、「和平典範」 ▪️ 成為統戰國民黨人的重要樣板 👉 這一切,都是政治需要 🔹 關鍵真相:他從未真正掌權 表面風光,實際上: ▪️ 不掌兵權 ▪️ 不參與核心決策 ▪️ 只是象徵性存在 👉 中共對他的定位很清楚: 可以展示,但不能信任 🔹 政治運動來臨:沒有例外 文化大革命期間, 即便程潛這樣的「統戰元老」, 依然活在高度警戒與精神壓力之下。 ▪️ 身邊人遭清算 ▪️ 歷史背景被反覆審查 ▪️ 隨時可能被翻舊帳 👉 差別只在於「有沒有被公開鬥倒」, 而不是「安不安全」。 🔹 投共高級將領的共同下場 程潛的經歷,揭露了一個殘酷現實: ▪️ 投共者,只在「有利用價值」時被善待 ▪️ 一旦價值降低,立刻被邊緣化 ▪️ 從未成為真正的「自己人」 🔹 給今天台灣社會的一句警語 歷史早已證明: 👉 投共,換不到尊嚴 👉 妥協,換不到安全 👉 你能背叛一次,就永遠不被信任 👉後代子孫也將永遠背負罵名
悉尼閑人
2个月前
作者张宏良: 小米把一辆汽车从生产到销售中间分为6个公司,无论你状告哪个公司,结果都肯定会告错,并且每一次告错都要经过几个月法院才能驳回,结果就是6个公司至少需要几年才能够诉讼成功 . 注意是诉讼成功不是胜诉成功,最终要想见到输赢还要另外再搭上几年,如果幸运的话,所谓幸运就是你花高价请到了一个能把官司打到底的律师,才能最终见到输赢,如果你没有足够财富换来这种幸运,那么恐怕直到汽车报废也难以见到官司的输赢。 显然小米公司这样做,是明知道它的汽车有问题而又不想承担责任,所以便钻法律空子将整个卖车过程分为6个公司,最终造成任何一个公司都不承担责任。 这种明显的伦理犯罪,无论是放到古代中国,还是放到当今美国,最轻处罚会如同当年美国通用公司那样赔偿几十亿元,如果重罚小米公司老板将会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谈到这里我们又回到了近年来的那个老话题,就是导致小米敢如此丧尽天良“合规合法”犯罪的根源,究竟是小米企业及其老板个人的恶劣品质,还是当今中国法律保护这种作恶的结果? 虽然这样干的高管和老板肯定个人品质有问题,否则不会丧尽天良到这种程度,把一件商品的买卖过程分成6个公司,其中任何一个公司对汽车的整个买卖过程都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作为小米这样的庞大公司肯定有着当今中国一流的律师团和法律顾问,他们熟悉中国法律的每一个细节才敢如此放心大胆地进行作恶,否则即使借给他们8个胆子,他们也绝不敢这样做。 特别是那些在高速公路上随心所欲关闭高速行驶的汽车电源这样无异于公开杀人的行为,如果不是律师团告诉他们无论是否死人以及死多少人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他们是绝不会这样干的。 可见他们敢这样干,虽然的确是个人品质恶劣,但问题的根源不是个人品质问题,而是法律环境问题。 莫说是像公司老板这种绝顶聪明的人,即便是一个智障的笨蛋,也绝不敢随意关闭成千上万辆在高速公路上飞速行驶的汽车电源,在明知道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情况下而不在乎车毁人亡。 这种惊人的罪恶莫说是企业家,就是那些杀人不眨眼的731恶魔,恐怕在关闭汽车电源之前也要掂量掂量,现在之所以敢如此作恶,根本不在乎会不会车毁人亡,完全是知道这样做在当今中国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这样一些不良车企带动下,如今中国汽车市场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罪恶现象,就是车主购买的汽车可以不包括汽车的任何一个功能,比如电动汽车不包括电池,四轮驱动的汽车只包括两个轮子驱动而不包括其余两个轮子等等。 这就是小米这些从来没生产过汽车的公司,在用各种手段把那些正规汽车公司挤垮后垄断经营的结果。 当然最重要的不是垄断经营,而是无论他们怎样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包括危害消费者的生命,都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环境。 我们该对这样的法律环境进行改革了,否则明天美国人日本人打进来,宣布铲除小米这样的汽车公司,而对汽车买卖实行共同诉讼制度,到时恐怕绝大多数中国消费者,就会像现在美国警告中国三大运营公司——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如果在10天之内不能够提高识别欺诈电话的水平,就将切断三大运营公司在美国的线路一样,不仅不会导致中国消费者的反美情绪,反而会获得中国消费者对美国政府监管的一片欢呼。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谁能说清楚究竟谁是出卖国家利益的汉奸? 关联阅读:《视频:小米现状》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