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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阶级”的阶级自觉性 陈元校友说:“统治阶级要有统治意识”。“统治阶级”、“统治意识”,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导意识形态》中提出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选》第1卷第52页),时间是1846年,指的是德国社会。100多年以后,陈元校友重提这个概念指的是什么呢?这时的中国,什么是统治阶级呢? 阶级 本来是属经济范畴。列宁说:“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怎样占有呢?通过占有生产数据。经过农业集体化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生产数据的私人占有已经消灭。也就是说,1956年以后,中国经济上的阶级已经没有了,旧的生产关系被消灭了。 《共产党宣言》说:“如果说它(指无产阶级)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无产阶级)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按照这段话,陈元校友说的“统治阶级”不可能是革命成功以后的“无产阶级”。 那么,陈元校友说的“统治阶级”指的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按这个说法,“统治阶级”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或者说是“全体人民”。然而,这个1954年宪法中确定、以后多次修宪时没有改动的说法,解释不了当今的社会。这也违背陈元校友的意思,他说的不是“全体人民”的利益,而是说“对干部子女政策的出发点应是阶级利益,它是阶级政策的一部分。”从陈元校友强调“阶级利益”是“干部子女”的利益,他说的“阶级政策”,是维护“干部子女”利益的政策——从逻辑上分析,他说的“统治阶级”是不是特权阶级?是不是权贵阶级?是不是网上说的“赵家”?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学家们描述中国的社会结构时,通常用“阶层”、而少用“阶级”。“没有阶级意识的阶级是不存在的。阶级与‘层次’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阶级意识。”(莫里斯.迪韦尔热:《政治社会学——政治学要素》,杨祖功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43页)如果处于同一阶层的人们有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并且愿意为这个阶层的共同利益而采取自觉的行动,那么,这个阶层就有了一种共同的意识——阶级意识。一个阶层产生了共同的阶级意识以后,就成为一个阶级。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急剧分化,成为不同利益的阶层。说“阶层”,而不用“阶级”,是因为各个阶层的人们还没有形成共同的阶级意识。一个开放社会,社会阶层流动通畅,今天处于底层,明天可能向上流动,从而缓和阶层矛盾。开放社会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阶层和谐。如果社会阶层固化,社会底层向上流动的信道被堵死,底层社会就容易形成阶级意识,就会为共同的利益采取自觉地的行动,就可能发展为阶级斗争了。这样,中国社会就无宁日。 过去一直认为,“赵家”只是“闷声发大财”,拿不出或不愿拿出什么理论依据。陈元校友的话表明,他们不仅是“闷声发大财”,还有明确的“阶级意识”。有了这个“阶级意识”,搞阶级特权就可以理直气壮、肆无忌惮。所以,自文革后期以来,干部子弟占有了一切有利的先机:参军、保送上大学、提拔当官、公费出国留学、下海经商······凡是好的机会,干部子女都首先占有。下海经商以后,他们又利用父兄掌握的公权或余威轻而易举地成为巨富。这么多一连串不公平事件为什么无法阻止?是因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意识”强烈地维护其“阶级利益”。 ---杨继绳:《进出中组部》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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