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医药公司董事燕某、孙某二人因收取“业务提成”共计5.6亿余元。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燕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亿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亿元;对燕某、孙某犯罪所得5.6亿余元及孳息予以追缴。 - x - news.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