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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线来看,美国法律有点怂;明显是色厉内荏,判罪在先,但是罪犯当选总统了,就不敢接茬判监了;按道理说:我该判多少年还应该判多少年,但是执法的环节再去斟酌平衡总统公务和服监的矛盾;但现在宣布无条件释放,显然是侮辱了法律的严肃性,似乎连用心编一下理由的胆量都没有;为什么叫无条件释放?应该叫执法困难,承认自己州法庭应对这样的大人物能力有限,需要司法部和最高法的加持和协调,把球踢出去,这样才是一个稍微像点样子的判结。目前的草草结案,就像是被川普吓尿了,这就是川普再次进白宫对整个法律体系的影响;按照案例法的惯例,整个案子不知道又要生出多少个面对恶霸网开一面的案子;相应的不知会有多少人被恶霸欺负而得不到正义伸张。开了恶例,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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