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抄写KJV 什么是KJV?你可能会问。 KJV是King James Version Bible的简称,是1611年英王詹姆斯一世钦定的英文版圣经,由54位学者集体翻译而成,它对英语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今仍被广泛使用。 我计划用三年的时间,把KJV手抄一遍。这意味着每天抄写1到2章,用时至少40-60分钟。三年下来,将花费大约1000小时的时间。 这么做值得吗? 相当值得。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感到记忆力衰退。用传统的阅读方法,就像狗熊掰棒子,前面掰了后面忘。只有手、眼、脑三者并用,才能记得牢固一点。 那么为什么不抄中文版呢? 好问题。因为中文版圣经,无论是诞生了一百年的和合本,还是各种新译本,译笔都不令人满意,质胜于文是共同存在的问题。而英文KJV则不一样,它精准传达了圣经原文(旧约希伯来文,新约希腊文)的气韵文风。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希伯来文中,有一个连接词,KJV翻译成and,它几乎出现在每一个句子里,并且在同一句子中反复出现,KJV亦步亦趋地翻译出来,但是汉语却不可能这么做,因为我们除了「和」「且」之外,没有别的词可以与and对应。如果勉强翻译的话,只有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且夫」一词,庶几近之。 我来举一个KJV比和合本翻译得好的例子。 >(創世記 6:17) 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 >(Genesis 6:17) And, behold, I, even I, do bring a flood of waters upon the earth, to destroy all flesh, wherein is the breath of life, from under heaven; and every thing that is in the earth shall die. 稍懂一点英语不难发现,英文用的是短词,短句,把诺亚时代上帝要发洪水时急促、严峻的警告表现惟妙惟肖。汉语翻译则四平八稳,没有英文的节奏感和紧张感。 如果按照英文的语气翻译的话,我献一个丑,大概可以翻译成这样: > 且夫,看哪,我,即是我,将带洪水泛滥于地,毁灭生灵,凡有血气的,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的一切生命,都将灭亡。 为了体会这样的文风,也要学习KJV。 我抄KJV,不是看一眼抄一眼,看一个词抄一个词,而是看一个句子抄一个句子,如果还记不住,就以短句为单位,再记不住,就以短语为单位,总之,一定要有「背诵--复现」的过程。这虽然用到的都是短期记忆,但对于磨练大脑毕竟有帮助,因为记忆力都是用进退废。 不敢期待一年之后,英语有什么了不起的提高,至少对于KJV算是入门了吧。 再者,我抄写KJV就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圣经,并且「唯独靠圣经理解圣经」。有太多的神学书籍、属灵书籍令人眼花缭乱,与其把时间花在读这类二手三手十八手信息上,不如直接读神的话语。 如果这个计划对你有帮助,鼓励到你读经或者抄经,那也算功不唐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