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独立

1个月前
聊聊成全律法 文/老目 一 19世纪初,在印度开始了一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这场运动一直持续到1947年,最终迫使英国放弃了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印度得以建国。 顾名思义,非暴力不合作的意思,大抵就是,持不合作的态度,除非你用暴力手段。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英国在面对印度人民此起彼伏的反抗中,很少考虑使用暴力手段,否则这场运动也就不可能叫做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因此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发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发起运动的一方不是一个崇尚暴力的组织,第二,运动的针对方也不能是一个崇尚暴力的组织,否则,当这场运动的任何一方滥用暴力的时候,都容易导致问题的和平解决成为不可能。 然而一旦非暴力不合作,变成了对暴力肆无忌惮的滥用,那么最后只有一个结果,所有的人都会成为受害者,即便你是傻大木,卡扎菲。 二 公元前15世纪左右,摩西在神的指引下带领犹太人离开了埃及,踏上了前往应许之地的征程。每当我读书读到这里的时候,心里就忍不住的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神要让这些人离开埃及,而不是在埃及搞起义暴动,搞武装斗争。 同理,16世纪左右,大批的清教徒也在欧洲受到了迫害,它们同样没有选择武装暴动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选择了用脚投票,最后,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乘坐五月花号,来到了美洲大陆,建立了山巅之国。 三 前两天,和一个姐妹就成全律法这四个字发生了一场辩论,她说,耶稣被钉十字架,替人承担了所有的罪恶,这一行为是对律法的成全。但我不赞同这个观点,我举出了恶法非法的例子,难道对恶法也需要成全吗?该姐妹的回应是,这个法指的是基督教内的法。 很显然,她的回答无法说服我,因为耶稣最终是作为人,被世俗的人以世俗的理由钉上了世俗的十字架,所以即便耶稣之死是对律法的成全,他成全的也是世俗的律法,而不单单是基督教的律法。 因此,成全律法这四个字绝对不能仅仅至少指的基督教内的律法,他必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四 我们再回过头去看第二节中举出的两个例子,我们就可以明白为什么摩西要带着犹太人离开埃及地,为什么清教徒要用脚投票,选择离开欧洲,去往美洲大陆开创新的生活。原因很简单,他们要用自己的行动去践行成全律法这四个字。不论他们面对的律法是恶法还是善法,他们都成全了这些律法,给与了他们成长的空间,也成全了自己,建立了更好的法制体系。 成全,不能是单方面的,必须是多方面的。 2023年9月26日于广州白云面壁居