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不得以涉嫌欺诈为由拖延理赔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保险公司不得以涉嫌欺诈为由拖延理赔-"有部分消费者担心保险公司会以反欺诈调查为借口拖延理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对此回应称,2024年8月,发布实施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明确规定,没有确凿证据或线索的,保险机构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无理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