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不是你老师 6 关注者 关注 2小时前 香港加速「内地化」 3月23日,港府今日刊宪修订《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即日生效。 条文新增了关于电子设备的补充条文,赋予了香港警察「至高无上的权力」。 条文列明,警务人员可以要求「任何指明人士」向该警员提供电子设备所需的密码或其他解密方法。 不配合者,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 若提供假密码,最高可处罚款50万元及判监禁3年。 新制规定,不仅是国安案件的受查对象 #香港国安法 #电子设备安全 #警察权力 #法律修订 #社会监控 前往原网页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